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衛生廳

西藏自治區衛生廳

(一)自治區人民醫院 (三)自治區藏醫院 (四)自治區疾控中心

基本介紹


1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制訂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研究制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貫徹預防為主,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民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制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研究擬訂全區重點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全區重點醫藥衛生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指導管理直屬單位;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組織制定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執業道德規範,擬訂衛生機構編製、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承辦國內外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合作和受援工作;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藏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承擔自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自治區保健領導小組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區直各部門有關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組織調度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承辦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計劃財務審計處
(三)法規與監督處
(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
(五)醫政處(科技教育處)
(六)疾病控制處(自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藏醫藥管理處
(八)幹部保健處
(九)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十)紀檢監察室
3 下屬機構
(一)自治區人民醫院
(二)自治區第二人民醫院
(三)自治區藏醫院
(四)自治區疾控中心
(五)自治區血液中心
(六)自治區衛生監督所
4 聯繫方式
地址:拉薩市北京中路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