中國人民銀行旺蒼縣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旺蒼縣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旺蒼縣支行成立於1950年,承擔並履行著中央銀行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各項業務。1986年6月,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精神,中國人民銀行旺蒼縣支行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目前,本行隸屬於中國人民銀行廣元市中心支行管轄。
郵編:628200
根據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的職責,中國人民銀行旺蒼縣支行履行的主要職責:一是傳導、貫徹和執行國家貨幣政策,反饋政策在縣域的執行效應,滿足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運用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重點產業和行業的投入,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二是加強對金融風險的監測,防範和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三是宣傳人民幣匯率政策,推進縣域外匯業務的發展。四是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和人民幣發行庫,確保縣域現金供應,維護正常的現金流通秩序。五是經理國庫。加強國庫收支管理,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六是組織金融機構執行支付結算規則,維護縣域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七是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定期提供縣域金融統計數據,開展對縣域經濟金融形勢分析,對經濟金融熱點和重點題目開展調查研究。八是組織協調縣域反洗錢工作,建立與政府經濟綜合部門、公安部門的反洗錢協作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九是開展對縣域徵信工作的管理,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十是推進農村金融改革,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的金融服務體系。
內設機構:二科一室(即基礎業務科、綜合業務科、辦公室)
辦公室
履行支行辦文、辦會、辦事職責,負責綜合文秘,抓好公文的收發和管理;辦理法律事務和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全行安全保衛和辦公區域電視監控,做好後勤管理,保障支行資財安全、完整。承接銀行帳戶和貸款卡審批事項的窗口受理,負責行政許可結果的發送和遞達工作。管理全行檔案,辦理檔案查詢事項。
基礎業務科
履行國庫、會計、發行業務核算及管理職責,辦理預算收入及支出、資金清算、發行基金出入庫等業務,開展人民幣流通管理,提供人民幣反假系列服務,監督管理殘損人民幣兌換和回收,鑒定殘損幣和人民幣真偽,對銀行機構櫃面人民幣收付業務和國庫經收處的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綜合業務科
貫徹和執行國家貨幣政策,對銀行機構進行信貸窗口指導,監測貨幣市場及貨幣政策工具運用,開展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監測,維護金融穩定;做好調查統計及徵信管理(貨款卡核准、年審、變更及中小企業信息錄入、查詢)工作;開展支付管理和事後監督,做好銀行帳戶管理(核准、備案、變更、註銷等)及反洗錢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安全,履行外匯管理職責。
在鞏固省級“最佳文明單位”、省級“衛生先進單位”、機關檔案“省一級”等榮譽和成果的基礎上,2010年建成了中支級“模範職工之家”,2010年獲中支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2011年被旺蒼縣委、政府授予目標考評“特別”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