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

現代社會文化現象

現徠代奧運會是以“恢復古代奧運會”為名義而構建的一個現代社會文化現象,它沿用了“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繼承了“奧林匹亞德”每四年一個周期的傳統,借用和發展了某些儀式,吸收了公平競爭、奮勇拼搏、身心和諧發展的古代傳統思想。但現代奧運會並不是古代奧運會的延續和翻版,它是在新背景下產生的新的社會文化現象,它們之間有本質的區別。

淵源


(圖)顧拜旦是公認的現代奧林匹克創始人
(圖)顧拜旦是公認的現代奧林匹克創始人
古希臘奧運會394年被禁止,沉睡了1000多年之後,19世紀末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4~18世紀中葉,歐洲出現了“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三大思想文化運動,新興資產階級對古希臘文化體育思想的高度讚美,引起了人們對古奧運會的嚮往。18世紀初,英、法、德等國的一些學者、專家,相繼去奧林匹亞訪問勘察,除發現大量史料外,還發掘了不少和古奧運會有關的珍貴文物和史料,引起了人們對古奧運會更加濃厚的興趣。
1883年,顧拜旦第一次提出舉辦類似古奧運會的比賽,它不是簡單的繼承,而是把過去只限於希臘人參加的運動會擴大到世界範圍去。儘管顧拜旦的主張遭到一些反對,但在他不懈努力下,1894年6月16日終於有20個國家派代表在法國巴黎大學召開了第一屆“重建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國際會議”。會議作出決定,將於1896年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第一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希臘人對這次大會表現了極大的熱情,出席開幕式的觀眾達8萬人,這一數字直到1932年洛杉磯奧運會才被突破。從此,奧運會成為世界性體育盛會。

含義


奧林匹克運動是在奧林匹克主義指導下,以體育運動和四年一度的奧林匹克慶典——奧運會為主要活動內容,促進人的生理、心理和社會道德全面發展,溝通各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在全世界普及奧林匹克主義,維護世界和平的國際社會運動。奧林匹克運動包括以奧林匹克主義為核心的思想體系,以國際奧委會、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和各國奧委會為骨幹的組織體系和以奧運會為周期的活動體系。
1894年6月23日,當顧拜旦與12個國家的79名代表決定成立國際奧委會、開創奧林匹克運動時,這一壯舉曾一度成為人們諷刺的對象。而在百年之後的今天,奧運會已成為普天同慶的節日,奧林匹克運動也吸引了202個國家和地區的積極參與。
1998年,著名的《生活》雜誌刊載了歷史學家精選的過去千年中最重要的1000個事件和人物,1896年顧拜旦恢復奧運會的壯舉也躋身其中,被譽為千年盛事之一。
奧林匹克運動是人類社會的一個罕見的傑作,它將體育運動的多種功能發揮得淋漓盡致,影響力遠遠超出了體育的範疇,在當代世界的政治、經濟、哲學、文化、藝術和新聞媒介等諸多方面產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視的影響。奧林匹克運動不僅構成了現代社會所特有的體育文化景觀,以其特有的文化魅力愉悅人們的身心,更以其強烈的人文精神催人奮進,生生不已。
奧林匹克運動是時代的產物,工業革命大大擴展了世界各民族之間在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聯繫,各國交往日益密切,迫切需要以各種溝通手段來加強國際間的相互了解。奧林匹克運動正是為適應這種社會需要而出現的,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誕生


1893年,根據“奧運之父”顧拜旦的建議,在巴黎舉行了討論復興奧運會問題的國際性體育會議。1894年1月,顧拜旦草擬了復興奧運會的具體步驟和需要探討的10個問題,致函各國體育組織和團體。6月16日,"國際體育運動代表大會"在巴黎索邦神學院開幕,到會代表79人,代表著12個國家的49個體育組織。有2000人參加了開幕式。大會通過了《復興奧林匹克運動》的決議。6月23日成立了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成立,標誌著奧林匹克運動的誕生。

發展


(圖)北京奧運會會徽
(圖)北京奧運會會徽
奧林匹克運動自1894年國際奧委會成立至今,已有一個世紀的歷程。其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奧林匹克運動的初創時期(1894-第一次世界大戰)
從1894年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正值世界性的政治經濟關係發生急劇變化時期,各種民族主義和排外心理妨礙了正常的國際交往。現代運動項目僅在少數歐洲國家有所開展,世界範圍的體育競賽活動很少進行。奧林匹克運動尚處於一種摸索階段。奧運會也還未形成一定的舉辦模式,如項目設置穩定性差,場地設施簡陋,財政困難,會期不固定,裁判員執法不公,以及參賽資格缺乏明確規定等。
1908年奧運會實施了標準化和規範化管理,為未來奧運會的舉辦構建了基本框架。1912年奧運會是這一時期最成功的奧運會,從參賽國家、運動員人數、場地設施到組織工作都有較大提高,第一次實現了顧拜旦所期望的:沒有事故、沒有抗議、沒有民族沙文主義仇恨的奧運會。
這一時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國際奧委會、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和國家奧委會還都只是一個鬆散的機構。國際奧委會尚未認識到奧運會是國際奧委會委託給某個城市承辦的,放棄了領導和監督權,以致奧運會一切事宜均由東道主隨意安排。由於不允許婦女正式參加奧運會,不但使奧運會的廣泛性存在重大的缺陷,而且也使女子體育發展受到阻礙。
(二)奧林匹克運動的形成時期(1914-第二次世界大戰)
因第一次世界大戰而中斷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於1920年重新進行。國際奧委會從實踐中意識到奧運會規範化的重要性,整個奧運會的基本框架、運行機制和基本性在這一時期基本形成,具體表現在:比賽項目的設置逐漸趨向合理;比賽設施進一步完善;會期基本固定;申辦、舉辦程序基本確立,並基本解決了有關運動員的參賽資格問題。先進的技術開始應用到比賽中去,如電子計時器、終點攝影儀、自動印表機、閉路電視轉播等。自1928年起,女子田徑項目納入正式比賽,這一重要變化對奧林匹克運動的普及性和號召力起到了推動作用。另一重要發展是有了冬季奧運會,它使奧林匹克運動的覆蓋面大大增加。
這一時期,奧林匹克運動的組織機構也得到發展,國家奧委會由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29個增加到60個,為奧林匹克思想在世界各地的傳播作出了重要貢獻。與此同時,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也相繼成立,通過國際奧委會與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和各國家奧委會的協調,使國際奧委會擺脫了每屆奧運會都存在的具體技術事務,而更多地在領導、協調、決策等更高的層次發揮作用。
這一階段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政治對奧林匹克運動的影響日益加重,如1936年柏林奧運會,雖在許多方面優於以往各屆,但被希特勒用以向世界炫耀自己的實力,違背了奧林匹克和平、友誼、進步的宗旨。
(三)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時期(1946-1980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世界政治格局形成了東西方兩大政治集團對峙的局面,這對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另一方面,戰後各國經濟振興和科技發展,促進了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
由於蘇聯及新興獨立國家的參加,這一時期奧運會每屆參賽國家和人數以及競賽項目都在增加;與此同時,顧拜旦關於在各大洲輪流舉辦奧運會的設想得以實現;各洲範圍的運動會、傷殘人奧運會也相繼產生。隨著奠基運動的普及,競技運動水平也迅速提高,非洲體育開始崛起。在奧運會上形成美國和蘇聯爭強的局面。奧運會比賽場地及各種配套設施較前有很大的發展,奧運會向大型化、藝術化方向發展。先進的電子設備,以及性別和違禁藥物檢查,使比賽的公正性得到加強。歷屆奧運會,促使舉辦城市的各種市政建設也大為改善,並為其在比賽後繼續發揮作用奠定了基礎。奧運會的舉辦資金也由單純的政府撥款和私人捐贈向以政府撥款、社會捐資和出售電視轉播權、發行彩票相結合的多種形式方向轉變。
這一時期的奧林匹克組織已不單純是一個體育機構,它與國家、社會各部門的關係日益密切。政治對奧運會的影響也更趨明顯、複雜、尖銳、各種勢力集團都想通過這個舞台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此外,興奮劑問題、奧運會承辦國財政負擔過重等問題都提到重要議程。三大支柱之間出現了裂痕,經濟上也危機四起。這種善從1972年基拉寧擔任主席后才有所改變。
(四)奧林匹克運動的改革時期(1980-)
進入80年代,在薩馬蘭奇的領導下,針對奧林匹克運動所面臨的各種問題進行了大規模的變革。過去的那種"獨立性"原則,即在經濟上不謀利,政治上不同政府聯繫的作法已不適應新時期的需要。人們對奧林匹克運動的要求不只限於4年一度的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已參與了更加廣闊的領域。國際奧委會在文化教育、科學技術方面注重了奧林匹克思想的傳播。通過一系列活動,如舉辦奧林匹克藝術節,建立博物館,舉辦“奧林匹克日”紀念活動,定期召開奧林匹克科技大會等,都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參加國家和地區已增至172個,比賽項目達257個。
在組織結構上的自我更新與完善,使國際奧委會同其他各個機構的聯繫日益密切,自80年代以來,國際奧委會建立了包括主席、各類專業人員在內的長駐機構--洛桑總部,保證了總部機構對各方面的領導。自1981年起國際奧委會第一次有了正式的法律地位,從而得以法人的身份參與處理各種重大事務,經濟上大膽進行商業性開發,利用各種活動創造財富,為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經濟基礎。從23屆奧運會開始連續幾屆的奧運會主辦國均未出現赤字。經濟上的盈利,極大地調動了主辦國家搞好奧運會的積極性。
這一時期發生的重要變化是在肯定政治對體育的作用的同時,強調體育不應聽命於任何一個國家的指揮;在肯定商業化的同時,對商業化採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並廢除了參賽者業餘身份的原則,使奧運會向所有優秀的運動員開放。這種務實的態度,促進了奧林匹克運動向健康的方向發展。
奧林匹克運動從初期的探索到自身模式的基本形成,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發展到停滯,以後又經80年代以來的改革,終於進入了一個生機勃勃的發展階段。

標誌


奧林匹克運動有一系列獨特而鮮明的象徵性標誌,如奧林匹克標誌、格言、奧運會會旗、會歌、會徽、獎牌、吉祥物等。這些標誌有著豐富的文化含義,形象地體現了奧林匹克理想的價值取向和文化內涵。
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標誌、奧林匹克旗、奧林匹克格言和奧林匹克會歌的產權屬於國際奧委會專有。國際奧委會可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使奧林匹克標誌、旗、格言和會歌在各國和國際上獲得法律保護。

會歌


國際奧委會在1958年於東京舉行的第55次全會上最後確定還是用《奧林匹克聖歌》作為奧林匹克會歌。其樂譜存放於國際奧委會總部。從此以後,在每屆奧運會的開、閉幕式上都能聽到這首悠揚的古希臘樂曲。
古代不朽之神,
美麗、偉大而正直的聖潔之父。
祈求降臨塵世以彰顯自己,
讓受人矚目的英雄在這大地蒼穹之中,
作為你榮耀的見證。
請照亮跑步、角力與投擲項目,
這些全力以赴的崇高競賽。
把用橄欖枝編成的花冠頒贈給優勝者,
塑造出鋼鐵般的軀幹。
溪谷、山嶽、海洋與你相映生輝
啊!永遠不朽的古代之神。

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Olympic Motto)亦稱奧林匹克口號。奧林匹克運動有一句著名的格言:“更快、更高、更強。”這一格言是顧拜旦的好友、巴黎阿奎埃爾修道院院長迪東(Henri Didon)在他的學生舉行的一次戶外運動會上,鼓勵學生們時說過的一句話,他說:“在這裡,你們的口號是:更快、更高、更強。”
顧拜旦借用過來將這句話用於奧林匹克運動。他曾經對此作出自己的理解,這或許是對奧林匹克精神最好的闡釋: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the Olympic Games is not to win but to take part, just a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life is not the triumph but the struggle. The essential thing is not to have conquered but to have fought well."
(“奧運會最重要的不是勝利,而是參與;正如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成功,而是奮鬥;但最本質的事情並不是征服,而是奮力拚搏。”)
1920年,國際奧委會將其正式確認“更快、更高、更強”為奧林匹克格言,在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上首次使用。此後,奧林匹克格言的拉丁“Citius,Altius,Fortius”出現在國際奧委會的各種出版物上。奧林匹克格言充分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所倡導的不斷進取、永不滿足的奮鬥精神。雖然只有短短的6個字,但其含義卻非常豐富,它不僅表示在競技運動中要不畏強手、敢於鬥爭、敢於勝利,而且鼓勵人們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不甘於平庸、要朝氣蓬勃、永遠進取、超越自我,將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限。

精神


《奧林匹克憲章》指出,奧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奧林匹克精神對奧林匹克運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首先,奧林匹克精神強調對文化差異的容忍和理解。
其次,奧林匹克精神強調競技運動的公平與公正。
人人平等,實現更高、更快、更強的理想。
正如已故美國著名黑人田徑運動員傑西·歐文斯所說“在體育運動中,人們學到的不僅僅是比賽,還有尊重他人、生活倫理、如何度過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對待自己的同類。”

聖火


奧運聖火首次出現是在1928年阿姆斯特丹奧運會。當時是顧拜旦提出了這一想法,但僅限於在體育場附近的一個噴泉盛水盤上點燃聖火。
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點燃聖火的儀式,起源於古希臘人類自上天盜取火種的神話,在奧林匹亞宙斯(Zeus)神前,按宗教的儀式在祭壇上點燃火種,然後持火炬跑遍各城邦,傳達奧運會即將開始的訊息,各城邦必須休戰,忘掉仇恨與戰爭,積極準備參加奧運會的競技比賽,因此火炬象徵著和平、光明、團結與友誼等意義。
奧運會聖火通常於奧運會開幕前幾個月在奧運會發源地——希臘奧林匹亞的赫拉神廟前點燃。聖火採集方式遵循古希臘的傳統,由首席女祭司在奧林匹亞的赫拉神廟前朗誦致太陽神的頌詞,然後通過將太陽光集中在凹面鏡的中央,產生高溫引燃聖火,這是採集奧林匹克聖火的唯一方式。整個過程莊嚴肅穆,沒有人群圍觀。聖火點燃后,火種置於一個古老的火盆中由首席女祭司帶到古代奧運會場內的祭壇,向等待在那裡的人們展示聖火,點燃第一名火炬手手中的火炬,隨後。開始它前往奧運會舉辦城市的行程。

儀式


開幕式
1、進場
奧運會組委會主席宣布開幕式開始。國際奧委會主席和奧運會組委會主席在運動場入口迎接東道國國家元首,並引導他們到專席就座。各代表團按主辦國語言的字母順序列隊入場,但希臘和東道國代表團例外,希臘代表團最先入場,東道國最後。
2、講話升旗
奧運會組委會主席講話,國際奧委會主席講話,東道國國家元首宣布奧運會開幕。奏《奧林匹克聖歌》,同時奧林匹克會旗以水平展開形式進入運動會場,並從賽場的旗杆上升起。
3、點燃火炬
奧林匹克火炬接力跑,進入運動場,最後一名接力運動員沿跑道繞場一周后,點燃奧林匹克聖火,然後放飛和平鴿。
4、運動員宣誓
各代表團的旗子繞講台形成半圓形,主辦國的一名運動員登上講台。他左手執奧林匹克旗的一角,舉右手,宣讀以下誓言:“我以全體運動員的名義,保證為了體育的光榮和我們運動隊的榮譽,以真正的體育道德精神參加本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尊重並遵守指導運動會的各項規則”。
5、裁判員宣誓
緊接著,主辦國的一名裁判員登上講台,以同樣的方式宣讀以下誓言:“我以全體裁判員和官員的名義,保證以真正的體育道德精神,完全公開地執行本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職務,尊重並遵守指導運動會的各項規則”。
6、奏樂退場
奏或唱主辦國的國歌,各代表團依次退場。
7、文藝表演
這些儀式結束以後,是團體操或其他文藝表演。這是歷屆奧運會開幕式工作量最大、準備時間最長、花費最多的項目。東道國往往提前一兩年即開始準備,並挖空心思,以期能以恢弘的氣勢、獨特的民族精神吸引來賓。開幕式的成敗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團體操和表演的效果。
8、運動員入場
閉幕式
閉幕式首先由各代表團的旗手按開幕式的順序一列縱隊進場,在他們後面是不分國籍的運動員隊伍,旗手在講台後形成半圓形。
國際奧委會主席和當屆奧運會組委會主席登上講台,希臘國旗從升冠軍國旗的中央旗杆右側的旗杆升起,主辦國國旗從中央旗杆升起,下屆奧運會主辦國的國旗從左側旗杆升起。主辦城市市長登上講台,並把會旗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國際奧委會主席把旗交給下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市長。
奧運會組委會主席講話,國際奧委會主席致閉幕詞。緊接著,奧林匹克聖火在號聲中熄滅,奏《奧林匹克聖歌》的同時,奧林匹克會旗徐徐降下,並以水平展開形式送出運動場,旗手緊隨其後退場。同時奏響歡送樂曲。各代表團退場。
最後,進行精彩的文藝表演。由主辦國把奧運會旗幟轉交給下屆主辦國代表。緩緩熄滅聖火。
頒獎儀式
在奧運會期間,獎章應由國際奧委會主席(或由他選定的委員)在有關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主席(或其代表)陪同下頒發。通常情況下,在每項比賽結束后,立即在舉行比賽的場地以下述方式頒獎:獲得前三名的運動員身著正式服裝或運動服登上領獎台,面向官員席。冠軍所站的位置稍高,然後宣布他們的名字。冠軍代表團的旗幟應從中央旗杆升起,第二名和第三名代表團的旗幟分別從緊靠中央旗杆右和左側的旗杆升起。奏冠軍代表團的國歌時,獎章獲得者應面向旗幟。

比賽項目


夏季奧運會
田徑、籃球、足球、柔道、舉重、射擊、射箭、擊劍、賽艇、馬術、拳擊、手球、網球、棒球、壘球、跆拳道、羽毛球、皮划艇乒乓球曲棍球、自行車帆船帆板、體操(含藝術體操)、排球(含沙灘排球)、游泳(含跳水、水球、花樣游泳)、鐵人三項、現代五項。
冬季奧運會
速度滑冰短跑道速度滑冰、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越野滑雪、北歐兩項跳台滑雪現代冬季兩項、雪撬、雪車、花樣滑冰、冰壺、冰球、滑板滑雪。
基本條件
一個項目如果要設置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就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只有在至少四個洲75個以上國家開展的男子體育運動項目/分項和至少在三個洲40個以上國家開展的女子體育運動項目/分項才能被列為夏季奧運會比賽項目。
只有在至少三個洲25個以上國家中開展的體育運動項目才能被列為冬季奧運會比賽項目。
重要的要求
奧運會中運動小項是運動項目或分項中的一項比賽,在奧運會中需要產生名次,並頒發獎章和獎狀以作為獎勵。運動小項在被列為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之前,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是在世界範圍內有足夠的開展這個項目的人數和地域,並且已經舉行過至少兩次洲際錦標賽。主要依賴機械動力推進的項目、分項和小項不能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除正式比賽項目外,國際奧委會還授權東道國,可將本國開展較為普及的非奧運會正式項目的1—3個列為當屆奧運會的表演賽,其他國家亦可派隊參加。作為非正式比賽,獲勝者不發給獎牌。
古代奧運會
古代奧運會自公元前776年於希臘的奧林匹亞舉行以來,已經有1200年的歷史。最早是一種宗教儀式,逐漸演變成體育活動,當時的比賽項目有五項全能(包含鐵餅、標槍、跳遠、賽跑;摔跤和拳擊)、賽跑、拳擊、摔跤、拳擊角力(拳擊和摔跤的混合運動)、四輪馬車賽跑和騎馬。

舉辦地


夏季奧運會舉辦地
屆次舉辦城市舉辦國年份備註
1雅典希臘 1896
2巴黎法國1900
3聖路易斯美國 1904
4倫敦英國 1908
5斯德哥爾摩瑞典1912
6柏林德國 1916因第一次世界大戰未辦
7安特衛普比利時1920
8巴黎法國 1924
9阿姆斯特丹荷蘭1928
10洛杉磯美國1932
11柏林德國 1936
12赫爾辛基芬蘭 1940因第二次世界大戰未辦(原日本東京)
13倫敦英國 1944因第二次世界大戰未辦
14倫敦英國 1948
15赫爾辛基芬蘭 1952
16墨爾本澳大利亞1956
17羅馬義大利 1960
18東京日本 1964
19墨西哥城墨西哥1968
20慕尼黑原西德 1972
21蒙特利爾加拿大1976
22莫斯科原蘇聯 1980
23洛杉磯美國 1984
24漢城韓國1988
25巴塞羅那西班牙1992
26亞特蘭大美國 1996
27悉尼澳大利亞2000
28雅典希臘 2004
29北京中國2008
30倫敦英國2012
冬季奧運會舉辦地
屆次舉辦國舉辦城市年份
第1屆法國夏蒙尼1924
第2屆瑞士聖莫里茨1928
第3屆美國普萊西德湖1932
第4屆德國加米施(帕滕基興)1936
第5屆瑞士聖莫里茨1948
第6屆挪威奧斯陸1952
第7屆義大利科蒂納丹佩佐1956
第8屆美國斯闊谷1960
第9屆奧地利因斯布魯克1964
第10屆法國格勒諾布爾1968
第11屆日本札幌1972
第12屆奧地利因斯布魯克1976
徠第13屆美國普萊西德湖1980
第14屆南斯拉夫薩拉熱窩1984
第15屆加拿大卡爾加里1988
第16屆法國阿爾貝維爾1992
第17屆挪威利勒哈默爾1994
第18屆日本長野1998
第19屆美國鹽湖城2002
第20屆義大利都靈2006
第21屆加拿大溫哥華2010
第22屆俄羅斯索契2014

停辦屆數


第一次空白
在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歷史上,先後有三次奧運會停辦,而停辦的原因只有一個——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使原定於1916年在柏林舉行的第六屆夏季奧運會被迫流產,現代奧運歷史上出現了第一次空白。
準備工作
1936年柏林奧運會時,世界已處於動蕩不安,戰爭成一觸即發之勢。但是,國際奧委會仍在進行下屆奧運會的準備工作。申辦第十二屆奧運會的有東京、赫爾辛基、羅馬、巴塞羅那、布達佩斯、亞歷山大、布宜諾斯艾利斯、里約熱內盧、都柏林、多倫多、洛桑、雅典、倫敦、蒙特利爾等14個城市。經過幾輪投票,東京、赫爾辛基兩市獲得決賽權,最後東京以37票取勝。
第十二屆奧運會原定於1940年9月21日至10月6日舉行。1937年日本軍國主義發動了侵華戰爭。1938年7月,國際奧委會在開羅召開會議,中國代表抗議日本侵略中國,違反奧林匹克精神,要求取消東京的主辦權。國際奧委會全體會議未公開表態,但在執委會秘密會議上決定將赫爾辛基作為候補會址。
放棄主辦權
開羅會議后不久,日本奧委會在軍方壓力下不得不宣布日本無法舉辦奧運會。在這種形勢下,國際奧委會正式決定將第12屆奧運會會址改在赫爾辛基,會期訂於1940年7月20日至8月4日。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1940年1月1日芬蘭通知國際奧委會放棄主辦權。隨後,戰火遍及歐洲和世界各地,第十二屆奧運會也就隨之流產了。
二戰前夕,國際奧委會還選定了第十三屆奧運會會址。申辦第十三屆夏季奧運會的有倫敦、雅典、布達佩斯、底特律、洛桑和蒙特利爾6個城市。1939年7月6日至9日國際奧委會倫敦會議將運動會會址選在倫敦。但是這屆奧運會也因戰爭而未能舉行。
20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使原擬在1916、1940、1944年舉辦的三屆奧運會成了空白,人們把這幾年稱為奧林匹克運動史最黑暗的年代。它毀掉了奧運會,也扼殺了世界體育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