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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鵬
清代偽滿洲國總理大臣
張海鵬(1867—1951),天蓋平人,中華民國時期漢奸。原是奉系軍閥張作霖的結拜兄弟,為奉系元老之一。
張作霖死後在張學良麾下任洮遼鎮守使,駐守洮南,因向張學良謀求黑龍江省省長未成而投靠日本並宣布就任偽邊境保安司令。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后,張海鵬在日軍的唆使下,在洮南宣布獨立,就任偽邊境保安司令,並在關東軍的支持下派兵向黑龍江省城齊齊哈爾開進。張學良臨時任命馬占山出任黑龍江省政府代理主席兼軍事總指揮。關東軍要求中國軍隊撤離江橋被拒絕。10月16日張海鵬被馬占山手下徐寶珍部阻擊,張海鵬部潰退。後來張海鵬擁護溥儀出山,溥儀在日軍的支持下成立偽滿洲國。
1933年2月,日軍進攻熱河,發動熱河戰役。偽滿洲國政府也發表《討熱聲明》,任命張海鵬為前敵總司令,張海鵬和於芷山的偽軍,由通遼攻開魯。熱河淪陷后,日軍任命張海鵬為偽滿洲國熱河省省長兼警備司令官,后又兼任第五軍管區司令官。在日寇中野琥逸總務廳長主持下,由張海鵬的命令,令熱河省大量種植鴉片,並對熱河省各旗、縣進行治安工作,這一切苛政,是給熱河省人民很大的毒害,給日本帝國主義作成了殖民地政權。翌年11月,被免於熱河省警備司令官兼省長,再任治安部侍從武官處武官長。1936年張海鵬從滿洲國獲得將軍軍銜,歷任侍從武官長、總理大臣等職。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張海鵬被捕,1951年被以漢奸罪處決。
民國元年(1912年)12月,張海鵬在馮德麟手下任第28師第55旅旅長(第28師師長馮德麟,56旅旅長汲金純)。民國六年(1917年),馮德麟呼應張勳復辟舉兵,被段祺瑞逮捕而失勢。此後,張海鵬投靠張作霖。
民國十年(1921年),張海鵬任中東鐵路護路軍哈滿副司令,民國十二年(1923年),任該軍總司令。翌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后,任奉天騎兵第1游擊隊統領。民國十六年(1927年),任遼寧洮遼鎮守使兼東北騎兵第32師師長。民國二十年(1931年),他率所部奉張學良之命參與鎮壓嘎達梅林起義。
同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張海鵬在洮南投降日本關東軍,發表“獨立宣言”,並自稱“洮索邊境保安司令”,呼應關東軍。翌年3月,偽滿洲國正式成立,張海鵬任參議府參議。同年11月,任執政府侍從武官處武官長,獲授陸軍上將。大同二年(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5月,任熱河省警備司令官兼熱河省省長。張海鵬在偽滿熱河省長任內,在日寇中野琥逸總務廳長主持下,由張海鵬的命令,令熱河省大量種植鴉片,並對熱河省各旗、縣進行治安工作,這一切苛政,是給熱河省人民很大的毒害,給日本帝國主義作成了殖民地政權。翌年11月,被免於熱河省警備司令官兼省長,再任治安部侍從武官處武官長。1939年1月,侍從武官長由治安部轄屬改為皇帝直轄,張海鵬留任該職。 1941年3月3日,他被免於武官長,吉興繼任該職。
偽滿州國滅亡后,張海鵬匿居天津。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張海鵬被逮捕,1951年被人民政府以漢奸罪執行槍決,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