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規劃局

武威市規劃局

武威市規劃局是武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負責研究、擬定城市規劃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的編製和實施工作,參與研究擬定城市發展戰略規劃,參與編製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與城市建設有關的各項專項規劃。
(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城市發展的需要,負責組織編製、申報武威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武威市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分區規劃、詳細規劃以及城市規劃區內的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指導各縣城總體規劃和區、縣建制鎮總體規劃。
(四)負責編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參與保護辦法和措施的擬定。
(五)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對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提出設計要求;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驗線和規劃竣工驗收;參與審查市域範圍內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選址,並按管理許可權核發選址意見書
(六)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
(七)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違法建設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履行城市規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職責。
(八))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規劃業務的發展、科技進步、信息交流、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編製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執業資格管理。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及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管理、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
3、負責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幹部培訓、技術職稱報審、執業資格和資質管理等工作;
4、負責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等工作,負責計劃生育、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5、負責局財務管理;
6、負責宣傳和信息工作;組織編寫城市規劃志、年鑒、大事記,編寫城市規劃簡報;
7、負責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技術科
工作職責:
1、負責全局規劃技術工作的管理,並指導城市規劃業務工作;
2、制定年度城市規劃編製計劃並組織實施;
3、對城市規劃和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科技項目攻關;
4、組織編製、申報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以及城市規劃區內的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
5、負責城市規劃管理中各項技術資料的審核和技術協調,負責對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提出設計要求;
6、負責確定市城市規劃區內用地規劃條件和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
7、研究制定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範;
8、負責城市規劃管理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儲存、應用工作;
9、組織開展城市規劃業務培訓、技術交流、科技開發、科技攻關,負責城市規劃科技科研成果的評定、評選上報和推廣應用。
建設規劃科
工作職責:
1、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2、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核定建設項目的用地位置和界限,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審查建設工程報建資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負責臨時建築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臨時建築許可證》;
5、負責道路管線及其他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負責建築工程、市政工程等項目的規劃驗線和規劃竣工驗收。
信訪法規科(掛規劃執法檢查支隊牌子)
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對城市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2、負責規劃管理辦法、規定的起草、修改和報批工作;
3、檢查城市規劃管理各項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4、實施城市規劃執法工作,對市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工程、市政工程實行批後跟蹤監督管理;
5、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
6、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檢舉、投訴、控告等案件的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