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地
漢語詞語
越地,漢語詞語,拼音為yuè dì,即百越之地。廣義上是指中國古代百越部落所居住的地方,由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廣東等漢族南部地區及廣西、越南等少數民族地區共同組成。狹義指紹興地區,古代越國首都,唐宋越州,所以稱紹興為越地。
【1】越地,廣義是指中國古代百越部落所居住的地方。古代越即粵,粵、越通用。先秦古籍中對長江以南沿海一帶族群常統稱之為“越”,文獻上也稱之為百越、諸越。泛指分佈於今蘇、浙、鄂、湘、徽、贛、閩、粵、桂、瓊的部族,包括漢族系的“吳越”(蘇南浙北一帶)、“閩越”(福建一帶)、“揚越”(江西湖南一帶)、“南越”(廣東一帶)、“西甌”(廣西一帶)、“駱越”(越南北部和廣西南部一帶)等。因部落眾多,故稱之“百越”。《漢書·地理志》注引臣瓚曰:"自交趾至會稽七八千里,百越雜處,各有種姓”。後來"越"和"粵"區分,越指浙江,粵指廣東,正如紹興 越劇與廣東 粵劇。
江南地區被稱為“吳越”,吳越只是古代的國別,並非民族共同體。具體來說,它指春秋時建立於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句吳、于越二國。吳越文化有其鮮明的標誌形式,如舟揖、農耕、印紋硬陶、土墩墓以及好勇尚武、淫祀和斷髮文身,尤其是斷髮文身,先秦典籍多有記載。《戰國策·趙策》中記有:“黑齒雕題,鰻冠林縫,大吳之國也。”《史記·越世家》:“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會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斷髮,披草萊而邑焉”。而“粵”則特指當時嶺南地區(兩廣,海南)。至明清時代,“粵”仍泛指兩廣,如徐霞客之遊記即將廣東稱為粵東,廣西為粵西。南明位於廣西桂林的靖江王,自稱“就藩於粵西煙瘴之地”(顧誠《南明史》),而太平天國運動則“起於粵西”。
【2】越地,指紹興地區,為古代越國首都,唐宋越州,所以稱紹興為越地。另錢塘江以南的上八府,是越地的延伸,均屬唐宋浙江東道。
【3】民國之後,“粵”之含義收窄為特指“廣東省”,現代提到“粵”,除了粵語外,一般不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計算在內。越南古代的時候是南越國的一部分,而國際上的 越則指 越南。
越地
管州七:越州,婺州,衢州,處州,溫州,台州,明州。
管縣七:會稽,山陰,諸暨,於姚,蕭山,上虞,剡。
會稽縣,望,郭下。山陰,越之前故靈文(國)〔園〕也。秦立以為會稽山陰。漢初為都尉。隋平陳,改山陰為會稽縣,皇朝因之。吳越春秋云:“禹巡行天下,會計修國之道,因以會計名山,仍為地號。”山陰縣,秦舊地,隋改為會稽。垂拱二年,又割會稽西界別置山陰,大曆二年刺史薛兼訓奏省山陰並會稽。
七年,刺史劉少游又奏置,今復併入會稽。宋略云:“會稽山陰,編戶三萬,號為天下繁劇。
重山,大夫種葬處。
會稽山,在州東南二十里。
蘭亭山,在州西南一十一里。
大海,在州東四十里。
鏡湖,後漢永和五年太守馬臻創立,在會稽、山陰兩縣界築塘蓄水,水高丈余,田又高海丈余,若水少則泄湖灌田,如水多則閉湖泄田中水入海,所以無凶年。?是塘周回三百一十里,溉田九千頃。
山陰縣,望。同會稽。
諸暨縣,望。東北至州一百四十五里。秦到也,界有暨浦諸山,因以為名。越王允常所居。
餘姚縣,緊,西至州一百四十里。本漢舊縣。舜后支庶所封之地,舜姚姓,故曰餘姚。隋平陳廢。武德四年復立,仍置姚州,七年廢州。
四明山,在縣西一百五十里。
大海,在縣北三十里。
蕭山縣,緊。東北至州一百里。本曰余暨,吳王弟夫?邑。吳大帝改曰蕭山,以縣西一里蕭山為名。
浙江,在縣西二十五里。
浦陽江,在縣南一十五里。
上虞縣,上。西至州九十六里。故城西枕上虞江。隋平陳廢,貞元元年刺史王密復奏置。
上虞江,在今縣西二十八里。
剡縣,望。西北至州一百八十五里。漢舊縣,故城在今縣理西南一十二里,吳賀齊為令,移理今所。隋末陷於李子通。武德中以縣為嵊州,六年廢州,縣依舊。
天姥山,在縣南八十里。
剡溪,出縣西南,北流人上虞縣界為上虞江。
又稱為兩粵、兩廣,即廣東與廣西。
南越國,又稱為 南越或 南粵,在越南又稱為 趙朝,是約前204年至前112年與前111年之交存在於嶺南地區的一個國家,國都位於番禺(今廣東省廣州市),疆域包括今天中國廣東、廣西的大部分地區,福建的一小部分地區,海南,香港,澳門和越南北部、中部的大部分地區,南越國是秦朝將滅亡時,由南海郡尉趙佗起兵兼并桂林郡和象郡後於約前204年建立。前196年,趙佗向西漢皇帝劉邦稱臣,南越國成為西漢的一個“外臣”。約前183年,南越國與西漢交惡,趙佗開始稱帝,其後,閩越、夜郎、同師等國皆臣屬於南越國,南越國的勢力影響範圍擴張至頂峰。前179年,南越國與西漢修好,趙佗再次向西漢皇帝漢文帝稱臣。前113年,南越國第四代君主趙興因向西漢請求“內屬”,而和丞相呂嘉發生爭議。呂嘉殺死趙興,立其兄趙建德為新君主,並與西漢對峙。前112年,西漢君主漢武帝出兵10萬發動對南越國的戰爭,並在前112年與111年之交時將南越國滅亡。南越國共存在93年,歷經五代君主。
越南:越南(安南)北部在秦朝至唐朝為廣州所管轄。
(越南文: Việt Nam Cộng Hòa,喃字:越南共和,1955年-1975年),偶爾亦俗稱作“越南南方共和國”、“越南民國”或是“南越”,是由吳廷琰在越南南方建立的政府,由早前的 越南國政府改組而來。1975年,該國被北方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即“北越”)和當地的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即“越南共產黨”)所滅,其原政府遂逃離西貢。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之後建立南越南共和國臨時政府並改西貢為胡志明市。1976年,在越南民主共和國的領導下,南越南共和國與之合併,統一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越南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是法國的殖民地,二戰中則被日本佔領。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後,胡志明領導的越盟(即後來的越南勞動黨)在越南北方的河內宣布獨立,並建立“越南民主共和國”(即“北越”)。法國及越南反共人士則扶持保大皇帝在南方的西貢建立“越南國”。為爭奪對越南全境的控制權,北越和法國進行了長達9年的法越戰爭。1954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援助下,北越在奠邊府戰役中贏得對法軍的決定性勝利,法國撤出越南北部。根據日內瓦會議(1954)的決議,南北越暫時以北緯17度線分治,北越由胡志明統治,南越在保大皇帝的控制之下。1955年,吳廷琰在西貢進行公民投票,廢除保大皇帝,建立“越南共和國”(即“南越”)。
先秦古籍中對長江以南沿海一帶部落常統稱之為“越”,文獻上也稱之為百越、諸越。泛指分佈於今蘇、浙、鄂、湘、徽、贛、閩、粵、桂、瓊的部族,包括“吳越”(蘇南浙北一帶)、“閩越”(福建一帶)、“揚越”(江西湖南一帶)、“南越”(廣東一帶)、“西甌”(廣西一帶)、“駱越”(越南北部和廣西南部一帶)等。因部落眾多,故稱之“百越”。《漢書·地理志》注引臣瓚曰:"自交趾至會稽七八千里,百越雜處,各有種姓”。
古代“粵”、“越”兩字通用,故也有“百粵”、“諸越”的說法。秦漢時,相關史籍則泛稱中國南部的先民為“越人”。由於歷史的發展和變化,至遲在漢朝初期,百越族已經逐漸形成幾個較強盛而明顯的部分,即東甌、閩越、南越、西甌、雒越等,是該地的原住民,屬蒙古人種東亞支。這個“南越”是古人對南方越人的總稱,亦稱百越、百粵。古越族不是民族,是古代南方各部的泛稱。
吳越只是古代的國別,並非民族共同體。具體來說,它指春秋時建立於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句吳、于越二國。吳越文化有其鮮明的標誌形式,如舟揖、農耕、印紋硬陶、土墩墓以及好勇尚武、淫祀和斷髮文身,尤其是斷髮文身,先秦典籍多有記載。《戰國策·趙策》中記有:“黑齒雕題,鰻冠林縫,大吳之國也。”《史記·越世家》:“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會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斷髮,披草萊而邑焉。”《漢書·地理志》也有相同記載,但卻對斷髮文身之俗增加了功能解釋。《淮南子·泰族訓》對文身的解說是“劑肌膚,饞皮革,被創流血,至難也,然越為之以求榮也。”另外,《說苑》、《墨子》、《韓非子》、《禮記》等書中都有類似習俗的記載,可見斷髮文身確實是吳越民系(江浙民系)的鮮明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