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墓群,位於稷山縣城西四公里馬村西南隅,東與聞名全國的青龍寺相距300米,原為馬村段氏祖塋地。
宋金墓
宋金墓群,位於稷山縣城西四公里馬村西南隅,東與聞名全國的青龍寺相距300米,原為馬村段氏祖瑩地。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四年因雨水沖刷,曾先後發現宋金時期磚室雕花仿木構建築墓三座,於一九六一年被列為縣級
文物保護單位。一九七八年省文管會派人在此考古鑽探,又發現同類墓室十二座,共計十五座,併發掘了其中八座,發現各個墓室,雖磚質相同,但在結構上裝飾上卻各有千秋,有窯洞式,樓閣式,宮殿式,分單檐,重檐和多重檐等,大多為四合院民宅樣式,真可謂精巧美觀,玲瓏剔透。在各個墓室中,不論是門窗
隔扇,滴水貓頭,飛禽走獸,花草人物,還是墓內迴廊下安詳端坐的墓主人夫婦以及書童侍女和陳設廊下的“二十四字”人物組雕,什麼曾用名參打柴,
劉恆嘗葯,陸績懷桔,楊得打虎,丁蘭刻木等等,或雕刻,或捏制,無一不逼真生動,栩栩如生。尤其應到的是墓主人對面有舞台樂樓,既有樂隊又有演員,樂器
大鼓,
腰鼓,拍板,
橫笛等多種
吹打樂組成,演員行當齊全,分副凈,副末,裝旦,
末泥,裝孤等,看上去,既有故事情節,又有表演技巧,真是維妙維肖,活靈活現。若進入一墓室,真宛若光臨一座陳設工藝珍品之殿堂,實有琳琅滿目,華氣盈門之感。
宋金墓群,據第7號墓地墓誌銘記載:系宋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至金大定二十一年(公元1181年)之遺物,迄今已有八百多年的歷史,它的發現,為我們提供了研究宋金建築和音樂戲劇發展史極為罕見的歷史佐證,有著不可估量的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
為了更好地保護宋金墓群,於一九八二年開始,國家陸續投入了大批資金,予以妥善的維修和合理的辟新,現已俱備了一定的規模,並於一九九六年三月,經
山西省文物局批准,正式成立金墓博物館,並列為
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二OO一年被公布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宋金墓群,現已被中國大百科全書收錄,在這裡,既的獨佔景觀的地下宮殿雕刻群,又有多姿的地上建築群,
松柏雲彩成林,奇形怪狀花異草滿園,真正成為我國的
旅遊勝地之一。
宋金墓群位於稷山縣城西四公里之馬村西南隅,是十四座仿木構建築且為四合院式的磚質雕花墓。各墓室磚質類同,結構各異,有窯洞式,樓閣式,宮殿式;分單檐,重檐,多重檐等,可謂式樣繁雜,各具特色。
各墓室的裝飾十分誘人,例如雕刻的門窗隔扇,滴水貓頭,禽獸花草,墓主夫婦,書童侍女和泥質套塑的"二十四孝"等,無一不顯得優美精湛,生動逼真。
尤應提及的是墓主人對面雕刻的樂樓,即有樂隊,又有演員。樂器有大鼓,腰鼓,拍板,橫笛和蓖篥等,演員分副凈,副末,裝旦,末泥,裝孤等,看上去,既有故事情節,又富表演技巧,整體造型,真是惟妙惟肖,活靈活現。
若遊覽全部墓室,即宛如光臨一座陳設工藝珍品的地下宮殿,大有琳琅滿目,異寶紛呈之感。
磚雕地宮具有十分難得的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它不僅為我們研究宋金建築特別是民居營造,有著十分翔實的歷史佐證,更為重要的是,對中國戲曲表演體制的形成時間,竟提供了提前二百餘年的發展史料。
另外,還應附帶提及一點,即地宮中5號和8號墓的屍床下,原堆集著
焦炭五百市斤,其質量與今天的
土法煉焦的產品無異。這充分說明,至少在公元十一世紀時,
稷山一帶的人工土法煉焦技術就已趨成熟。
宋金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