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黎明

忻州市委一級巡視員、五台山管委會主任

王黎明,男,漢族,1963年3月生,山西省原平市人,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忻州市委一級巡視員、中共五台山風景名勝區工作委員會書記、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人物履歷


1979.09—1981.10 山西省政法幹部學校公安中專班學習
1981.10—1989.04 忻州地區公安處辦公室科員(期間:1985.09—1987.07 忻州師專中文系學習)
1989.04—1990.02 忻州地區公安處法研室負責人
1990.02—1992.08 忻州地區公安處辦公室副主任
1992.08—1997.07 忻州地區公安處辦公室主任
1997.07—1998.01 忻州地區公安處指揮中心主任
1998.01—2001.12 忻州地區公安處副處長(期間:1998.01—2001.06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專業學習)
2001.12—2003.12 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3.12—2009.11 繁峙縣委副書記(期間:2005.09—2008.07 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學習)
2009.11—2010.03 保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10.03—2011.04 保德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04—2016.05 洪洞縣委書記
2016.05任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現任忻州市委一級巡視員、中共五台山風景名勝區工作委員會書記、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4月,擬市委常委和副市長人選。
2016年6月16日,洪洞縣召開幹部大會。朔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李新春宣布了組織決定,經省委研究決定:王黎明同志任朔州市委委員、常委,免去洪洞縣委書記職務。
2016年6月17日上午,朔州市委政法委全體(擴大)會議召開,宣布省委和市委決定,王黎明同志擔任中共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錦不再擔任朔州市委常委委員和政法委書記職務。
2020年2月7日,經忻州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王黎明為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