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資本充足率

核心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總額比率

核心資本的概述《巴塞爾協議》將銀行資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核心資本,又稱一級資本(Tier one capital)和產權資本,是指權益資本和公開儲備;另一類是附屬資本,又稱二級資本。核心資本是銀行資本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考《巴塞爾協議Ⅲ》條款,規定核心資本至少要佔資本總額的50%,不得低於兌現銀行風險資產總額的6%(由4%上升至6%)。

商業銀行的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

核心資本的來源:包括發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潤等方式。

核心資本的構成:核心資本是金融機構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資金,其構成如下:

徠(1)實收資本。實收資本是指已發行並完全繳足的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積優先股,這是永久的股東權益。包括國家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外商資本(2)資本公積(3)盈餘公積(4)未分配利潤(5)儲務賬戶(6)公開儲備。包括股票發行溢價、保留利潤、普通準備金和法定準備金的增值等。

核心資本充足率(core capital adequacy ratio)是指核心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比率(根據《巴塞爾協議Ⅲ》的規定,參考值>=6%)。

原因


(一)資本結構不合理。眾所周知,銀行的資本並非越多越好,過高的資本量將會降低財務槓桿比率,增加籌集資金的成本,進而影響銀行的利潤。而且核心資本的大部分都佔壓在變現能力弱的固定資產或虧損資產上,進一步降低了銀行補資的能力,削弱了銀行資本功能發揮的基礎。同時,也極易出現高估資本價值的情況。此外,銀行上市時,投資者也會關注核心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這兩個指標都會影響銀行從資本市場募集資金。
貸款業務不規範。我國儲蓄存款始終保持高的增長勢頭。截止到2004年7月底,國內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已達到12萬億元。而且仍有增長的趨勢,在存款大幅增長的同時,銀行不得不為這些增加的存款尋找投資機會,主要就是發放貸款,其結果是增加了銀行的風險資產,導致了銀行資本充足率的下降。同時國有商業銀行又承擔了大量的不良資產,他們需要依靠不斷吸納儲蓄來解決資金流動的需求。而儲蓄的增加,又致使成本上升,進而引發了放貸逐利的要求,這就使銀行在對借款人資信狀況掌握不完善,甚至不合要求時頻頻放貸。隨著風險資產權重的增加,銀行資本金則相對減少,資本充足率自然會降低。儘管商業銀行出現了“惜貸”,但貸款的增加速度仍然超過了資本金的增加速度。
制度安排不完善。國有獨資、“一股獨佔”;政企不分,業務工作往往被要求符合於行政目標;缺乏有效的治理結構,在相當大程度上採取“官本位的激勵方式”,在此制度下,國有銀行必然會出現效率低下、盈利水平差、資產質量不高的突出特點。與發達國家的銀行比,差距十分明顯。
稅收體制不健全。銀行業所納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城建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和教育費附加。但由於制度規定和計算基礎,影響銀行業的主要稅種就是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在當前的稅收體制下,我國銀行業的稅負偏重。

定義


要求

核心資本又叫一級資本和產權資本,包括普通股,盈餘,優先股,未分配利潤,儲務賬戶。巴塞爾委員會規定的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資本充足率達到8%,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6%。
其中:

核心資本

核心資本包括權益性資本和公開儲備,其中權益性資本包括已發行並已繳足的普通股和非累計優先股,對銀行的盈利水平和競爭力影響極大。

附屬資本

附屬資本包括非公開儲備、重估儲備、一般貸款損失準備、混合債務資本工具、中長期次級債務

計算公式規定


計算

計算核心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時,不能簡單地套用巴塞爾協議指出的公式,即不能簡單地把虛有的帳面資本仍作為資本進行計算,必須考慮已形成的大量未核銷的不良貸款損失因素和非信貸資產損失因素。
商業銀行計算核心資本充足率時,應從核心資本中扣除以下項目:
(一)商譽;
(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資本投資的50%;
(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資本投資的50%。

公式

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加權風險資產總額)×100%

規定

參考《巴塞爾協議Ⅲ》的規定,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2年6月重新制定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試行)》),並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在以前的相關規定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具體細則如下:
第三節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包括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資本要求。
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各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如下最低要求:
(一)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5%。
(二)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6%。
(三)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
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計提儲備資本。儲備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
特定情況下,商業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和儲備資本要求之上計提逆周期資本。逆周期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0-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
逆周期資本的計提與運用規則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辦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外,系統重要性銀行還應當計提附加資本。
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1%,由核心一級資本滿足。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認定標準另行規定。
若國內銀行被認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所適用的附加資本要求不得低於巴塞爾委員會的統一規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資本要求以外,銀監會有權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審慎的資本要求,確保資本充分覆蓋風險,包括:
(一)根據風險判斷,針對部分資產組合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
(二)根據監督檢查結果,針對單家銀行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
第二十七條 除上述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外,商業銀行還應當滿足槓桿率監管要求。
槓桿率的計算規則和監管要求另行規定。

分析作用影響


分析

分析一:核心資本充足率提高對銀行業績及估值的影響
過去幾年的核心資本充足率情況
以上市時間較長的幾家銀行為例,其核心資本充足率只在少數年份保持在7%之上,即按照可能的新的管理辦法,這些銀行在發行資本性債務工具時將面臨核心資本不足的制約。
即使將派息考慮進來也是如此。2002-2008年度,招商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累計派息分別為101、44和35億元,即使將這些派息全部加回來,即股息支付率為0,對於滿足適當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也沒有實質作用。因此,通過股票融資仍是必然的選擇。
各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6
工商銀行8.11%12.23%12.23%10.99%10.75%9.97%
建設銀行8.06%11.08%9.92%10.37%10.17%9.30%
中國銀行8.48%8.08%11.44%10.67%10.81%9.43%
交通銀行6.72%8.78%8.52%10.27%9.54%8.81%
招商銀行5.44%5.57%9.58%9.02%6.56%6.50%
中信銀行5.72%6.57%13.14%12.32%10.45%
浦發銀行4.21%4.01%5.44%5.01%5.03%4.68%
民生銀行5.04%4.80%4.40%7.40%6.60%5.90%
興業銀行4.90%4.80%8.83%8.94%7.41%
華夏銀行5.25%5.12%4.82%4.30%7.46%6.84%
深發展2.32%3.71%3.68%5.77%5.27%5.08%
北京銀行7.59%8.57%17.47%16.42%13.48%
南京銀行8.72%8.41%27.38%20.68%13.31%
寧波銀行8.38%8.68%9.71%18.99%14.60%11.56%
資料來源:各銀行定期報告,東海證券研究所
表2 美國銀行及富國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美國銀行 6.50% 7.06% 7.35% 7.50% 8.30% 8.22% 7.85% 8.10% 8.25% 8.64% 6.87%
富國銀行 8.16% 8.08% 8.00% 7.29% 6.99% 7.60% 8.42% 8.41% 8.26% 8.93% 7.59

作用

核心資本充足率提高影響業績的渠道之一,是ROE降低,股東權益是核心資本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的影響,核心資本一般很難高於股東權益。2007年以來,三大上市銀行核心資本約佔股東權益的90%多。
報告近似假設股東權益等於核心資本
大銀行股東權益及核心資本單位:百萬元
2007 2008 2009.6
權益 核心資本 權益 核心資本 權益 核心資本
工商銀行 538947 487955 603183 543642 616416 581870
建設銀行 422281 386403 465966 431353 504776 461873
中國銀行 454993 410588 493901 443980 502981 490524
資料來源:各銀行定期報告,東海證券研究所
由於股東權益佔總資產的比例非常低,可以合理推定股東權益的適度增加基本不影響ROA,但卻顯著降低了權益乘數(總資產/股東權益)。工商銀行2008年度股東權益佔總資產的比例為6.18%,即權益乘數為16.18倍。當股東權益佔比提高到8%時,權益乘數下降到12.5倍。在ROA基本不變假設下,ROE將顯著降低。
中國及美國個別上市銀行 ROE 水平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簡單平均
招商銀行 20.85% 31.28% 12.90% 12.79% 15.68% 17.16% 18.24% 24.58% 19.19%
浦發銀行 13.06% 15.22% 16.61% 13.69% 16.27% 16.92% 19.13% 23.96% 16.86%
民生銀行 23.72% 12.00% 15.35% 19.48% 17.20% 19.17% 22.35% 18.13% 18.43%
美國銀行 15.96% 13.96% 19.44% 21.99% 16.83% 16.51% 16.27% 11.08% 16.51%
富國銀行 16.31% 12.79% 18.66% 19.36% 19.56% 19.59% 19.52% 17.12% 17.86%
資料來源:各銀行定期報告,東海證券研究所
中國及美國個別上市銀行 ROA水平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簡單平均
招商銀行 0.43% 0.57% 0.54% 0.51% 0.58% 0.60% 0.81% 1.36% 0.68%
浦發銀行 0.82% 0.70% 0.57% 0.48% 0.47% 0.48% 0.53% 0.69% 0.59%
民生銀行 0.07% 0.62% 0.46% 0.46% 0.51% 0.54% 0.60% 0.78% 0.50%
美國銀行 1.12% 1.05% 1.41% 1.44% 1.35% 1.30% 1.44% 0.94% 1.26%
富國銀行 1.61% 1.20% 1.69% 1.64% 1.71% 1.72% 1.73% 1.55% 1.61%
核心資本充足率提高影響業績的渠道之二,是凈息差(NIM)降低,隨著核心資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銀行將趨於降低資產的風險權重,如提高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等的投資比重,從而降低凈息差或凈利息收益率,使得等量生息資產只能帶來較少的凈利息收入。

影響

核心資本充足率提高降低PB水平。根據穩定增長模型,P/B=(ROE*b)/(r-g)(其中,b是股息支付率,r是股東要求回報率,g是股息增長率),其他因素基本不變時,ROE的下降必將降低PB水平。
核心資本充足率提高對PE也許存在著不確定性。根據穩定增長模型,P/E=b/(r-g),如不改變股息支付率假設,則P/E與核心資本充足率變化無關。
現實一些的假設是,在更高的核心資本充足率約束下,上市銀行對派息可能會謹慎一些,但我們估計幅度可能非常有限。
針對不同類型銀行規定差異化核心資本充足率的影響。對主要銀行(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和非主要銀行如規定不同的核心資本要求,將形成或強化估值的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