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鴻奎
劉鴻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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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7年(1938年)冬,劉與同夥攜帶武器投靠駐鎮江日軍,任偽警察中隊長。民國28年3月,帶領一警察班逃出,投奔鎮丹邊區抗日自衛總團,任第二中隊長。當年秋,總團改編,任第一大隊長。民國30年冬,他率部在馬陵崗與後天圩地帶伏擊來自鎮江的日軍騎兵隊,繳獲輕機槍1挺、戰馬數匹。從此,他橫行鄉里,擅自擴大武裝300多人,配有步槍100餘支,短槍30餘支,機槍1挺,唆使部下綁票勒索,搶劫民財,使丹陽、丹徒交界地區周圍數十里百姓惶惶不可終日。劉橫行的兩三年內,僅河陽地區被其綁架的有14人,打死、燒死20人,燒傷、毒打致殘15人,搶劫耕牛47頭,搶劫27戶,燒毀民房9間,勒索錢財合大米150餘石。豐洛等地告他狀的8人中有7人被其殺害。他在司徒地區殺害19人,燒毀房屋50餘間,搶劫耕牛、騾驢254頭,搶劫銀元3200餘元,綁架勒索錢財合大米734石、小麥224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