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論
單位犯罪論
《單位犯罪論》是2008年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良順。
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中有許多問題值得研究。在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上,單位犯罪的處罰在未來應當統一實行兩罰制,廢止單罰制。在責任人員的處罰上,本書著重研究了直接責任的含義,認為直接責任具有性質責任與程度責任兩個側面,並根據直接責任的兩個側面結合單位成員的地位,具體界定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本書認為,單位犯罪的直接責任人員與共同犯罪的共犯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責任人員,單位犯罪的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應當按照其在單位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來確定,不適用共犯處罰規定。在本書的最後,對單位犯罪的成立範圍和處罰犯罪單位的刑罰方法這兩個單位犯罪的立法完善問題進行了探討,提出應當適度擴大單位犯罪的成立範圍,增加規定對犯罪單位適用的資格刑。
單位犯罪的法律地位應當界定為一種新的犯罪形態,單位犯罪的處罰根據在於單位具有犯罪能力。依據單位犯罪的成立條件來判斷範圍犯罪的成立,以區分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單位犯罪的處罰應當統一實行兩罰制,廢止單罰制。直接責任具有性質與成都這兩個不同的側面,兩類直接責任人員都應當依據直接責任的雙重構造來具體地認定。為了加強對法益的保護,應當適度擴張單位犯罪的成立範圍,增加對犯罪單位適用的資格刑。
王良順,1964年10月出生。湖北蘄春人。1984豐6月畢業於江漢大學敢法系;1989年6月畢業於中南政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6豐6月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參加翻譯《刑法哲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4奉版).主編《中國刑法教程》(武漢工業大學出版社1996奉版)。主編《經濟犯罪定罪實務》(武漢出版社2000年版)。並在《中國刑事法雜誌》、《法商研究》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引言
第一章 單位犯罪概述
第一節 單位犯罪概念
一、單位犯罪概念的學術之爭
二、單位犯罪概念的界定
第二節 單位犯罪的分類
一、純正的單位犯罪與不純正的單位犯罪
二、單位作為犯罪與單位不作為犯罪
四、單位故意犯罪與單位過失犯罪
第三節 單位犯罪在刑法理論中的地位
一、外國刑法理論中法人犯罪的地位
二、我國刑法理論中單位犯罪的地位
第二章 單位犯罪理論述評
第一節 外國法人犯罪理論述評
一、英國和美國的法人犯罪理論
二、德國和日本的法人犯罪理論
三、法國的法人犯罪理論
第二節 我國單位犯罪理論述評
一、人格化社會系統責任論單位犯罪論
二、組織體刑事責任論
三、規範的雙重證明理論
第三章 單位犯罪的處罰根據
第一節 單位犯罪的處罰根據概述
一、單位犯罪處罰根據的理論進路
二、單位犯罪處罰根據的特點
第二節 單位犯罪處罰根據的理論模式
一、外國法人犯罪處罰根據的理論模式
二、我國單位犯罪處罰根據的理論模式
第三節 單位犯罪能力的新視點
一、單位犯罪能力的確立基礎
二、單位犯罪能力的新表述
第四章 單位犯罪的成立條件
第一節 單位
一、單位概述
二、單位的特徵
三、單位成員在單位犯罪主體中的地位
四、單位的認定
五、單位實施自然人犯罪的問題
第二節 單位罪過
一、單位罪過概述
二、單位犯罪故意
三、單位犯罪過失
第三節 單位行為
一、單位行為概述
二、單位行為的成立條件
三、單位行為的構造與形式
四、單位行為與結果的因果關係
第五章 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六章 單位犯罪的立法完善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