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乃濟
清朝政治家
許乃濟(1777—1839),字叔舟,號青士,清錢塘(今杭州)人。清朝政治家。嘉慶十四年(1809)己巳二甲四名進士,散館授編修。歷任山東道監察御史,給事中,廣東按察使,太常寺卿,光祿寺卿等職。1836年四月二十七日,許乃濟奏請弛禁鴉片,遭到黃爵滋、林則徐等禁煙派的激烈反對和抨擊。道光十八年秋,許乃濟因主張弛禁而被降職,次年,卒。著有《求己齋詩集》、《二許集》、《許太常奏稿》。
許乃濟為嘉慶十四年(1814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嘉慶二十五年(1825年)任山東道監察御史。道光三年(1823年)任兵科給事中。道光五年(1825年)任廣東肇羅道,七年(1827年)改廣東督糧道,道光九年(1829年)改高廉道。道光十三年(1833年)任光祿寺少卿,官至太常寺少卿。
道光元年(1821),他上書認為種目取士雖可以得人才,但不可能盡人才,建議實行保舉法,廣泛征取天下人才,得到道光帝讚許,頒旨執行。三年,他又對京師緝捕弊端提出改革設想,主張以破案與否來定賞罰,也為道光帝採納。
黃爵茲、許乃濟奏議合刊
許乃濟的這種弛禁主張,贏得外國侵略者的喝彩,稱讚這篇奏摺“立論既佳,文字也極清楚”,而將它譯成英文,到處傳播。當這篇奏摺傳到廣東后,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就以喜出望外的心情報告英國外務大臣巴麥尊說:“許乃濟弛禁論的直接影響將要刺激印度的鴉片種植。”一般煙販們更是興高采烈,而更加肆無忌憚地進行鴉片走私活動。先一年(道光十五年)廣州進口鴉片為二萬六千餘箱,到這一年便突破了三萬箱大關。從鴉片貿易中獲利的廣東十三行商人,也為此叫好,向兩廣總督具呈,提出了使鴉片運銷合法化的具體措施。
文稿
許乃濟的這個奏摺公開后,引起了中央和地方官吏的很大反響。許多人表示反對。首先上書道光帝駁斥他的有當年八月(1836年9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朱嶟的《申嚴(鴉片)例禁以彰國法而除民害折》和兵科給事中許球的《洋夷牟利愈奸內地財源日耗敬陳管見折》,十月又有江南道御史袁玉麟的《議開鴉片禁例有妨國計民生折》。他們各舉出實例批判許的弛禁論,指出實行弛禁並不能使白銀外流減少。認為鴉片既是禍國害民的,就應當禁絕,而不應該讓它繼續流毒,特別是對許乃濟主張的“禁兵而不禁民”謬論予以嚴厲駁斥,其中尤以袁玉麟所奏說得淋漓盡致。他指出,弛禁論“聊為苟且塞責,其弊遂至無窮”,是不可取的;而嚴禁的主張才是是“久遠之謀”,認為只要“執法不移,於事即大有濟”。假如“海疆大吏”們都能潔己奉公,忠誠體國,也就可以雷厲風行,力清弊源。雖然不一定即能盡挽澆風,但“較之公然馳禁,其是非利害,實有判若霄壤者”。
許乃濟的弛禁論,遭到當時輿論的正義譴責,他的主張與朱嶟、許球、袁玉麟的意見形成弛禁論與嚴禁論的第一次交鋒。朱嶟等的論點實際是兩年後黃爵滋提出重治吸食論的先聲。
道光十八年九月(1838年11月),在形勢的逼迫下,道光帝採取了黃爵滋的嚴禁主張,在召見並任命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禁鴉片之前,即這年的九月十一日(1838年11月4日),許乃濟被降為六品頂戴,“即行休致,以示懲儆”。次年,卒。
馬克思在《鴉片貿易史》中論及晚清的鴉片政策中提到 太常寺少卿許乃濟:1837年,中國政府終於到了非立即採取果斷行動不可的地步。因輸入鴉片而造成的白銀不斷外流,開始擾亂天朝帝國的國庫收支和貨幣流通,中國最有名的政治家之一許乃濟,曾提議使鴉片貿易合法化而從中取利;但是經過帝國全體高級官吏一年多的全面審議,中國政府決定:"此種萬惡貿易毒害人民,不得開禁。"
作品
其父許學范為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進士。學范有七子,其中乃濟、乃普、乃釗三子為進士,其餘四子也皆中舉人,故有“七子登科”之美譽。許乃濟與弟許乃榖、許乃普、許乃釗和堂兄弟許乃賡、許乃安,五人均以進士中式,先後入翰林院,時稱“五鳳齊飛入翰林”。當時的學者、書法家梁同書曾寫對聯“世間數百年舊家,無非積德;天下第一件好事,還是讀書”贈與許學范,稱頌許氏家族。在清代,許家兄弟這兩件事一直被傳為科舉佳話。
到在許氏家族中以文名顯赫的有第十五世孫,當代著名台灣作家高陽(本名許晏駢)。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