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科學技術局
政府部門
(一)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內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劃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製全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參與實施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有關部門和縣(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端科學家、團隊吸引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督辦檢查局機關的政務工作;編製市級科技經費預、決算,管理市級科技經費;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與創新體系建設科:擬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劃,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評估和驗收。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定全市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章草案並開展普法宣傳,研究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有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牽頭提出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布局規劃建議,組織編製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指南,擬定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
社會發展與農村科技科: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及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聯繫、指導縣(區)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管理工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支撐環境保護工作;推動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提出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劃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擬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市基礎科學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及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農業農村相關科技計劃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承擔省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組織開展科技活動周相關工作。
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承擔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研究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有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和技術市場發展。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各項工作。擬定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對外科技合作的規劃、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承擔對外科技合作和涉外科技人才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與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開展科技合作有關工作。
科技人才與外國專家服務管理科: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高端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服務機制,承擔外國專家引進和服務管理工作;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擔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及管理工作。協調、落實科技人才相關服務工作。
科技情報研究所:信息採集、信息加工處理、信息分析研究、信息發布、信息系統建設、信息資料管理、信息查詢與諮詢服務、科技宣傳、信息業務培訓、信息產品研製開發以及信息相關的社會服務,科技項目的調研、篩選、論證、評估、軟科學課題的立項和研究等;從事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和傳遞,科技情報諮詢服務、科技宣傳、科技情報調研,軟科學課題的立項和研究、科技文獻收藏與服務、資料庫建立等業務;負責麗江市科普統計工作,科技信息統計工作,提供科技信息服務,為各級領導民主、科學決策提供諮詢服務,為全市科技、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科技信息服務,促進我市科技、經濟的有機結合;承辦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農村科技服務中心: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生物、醫藥等領域的高新技術研究開發計劃;組織實施農村與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計劃;協調全市科技技術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聯繫、指導農業、社會發展領域和縣級的科技管理工作;推動農業和社會發展相關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組織編製職責範圍內的科技計劃項目指南;會同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編製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製科技項目指南;組織重大科技工作的調研和超前研究,提出科技發展新思路;提出各項科技計劃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提出全市基礎研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意見,編製項目指南並組織實施,參與編製麗江市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推動基礎研究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