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財務報表

外幣財務報表

外幣財務報表是指企業在境外有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和分支機構的情況,其用非本位幣編製的財務報告。

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企業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和分支機構如果採用與企業相同的記賬本位幣,即使是設在境外,其財務報表也不存在折算問題。但是,如果企業境外經營的記賬本位幣不同於企業的記賬本位幣,在將企業的境外經營通過合併報表權益法核算等納入到企業的財務報表中時,需要將企業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折算為以企業記賬本位幣反映。
(一)境外經營財務報表的折算
在對企業境外經營財務報表進行折算前,應當調整境外經營的會計期間和會計政策,使之與企業會計期間和會計政策相一致,根據調整後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編製相應貨幣(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的財務報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對境外經營財務報表進行折算:
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2.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
3.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應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作為“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列示。
(二)包含境外經營的合併財務報表編製的特殊處理
在企業境外經營為其子公司的情況下,企業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應按少數股東在境外經營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計算少數股東應分擔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併入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母公司含有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情況下,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編製抵銷分錄:
(1)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反映,該外幣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應轉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2)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反映,應將母、子公司此項外幣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相互抵銷,差額計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如果合併財務報表中各子公司之間也存在實質上構成對另一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應比照上述原則編製相應的抵銷分錄。
(二)境外經營的處置
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列示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折算的一般原則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的一般原則:
(一)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如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等)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即歷史匯率)折算。
2.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通常情況下為了簡化計算均採用業務發生期間的平均匯率進行利潤表項目的折算。
3.按照上述規定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有可能是正數,也可能是負數。
(二)特殊項目的處理
1.境外經營為子公司時,少數股東按比例應分擔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併入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合併報表中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中所列示的金額全部是歸屬於母公司的。
2.母公司存在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情況下,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編製抵銷分錄:
(1)該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反映,則應在抵銷長期應收應付項目的同時,將其產生的匯兌差額轉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
借: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貸: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或相反分錄
(2)該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反映,則應將母、子公司此項外幣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相互抵銷,差額轉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借: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貸: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或相反分錄
如果合併財務報表中各子公司之間也存在實質上構成對另一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應比照上述原則編製相應的抵銷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