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擊劍比賽
1896年加入奧運會的比賽項目
現代擊劍運動是奧運會的傳統項目。1896年在雅典舉行的第1屆現代奧運會上就設有男子花劍、佩劍的比賽。1900年在巴黎舉行的第2屆奧運會上增加了男子重劍比賽。1924年在巴黎舉行的第8屆奧運會上又增加了女子花劍比賽。1992年在巴塞羅那舉行的第25屆奧運會上,女子重劍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女子佩劍於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被正式列為奧運會項目。
奧運會擊劍比賽
1931年,重劍比賽開始使用電動裁判器。1995年,電動花劍裁判器也運用於比賽。1989年,佩劍比賽開始採用電動裁判器。電動裁判器的發明也是現代擊劍運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它使擊劍比賽更加公平,同時推動擊劍技術向更新的高度發展。
法國、義大利、俄羅斯、德國、匈牙利在不同時期,都是擊劍強國。引領著世界擊劍運動發展的潮流,並各自代表一個古典的擊劍流派,其基本技術動作和戰術打法風格都有明顯的差異。近50年來,擊劍技術動作和戰術打法風格有了迅速的發展。
擊劍運動是一項歷史悠久的傳統體育運動項目。早在遠古時代,劍就是人類為了生存同野獸進行搏鬥和獵食所使用的工具。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劍由最初的石制、骨制發展到青銅製、鐵制,最後到鋼製,並作為戰爭的武器,逐步走上歷史舞台。擊劍在古代埃及、中國、希臘、羅馬、阿拉伯等國家十分盛行。公元前11世紀,古希臘就出現了擊劍課,並有劍師講課。有關古老的擊劍形式,在希臘、埃及等國家中的一些歷史建築和紀念碑上都可見到關於擊劍的浮雕。
西班牙被認為是現代擊劍運動的搖籃,第一本擊劍書籍就由兩位西班牙教練編著。
奧運會擊劍比賽
16世紀末和17世紀初的歐洲盛行決鬥。在這種形勢下,為了滿足人們對擊劍的愛好和需要,又不至於傷害生命,一種劍身較短並呈四棱形,劍尖用皮條包紮的新型劍被設計出來,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並得到廣泛開展,這便是現在花劍的雛形。從此,在歐洲的習武廳、擊劍廳及專業學校里,花劍的擊劍方式逐漸形成並日趨完善。
熱衷於決鬥的紳士和貴族從1885年開始,在習武廳進行練習時,使用三棱形劍,交鋒不限制部位,這就是延續至今的重劍。
18世紀末,匈牙利人對東方波斯人、阿拉伯人及土耳其人早期騎兵用的彎型短刀,進行了改革,於劍柄上裝配了一個象彎月形的護手盤,在擊劍時可以起到保護手指的作用。後來,義大利擊劍大師朱賽普·拉達葉利將它進一步改進,使它能在擊劍運動和決鬥中使用,並根據騎兵作戰的特點,規定有效部位為腰帶以上,這便成為現代佩劍的前身。至此,人們在從事擊劍時就可以自由地選擇花劍、重劍和佩劍。
19世紀初,在法國擊劍權威拉夫熱耳的倡議下,將花、重、佩這三種不同式樣的劍的重量再加以減輕,同時對一些技術原理及戰術意義進行深入研究,並且在一些歐洲國家經常開展競賽活動。擊劍運動由此逐漸成為國際性的體育競賽項目,並最早成為奧林匹克大家庭中的一員。
奧運會擊劍比賽
1978年3月,我國擊劍選手欒菊傑在西班牙馬德里第29屆世界青年錦標賽上,在持劍手臂嚴重受傷的情況下,奮力拚搏,戰勝強手,奪得亞軍。這是中國擊劍的歷史性突破,在世界擊劍界引起了轟動。1984年,在第23屆奧運會上,欒菊傑又不負眾望,一舉奪得女子花劍冠軍,再一次轟動世界擊劍界。1992年,在第25屆奧運會上,王會鳳奪得女子花劍亞軍。在2000年第27屆奧運會上,中國男子花劍“三劍客”奪得男子花劍團體亞軍。在2004年第28屆奧運會上,譚雪奪得女子佩劍亞軍、王磊奪得男子重劍亞軍,男子花劍“三劍客”再一次出征奧運會又取得男子花劍團體亞軍的驕人戰績。2006年10月都靈擊劍世界錦標賽,王磊奪得男子重劍冠軍,女子重劍取得團體冠軍,這是中國擊劍史上又一次重大的歷史性突破。
擊劍比賽中,當裁判員宣布準備比賽時,雙方隊員在離中心線兩米處就位。運動員成實戰姿勢站立,未握劍的手放在身體同側,不得遮擋身體有效部位。運動員每得一分都得回到開始線后成實戰姿勢重新開始比賽。使用重劍、花劍、佩劍擊中對手,有效擊中的落點必須在有關劍種規定的有效部位內。
賽制
擊劍比賽分為個人賽、團體賽。個人賽採用小組循環制和直接淘汰制,團體賽直接採用單敗淘汰賽制。直接淘汰賽的每一場比賽方法採用每盤擊中15劍,比賽時間為9分鐘。每盤分為3局,每局3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一名運動員擊中15劍或者9分鐘規定時間全部用完,擊中劍數多的運動員獲勝。若在規定時間結束時出現平分,則需加賽1分鐘。加賽中,擊中第一劍的運動員獲勝。加賽前,運動員必須進行抽籤,若平分情況持續至加時賽結束,則抽中優勝權的運動員獲勝。
團體賽每隊4名隊員,3人參加團體對抗,一名隊員作為替補。每場3分鐘打5劍,共9場。先得45分的隊獲勝。如果有的運動員在規定的3分鐘內沒有刺中對方5劍,這一隊的下一名運動員接著比賽往下打,可以打到他那場應該打到的分數,即:第一場到5分,第二場到10分,第三場到15分……一直打到取得45分,結束比賽。
犯規與處罰
特殊情況下的直接得分。當某一運動員超出劍道的邊線時裁判員叫停。如果出界運動員是在連續交鋒中被擊中,這一擊中有效。當一名運動員的雙腳完全超出劍道的端線,將被罰擊中一劍。
擊劍比賽的判罰分為:黃牌警告、紅牌處罰一劍、黑牌開除比賽三種。相對應的處罰的類型也分為四類:第一類:黃牌警告;第二類:紅牌被罰劍;第三類:初犯被罰紅牌,同時在同一場比賽中又犯了同類型的錯誤將被罰黑牌(開除出分項賽);第四類:直接被罰黑牌(可根據情況開除出分項比賽或整個比賽大會,並被停止參加兩次比賽)。
黃牌警告后,重犯同一錯誤,也會被罰擊中一劍。像在佩劍中的衝撞、花劍中故意做身體接觸、重劍中推擠對手也屬於故意身體接觸行為,都會被罰擊中一劍。轉身背向對手、劍尖在場地上非法拖划或者用不持劍手遮蓋有效部位避免被擊中都是犯規行為。第一次給以黃牌警告,如果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被對方擊中一劍。對那些更為嚴重的犯規,比如報復與粗暴衝撞以及與對手串通舞弊,將會直接出示黑牌驅逐出場。
奧運會擊劍比賽
中世紀的歐洲,擊劍被認為是騎士所具有的一種高尚情操,是一種紳士、貴族的運動。通過擊劍進行決鬥的騎士們在交鋒前雙方要舉劍於眉間向對方敬禮致意,即便是面對決戰對手,也不忘記讓禮貌先行。因此,這項運動從根本上就透著一種高貴的“風骨”。
現代擊劍比賽中,運動員身著內有護具的白色擊劍服,頭戴護面,手戴皮手套。不過,這身可以擋住利劍攻擊的裝備,卻對觀眾高分貝的吶喊無可奈何。
奧運會擊劍比賽
同時,裁判發口令后,觀眾不能再助威或鼓掌,以便運動員更清楚地聽到裁判員發號的口令。
袁向陽舉例說,以前的一些比賽中,因為場面熱鬧,觀眾們的鼓掌、歡呼甚至跺腳聲,淹沒了裁判員的口令,裁判宣布比賽開始后,運動員沒有聽見,一直站著不動,以至於不得不重喊口令。“雖然這對比賽成績沒有什麼影響,但在這項講究禮儀的運動中,觀眾們還是要表現得更紳士一些。”
裁判有時可能會比賽場上的運動員更辛苦,因為有的隊員可能一場比賽結束就可以休息,而裁判員卻有可能工作一整天,因此,比賽過程中,請在合適的時候為他們送上掌聲。
觀看比賽期間,觀眾不要在任何設施上亂塗亂畫。
裁判員下達“停”的口令時,觀眾應保持安靜,傾聽裁判員的判罰,然後觀眾才可為雙方運動員鼓掌加油。當裁判員下達實戰開始口令時,觀眾也應保持安靜,使運動員能聽清裁判員下達的每一個口令。
第29屆奧運會擊劍設10個項目。即男子花劍、重劍、佩劍個人賽;男子重劍、佩劍團體賽;女子花劍、重劍、佩劍個人賽;女子花劍、佩劍團體賽。
參賽對象
男子
女子
個人
花劍、重劍、佩劍
花劍、重劍、佩劍
團體
重劍、佩劍
花劍、佩劍
擊劍項目參賽資格體系原則:
個人賽
個人賽的運動員的組成為 : 含有團體的劍種約有39名運動員,不含團體的劍種約有24名運動員。每個劍種個人賽運動員的數量會根據主辦國參加比賽的運動員的名額分配而有變化。
團體賽
參加每個劍種的團體隊數為8到9個,也就是根據團體積分的選拔方式,選出8個團體,加上可能出現的主辦國的團隊。
10個比賽項目
212個運動員:
根據下面提到的第一組方式:4 x 39 = 156
根據下面提到的第二組方式:2 x 24 = 48
主辦國:8 = 8
總計 = 212
資格體系細則
1). 有團體及個人的劍種選拔方法
a). 團體賽的選拔
每個團體由3名運動員組成,即每個劍種8個隊共24人,再加上主辦國代表隊(如有)。選拔辦法如下:
國際劍聯團體正式排名表前四名(不考慮所在洲)。如果排名前四的其中一個國家和地區奧委會棄權,則由排名第五的隊替代,接著是排名第六的隊,以此類推。
國際劍聯調整后的團體正式排名表中每個洲排名最高的隊。如果一個國家和地區奧委會棄權,則由國際劍聯調整后的團體正式排名中該洲排名第二的國家取代。如果一個洲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參賽,或者僅有一個國家參賽,而參賽隊又不被其本國奧委會許可其參賽,則所有大洲中積分排名最高的隊獲得資格參賽。
b). 個人賽選拔
每個劍種,獲得團體賽參加資格的24名運動員自動獲得資格。
選出5名洲際資格賽中排名靠前的運動員(歐洲2個,亞大1個,美洲1個,非洲1個),每個國家只能有一名。
在任何情況下,每個國家每個劍種的獲選隊員不能超過3人,通過國際劍聯調整后的個人正式排名和各大洲個人正式排名而選拔的隊員只限於那些不能參加團體賽的國家。洲際選拔賽只向那些即未獲得團體資格也未通過國際劍聯個人賽調整后的正式排名獲得資格的國家開放(每國1人)。
調整后國際劍聯正式排名是國際劍聯按照以下方法修改後的排名:
對於有團體項目的劍種,被選拔出來的相關劍種的隊伍的運動員的名字將被刪除,對於其他國家,我們只保留每個國家每個劍種排名最好的運動員。
有團體項目的劍種個人賽總人數為:24+15=39
2). 沒有團體賽項目的劍種個人賽選拔辦法
每個劍種有24名參賽人員,分配方法如下:
· 國際劍聯正式排名表前8名,每個國家最多兩名;
· 根據國際劍聯調整后的個人正式排名,選出8名各大洲排名最靠前的運動員,每個國家1名(歐洲3名、亞大2名、美洲2名、非洲1名);
· 選出8名洲際資格賽中排名靠前的運動員,每個國家每個劍種1名選手,只限於在相關劍種上未通過前2項選拔的國家參加。(歐洲3名、亞大2名、美洲 2名、非洲名)。
在任何情況下,每個國家每個劍種的選手不能超過兩名。
調整后國際劍聯正式排名是國際劍聯按照以下方法修改後的排名:
對於沒有團體項目的劍種,我們只保留每個國家各個劍種排名最好的兩名運動員,其他運動員的名字將被全部刪除。
主辦國運動員的資格
主辦國有權派8個運動員參加奧運會,可以分配到他們認為合適的團體和個人項目中:可以參加團體比賽或不參加團體比賽而只將名額分配給個人項目。
三方委員會的邀請名額
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提交申請邀請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11月15日。邀請名額的分配將由書面的方式在2008年4月到7月期間通知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但,然而,整體擊劍項目的運動員配額里並沒有預留給三方委員會邀請的名額。只是在留給北京2008年奧運會主辦國的名額未使用,才將由三方委員會來分配(國際奧委會,國家和地區奧委會,國際劍聯)。經國際劍聯和國際奧委會同意,將會把主辦國未使用的名額分配給申請國奧委會,日期待定。
名額確認的日期:
2008年5月12日國際劍聯將調整后正式排名及洲際資格賽后獲得資格的運動員的名字通知各協會。各相關國家協會應在2008年5月31日午夜前向國際劍聯確認獲資格參賽的運動員已獲其相應國家和地區奧委會的參賽批准。從6月2日開始,國際劍聯將重新分配那些未被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確認的名額。
名額分配:
如果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未在2008年5月31日截止日期前確認已獲參賽資格的運動員的參賽,國際劍聯按照以下方式重新分配未被使用的名額:
如果其所在洲在此劍種國際劍聯正式排名中沒有排名最高運動員,則不考慮大洲,這個劍種里排名最高的選手將獲得資格,而且此運動員所在國家和地區奧委會必須不滿足以下條件:
- 已有3名運動員參賽(有團體比賽的劍種)或
- 已有2名運動員參賽(沒有團體比賽的劍種)
通過以下方式獲得參賽資格的國家和地區奧委會放棄此項目參賽后的分配方法:
· 如果是從國際劍聯調整后的正式排名獲得資格的,則將名額分配給此排名中的下一名運動員。
· 如果是從國際劍聯調整后各大洲的正式排名獲得資格的,則將名額分配給該大洲此排名的下一名運動員。
· 如果是通過洲際資格賽獲得資格的,則將名額分配給此資格賽中下一名次的運動員。
豪克認為,中國運動員在身體條件和技戰術水平方面與世界高水平相差無幾,所不同的是在比賽中尤其是在關鍵性的大賽中缺少“霸氣”,換句話說缺少“殺氣”。這有可能是中國傳統的文化理念造成的。但是,擊劍台就是“戰場”,容不得半點禮讓。如果中國選手能在這方面有所改善的話,將有可能成為國際劍壇的霸主。
中國選手完全具備在北京奧運會上奪得金牌的實力,當然中國選手在各個項目中的具體情況不太一樣。我個人認為,中國選手在團體項目上奪金的可能性大於個人項目。中國選手中最出色的要算譚雪。
第29屆奧運會擊劍比賽將於2008年8月9日~17日在北京的奧林匹克公園國家會議中心擊劍館舉行。
場館名稱:國家會議中心擊劍館
奧運會擊劍比賽
場地類型:臨建比賽場館
奧運會期間的用途:擊劍、現代五項的擊劍和氣手槍
殘奧會期間的用途:硬地滾球、輪椅擊劍
建築面積(㎡):56000
固定座位數:無
臨時座位數:5900個
建設開工時間:2005年4月28日
伊倫娜-埃列克(ILONA ELEK) (擊劍 匈牙利)
擊劍老兵
奧運會擊劍比賽
出生地:1988年7月24日
國籍: 匈牙利
項目: 擊劍
參加奧運會時間:
1936年德國柏林夏季奧運會
1948年英國倫敦夏季奧運會
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夏季奧運會
奧運成績:
金牌2 枚
銀牌1 枚
其他成績:
世界錦標賽
金牌6枚1937年1951年1952年1953年1954年1955年
銀牌4枚1937年1948年1951年1954年
銅牌2枚1955年1956年
伊倫娜-埃列克第一次參加奧運會時已經29歲,在1936年德國柏林夏季奧運會上,她參加了花劍比賽。決賽中,她擊敗了過去兩屆奧運會冠軍成功問鼎金牌。接下來的兩屆奧運會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原因被迫取消了,等到1948年英國倫敦奧運會開幕時,已經距離上次奧運會有12年。在這屆奧運會上,埃列克是兩位柏林奧運會的衛冕成功的金牌運動員之一。能在中斷十二年後再次登上奧運金牌的領獎台本身就是非常了不起。但更有戲劇性的是在倒數第二輪中,她先以0-2落後,隨後連得4分,成功實現逆轉。1952年,伊倫娜再次參加了芬蘭赫爾辛基的夏季奧運會,儘管已經45歲了,但她仍然連贏20回合,只是在最後的決賽中以3-4不敵對手,取得一枚銀牌。
朱里奧-高迪尼(GIULIO GAUDINI) (擊劍 義大利)
九枚擊劍獎牌
奧運會擊劍比賽
逝世:1948年1月6日
出生地:羅馬,義大利
國籍: 義大利
項目: 擊劍
參加奧運會時間:
1924年法國巴黎夏季奧運會
1928年荷蘭阿姆斯特丹夏季奧運會
1932年美國洛杉磯夏季奧運會
1936年德國柏林夏季奧運會
奧運成績:
金牌 3枚
銀牌 4枚
銅牌 2枚
其他成績:
世界錦標賽
金牌 1枚 1938年
朱里奧-高迪尼1924年第一次在巴黎參加了夏季奧運會的花劍比賽,在最後一輪中,義大利隊因為抗議裁判的判罰,放棄了比賽,高迪尼在巴黎也沒能獲得獎牌。在接下來的三屆奧運會上,他奪取了三枚金牌,四枚銀牌和兩枚銅牌。1928年的阿姆斯特丹奧運會上,高迪尼帶領義大利花劍隊以30比2的優勢取得勝利。兩天後,他在個人花劍項目上奪取一枚銅牌。1932年洛杉磯奧運會上,高迪尼同時參加了花劍和佩劍兩個項目。義大利隊在花劍團體比賽中不敵法國隊,但高迪尼在花劍個人項目上又獲得了一枚銅牌。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中,他在佩劍團體和個人比賽中都獲得了銀牌。1936年柏林奧運會,高迪尼仍然參加了花劍和佩劍兩個項目的角逐。在花劍團體比賽中,義大利隊取得了創記錄的104勝19負的成績,並最終擊敗法國隊奪取金牌。兩天後,高迪尼在花劍個人項目的比賽中擊敗其他的對手,贏得了自己唯一的一枚個人項目金牌。隨後,他和他隊友在佩劍團體比賽中不敵匈牙利,奪取銀牌,高迪尼隨後又奪在佩劍個人項目名列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