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旗
中華民國第一面法定國旗
中華民國國旗-五色旗,啟用於1912年1月10日,是中華民國第一面法定國旗。
五色旗又稱五族共和旗,是中華民國建國之初北洋政府時期使用的國旗,旗面按順序為紅、黃、藍、白、黑的五色橫條,比例為5:8。紅、黃、藍、白、黑五色分別表示漢族、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所選用的五色為五個民族傳統上所喜愛的顏色,象徵著這五族共和。
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學說代表五方的顏色;也有說法,五色旗取自鳳凰五色,同時也代表仁、義、禮、智、信五德;還有人認為,其與傳統五行概念對應的5種色彩還涵蓋了方位上的東西南北中。1928年12月29日國民政府北伐后完全被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代。
五色旗
五色旗本身是北洋海軍的將領旗。“提督用五色長方旗;諸將用三色長方旗;旗之上角,各飾以錨形。如以後別國旗織有同式者,由海軍衙門酌改式樣。”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7月,中國同盟會在日本東京成立。1906年冬,同盟會召集會議編撰《革命方略》。在討論革命旗幟時,各路與會的成員提出了青天白日旗、十八星旗、五色旗、井字旗、金瓜鉞斧旗等若干方案。
1911上海紛紛掛起象徵革命的五色旗
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會議通電全國,確定12月29日選舉臨時大總統,號召“凡我國國民應於是日懸掛國旗以誌慶典”,南京從29日起“一律懸掛五色國旗”。此時,臨時大總統的選票上端就已經印上了兩面五色旗交叉的圖案。12月31日,滬軍都督陳其美“出示曉諭”,“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懸掛國旗,以昭慶賀而光大典”。1912年1月1日,湖北軍政府內務司要求本日“一律懸掛國旗”。
大元帥黃興因孫中山曾在國旗上有過爭論,遲疑不肯遽定。而上海各報已將有關消息披露了出去。黃興道:“既經露布,用不著我核定,況國旗應由法律定之,只好待諸異日。”因此在沒有孫中山參與之下,五色旗被定為臨時國旗。
以五色為主體的民國軍徽
1912年1月10日,臨時參議院通過專門決議,使用五色旗作為臨時國旗。同時通過的還有十八星旗為陸軍旗。1913年(民國二年),青天白日滿地紅被定為海軍旗。除了上述三種使用上較普遍的旗幟外,其他地區亦使用其他的旗幟。此時五色旗亦被用作海軍艦艏旗。
1912年4月,臨時政府北遷。5月4日,由南京遷北京的臨時參議院召開第一次會議,“國旗案”被再次提出。由於臨時政府建立時“前南京參議院議決用五色旗者,因各省幾乎一致,故從多數”,至5月10日,“議長用五色旗為國旗之意詢眾議員,眾議員全體起立表決,拍掌歡呼民國萬歲”,五色旗率先獲得全票通過。
民國前期飛機徽
十二章國徽(1913.2-1928.12.29)
1916年5月,在護國軍討伐袁世凱的戰爭中,孫中山對五色旗卻有過一次妥協。為了團結各方面的力量,他指令:“雲、貴、桂、浙均已一致遵用五色旗,吾黨亦宜一律沿用,俾不致同討賊之軍而有猜疑。”
1921年5月,孫中山在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后,明令廢止五色旗和鐵血十九星旗,代之以青天白日旗。但當時廣州政府影響力有限。1923年8月在廣州舉行全國學生聯合會第五次評議會,會場上仍然懸掛著五色旗。孫中山對學生們道:“諸君應去棄滿清之五色旗,舉革命之青天白日旗!”
1924年9月,國民黨通告: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青天白日旗為黨旗、軍旗。11月,孫中山乘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永豐”號兵艦離廣州經香港北上,港英當局稱:艦上改掛五色旗,方可按外交禮節接待。孫中山斷然拒絕,寧可不在香港島停留。這時,國際上承認的依然是五色旗。1925年3月,與五色旗鬥了十幾年的孫中山病逝於北京。
1926年北伐軍興,五色旗紛紛墜落。1928年新疆、熱河紛紛易幟后,12月,張學良“東北易幟”。東北全境以幾萬幅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代了五色旗。
五色旗作為臨時國旗,曾經短短代表過國民政府一段歷史,但馬上被北洋政府、北洋軍閥所利用。最後其中國國旗的地位於1928年(民國十七年)12月17日,國民黨北伐成功后,被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代。
在民國政府廢除五色旗后,五色旗變成了抗日戰爭時期親日政府的代表旗幟,偽政權偽滿洲國旗和所謂的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北平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華北政務委員會前身)或南京的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等偽政權都假借五色旗收買人心,各種旗幟就是由五色旗衍生設計。
中間的旗幟是五色旗,下方寫有共和萬歲
在北洋政府時期,採用五色旗的緣由,多是因為李鴻章的北洋派閥早在滿清時期就使用五色旗,北洋陸師、北洋水師均不使用滿清的黃龍旗而使用五色旗。而北洋政府多是北洋系的軍人,所以使用五色旗不過是一種沿襲。
在清朝的北洋和新軍所採用的五色軍旗,又有代表五行一說,代表五方的顏色;又有五色代表仁,義,禮,智,信五德,然而這種說法沒有具體的出處。尤其是白色代表智,對於漢語的慣用方法,有些牽強附會的感覺。
了解五色旗的含義的孫文,一直以來極力反對過五色旗,孫文稱五色旗——“此民國之不幸皆由不吉之五色旗有以致之也。”
江蘇都督程德全及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等認為:五色旗之創意根據中國文化用五數之習慣,以紅、黃、藍、白、黑五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聯合成大共和國之至德,寓義甚當。且外國人視五色彩旗為虹旗,虹現而雨霽,虹旗出則象徵一掃封建專制政治制度之陰霾,以實現政治清明。國旗不能沒有,法定國旗又未產生,已獲國旗提名的五色旗便成了實際上的代國旗。表達了一種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觀念。
五色旗
然而,為了爭取袁世凱和滿清北洋派系倒戈支持革命,參議院最終還是採用了滿清北洋水師的五色旗為中華民國之國旗。1919年,孫中山在廣州結成中國國民黨,定青天白日旗為黨旗,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1924年孫中山得到蘇聯支持,開始第一次國共合作,開設黃埔軍校。1925年國民黨和共產黨共同成立廣州政府,自此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正式法定國旗,同時北洋政府使用五色旗為國旗。
易幟
1912年4月,臨時政府北遷。5月,臨時參議院認為“本院為全國立法機關,於國旗統一當然有議決之權”,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十九星鐵血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6月8日,袁世凱以臨時大總統制令頒行全國,五色旗成為臨時國旗。隨後袁世凱廢止中華民國臨時法,制定《袁氏記法》,改內閣製為總統制,而後隨即稱帝。在一系列的背信棄義之中唯獨保留了沿襲北洋的五色旗為中華帝國國旗。至此五色旗作為中華民國臨時國旗的短暫歷史結束。而後,人事跌宕,但北洋政府卻因為組織嚴密而不倒,五色旗伴隨了北洋政府整整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