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
漢語漢字
爵徠,漢語漢字,拼音為jué,意思是古代飲酒的器皿,三足,以不同的形狀顯示使用者的身份;也指君主國家貴族封號。古同“雀”。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
爵
爵
至西周,爵柱形訛作“圖A”形,下體省變為二足。東周古文字材料中尚未發現“爵”字。在秦並六國前後的秦簡里(圖8-10),“爵”字變異較多,柱形多作“圖B”,手形(又)下增一短畫而訛變作“寸”,整體訛斷為上下兩塊,全失爵形。秦簡字左下或作“圖C”,為漢隸(圖15-18)繼承;或作“圖D”,導致《說文解字》小篆訛作“鬯”(圖12)。秦簡字中間有多種形式,其中的“圖E”形,不僅可能是《說文》小篆“圖F”形之所由,而且成為漢隸“圖E”“罒”兩種寫法的發端。“圖E”形在漢隸中多見,“罒”形在漢隸中並不普遍,但後者傳入楷書。《說文》古文“爵”字可能出於漢初,因為它實際是截取秦簡一種字形上部后的變化形式;而漢初馬王堆帛書“爵”字又有截取秦或漢初“爵”字下部的形式“𡬠”(圖17)。幾經變化的爵柱形,在楷書中變成了扁“爪”形,因此,楷書舊字形寫作圖19,現代規範字形寫作“爵”。
“爵”的本義就是酒器,是一種裝酒的禮器。“爵”既然是裝酒的器皿,那麼自然可以用來代指“酒”“飲酒”,因此《易·中孚》中說:“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是說我有好酒,與你共享。在古代使用“爵”這種酒器的人通常地位比較高,因此“爵”被借作爵位,《禮記·王制》中就有記載:“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古代往往會因功賜爵,《韓非子·五蠹》中就說:“以其有功也爵之。”這裡的“爵”用作動詞,表示授予爵位。隨著時代發展,“爵”這種酒器逐漸退出歷史舞台,使用頻率也大大降低。在現代漢語中,“爵”主要用作音譯詞,如爵士樂。
爵
中上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ts | i̯ok | |
王力系統 | 葯 | ts | ǐauk | |
董同龢系統 | 宵 | ts | jɔk | |
周法高系統 | 葯 | ts | jawk | |
李方桂系統 | 宵 | ts | jakw | |
西漢 | 葯 | |||
東漢 | 葯 | |||
魏 | 葯 | jak | ||
晉 | 葯 | jak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葯鐸 | jɑk | |
北魏後期北齊 | 葯鐸 | jɑk | ||
齊梁陳北周隋 | 葯鐸 | jɑk | ||
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 | ts | i̯ak | |
擬音/王力系統 | ts | ǐak | ||
擬音/董同龢系統 | ts | jɑk | ||
擬音/周法高系統 | ts | iɑk | ||
擬音/李方桂系統 | ts | jak | ||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網)
韻書集成
字形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韻系 | 聲母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
廣韻 | 爵 | 爵 | 宕 | 入聲 | 十八葯 | 陽 | 精 | 開口呼 | 三等 | 全清 | 即略切 | tsjɑk |
集韻 | 爵 | 宕 | 入聲 | 十八葯 | 陽 | 精 | 開口呼 | 三等 | 全清 | 即約切 | tsiɑk | |
韻略 | 入聲 | 葯 | 即約切 | |||||||||
增韻 | 入聲 | 葯 | 即約切 | |||||||||
中原音韻 | 爵 | 入聲作上聲 | 蕭豪 | 精 | 齊齒呼 | 全清 | tsiau | |||||
中州音韻 | 入聲作上聲 | 蕭豪 | 葉勦 | |||||||||
洪武正韻 | 爵 | 入聲 | 六葯 | 陽 | 精 | 全清 | 即約切 | tsiak | ||||
分韻撮要 | 爵 | 陰入 | 第九張掌帳著 | 著 | 精 |
爵 jué ㄐㄩㄝˊ
● ● 古代飲酒的器皿,三足,以不同的形狀顯示使用者的身份。
● ● 君主國家貴族封號(中國古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位。官~。~祿(爵位和俸祿)。~士。
● ● 古同「雀」。
讀音 |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jué | 名詞 | 古代一種盛酒禮器,一般用青銅製成,有三足。 | 《詩經·大雅·行葦》:“或獻或酢,洗爵奠斝。” 《左傳·庄公二十一年》:“鄭伯之享王也,王以後之鞶鑒予之。虢公請器,王予之爵。” | ||
酒的代稱。 | 《詩經·邶風·簡兮》:“赫如渥赭,公言錫爵。” 《詩經·小雅·賓之初筵》:“發彼有的,以祈爾爵。” | ||||
爵位;君主國家貴族封號的等級。 | the rank of nobility; peerage | 《詩經·小雅·角弓》:“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讓,至於己斯忘。” 袁枚《隨園隨筆·爵官職秩之分》:“爵者,公、侯、伯、子、男也。” | 公爵;封爵;賣官鬻爵 | ||
(Jué)姓氏用字。 | |||||
量詞 | 用於酒。 | 《遼史·禮志一》:“皇帝、皇后各與酒二爵,肉二器,再奠。” | |||
動詞 | 使飲酒。 | 《國語·魯語下》:“賓發幣於大夫,及仲尼,仲尼爵之。” | |||
授爵或授官。 | confer(a title of nobility) | 《禮記·王制》:“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國語·魯語上》:“乃出而爵之。” | |||
què | 名詞 | 通“雀”。鳥名。 | sparrow | 《逸周書·時訓》:“寒露之日,鴻雁來賓,又五日,爵入大水化為蛤。” 《漢書·王莽傳上》:“鳳皇來儀,神爵降集。” | |
形容詞 | 通“雀”。赤黑色。 | 《儀禮·士冠禮》:“爵弁服:纁裳、純衣、緇帶、韎韐。” |
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飲。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古文爵,象形。即畧切〖注〗、、,亦古文爵。
爵,禮器也。
段註:古說今說皆雲爵一升。《韓詩》說:爵觚觶角散緫名曰爵,其實曰觴。
𠋓象雀之形。
段註:各本作象爵之形四字,今正。古文全象爵形,即象雀形也。小篆改古文省之。首象其正形,下象其側形也。
中有鬯酒,又持之也。
段註:又,手也。《祭統》:屍酢夫人執柄,夫人受屍執足。柄者,尾也。
皆㠯飲器象雀者。
段註:各本雀作爵,今正。
取其鳴節節足足也。
段註:節節足足,雀音如是。《廣雅》曰:鳳皇雄鳴即即,雌鳴足足。宋書符瑞志因之,皮傅之說耳。即略切,二部。爵引伸為爵秩字,假借為雀字。《韓詩》說曰:爵,盡也、足也。《白虎通·說爵祿》曰:爵者,盡也。所以盡人材。古爵音同焦,釂潐字皆取盡意。
𠙘(依古文四聲韻),古文爵如此,象形。
段註:首尾喙翼足具見,爵形即雀形也。程氏《瑤田通藝錄》曰:前有流,喙也,腦與項也,胡也。後有柄,尾也。容酒之量,其口左右侈出者,翅也。近前二柱,聳翅將飛皃也。其量,腹也。腹下卓爾鼎立者,其足也。古爵之存於今者驗之,兩柱拄眉而酒盡,古經立之容不能昂其首也。不昂首而實盡,取節於兩柱之拄眉,梓人所謂鄉衡者如是。
爵
即略切,入葯精 ‖爵聲葯2部
徠爵,封也。《禮含文嘉》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白虎通》曰:“三等法三光,五等法五行也。”《淮南子》曰:“爵祿者,人臣之銜轡也。”《文字音義》曰:“爵,量也,量其職盡其才也。”又禮器。《周禮》曰:“享先王以玉爵。”即略切。七。
【巳集中】【爪】爵·康熙筆畫:18 ·部外筆畫:14
〔古文〕【唐韻】卽略切【集韻】【韻會】【正韻】卽約切,音雀。【說文】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
又持之也。所以飮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字彙】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以示儆焉。【埤雅】一升曰爵。亦取其鳴節,以戒荒淫。【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鄭箋康虛也。
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
又【儀禮·鄕飮酒禮】揖讓如初,升乃羞無算爵。
又【玉篇】竹器,所以酌酒也。
又【集韻】爵位也。【廣韻】封也。殷爵三等。周爵五等。三等法三光也。五等法五行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馭羣臣,一曰爵。【註】爵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疏】以德詔爵以賢乃受爵也。
又【埤雅】大夫以上與燕賞。然後賜爵,以章有德,故謂命秩爲爵祿爵位。【書·武成】列爵惟五。【傳】公侯伯子男也。
又【廣韻】爵,量也。量其職,盡其才也。
又官名。【前漢·汲黯傳】爲主爵都尉。
又鳥名。【孟子】爲叢敺爵者鸇也。【疏】鸇能食鳥雀。
又葉資昔切,音卽。【陸機·贈顧驃騎詩】淸塵旣彰,朝虛好爵,敬子侯度,愼徽百辟。
又葉子結切,音節。【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䑕,以侑此爵。【註】罰,房穴反。 【玉篇】本作。
爵祿、爵祿、爵士樂、官爵
販官鬻爵、高官顯爵、高爵豐祿、高爵厚祿、高爵重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