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組
股份制改組
股份制改組是指企業通過對業務、治理結構、財務等方面的改革與重組,將組織形式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過程。
依據我國《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採取公開發行股票方式進行融資的企業,必須具備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因此,對於非股份制企業來說,進行股份制改組是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所必須的前期準備工作。
企業股份制改組應當符合《公司法》中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的規定,如改制目標是擬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則還必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上市公司的特殊要求,以及《證券法》、交易所上市規則等關於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諸多法律規定。
上市公司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因此涉及社會公共利益,法律對上市公司在業務競爭力上和內部治理、外部競爭的的規範性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要求。企業改組成擬發行上市的股份公司也必須從業務、治理規範、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等幾個方面著手,建立起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制度。
從大的方面劃分,一般經過幾個階段:
2、選聘中介機構。企業改制除需要聘請證券公司作為財務顧問之外,還需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律師事務所,這些中介機構將在改制過程中協同證券公司及改制企業完成審計、資產評估、出具法律意見等必要的工作。
3、開展改組工作。這是改組方案的實施階段。如果企業改組涉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國有股權管理等諸多問題的,均須按要求分別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
5、公司籌委會會議,發出召開創立大會通知。主要工作為初步審議公司籌備情況及公司章程草案,並確定創立大會時間,發出召開創立大會的通知。
6、召開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董事會會議、第一屆監事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