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太后
東晉簡文帝母
鄭太后鄭阿春(?—326)東晉河南滎陽人。世為冠族。少孤,先適渤海田氏而寡。琅琊王司馬睿(元帝)為丞相時納之,有寵。生晉簡文帝。晉元帝即位,為夫人。元帝崩,稱建平國夫人。晉孝武帝太元十九年詔尊為簡文太后。
晉懷帝永嘉年間,作為長姐的鄭阿春只得與渤海一個姓田的男子成婚,以便支撐門戶。但是禍不單行,婚後剛剛生下一個兒子,丈夫就死了,鄭阿春小小年紀便成了寡婦。無奈,她只得變賣家產,帶著年幼的兒子、母親和三個妹妹舉家搬遷,到濮陽去投靠舅舅。
永嘉六年(公元312),36歲的琅琊王司馬睿元配王妃虞孟母病逝。司馬睿非常寵愛虞妃,因此對於虞妃生前妒忌的府中姬妾都自動疏遠,雖然姬妾們生下了兒子,他也不願意讓她們中的任何一個繼任王妃,而是決定另聘夫人主持家事。
經過一番比較,司馬睿選定了濮陽士族吳氏的女子,也就是鄭阿春舅父的女兒吳小姐。不用說,吳家對於女兒能嫁給親王兼丞相的英俊青年,是一片歡欣鼓舞。
就在等待吉日行聘下定的時候,卻發生了變化。
鄭阿春做為過來人,又是表姐,自然此時不免受舅父舅母之託,與吳小姐朝夕為伴,對她講述一些如何為人之妻的閨中私語。有一天,表姐妹倆又相偕遊園,不妨被司馬睿的部屬看見了。
這部屬多少有點熱心過頭之嫌,他在聽了姐妹倆的對話、看了姐妹倆的一些舉止之後,便跑去向司馬睿進言:“您準備迎娶的那位吳小姐,雖然年青漂亮,但是為人氣度和舉止,比她的表姐鄭氏差遠了,鄭氏雖然是個寡婦,但是她才是值得您娶的女人啊。”
司馬睿聽了親信部屬的建議,立即改變了主意。
於是,送到吳家的聘禮,就變成了給吳家外甥女鄭阿春的了。
舅舅一家目瞪口呆自不必說,鄭阿春自己也萬萬沒有料到親王丞相居然會放著待字少女不娶,而看上自己這個帶著兒子的寡婦。然而司馬睿主意已定,鄭阿春就此成了琅琊王的繼弦妻子,隨著丈夫來到了建康城(南京)。
幾年後,西晉愍帝被劉聰殺死,得到消息后,南奔的高官士族便於建武元年(公元317)擁戴司馬睿做了皇帝,也就是東晉王朝的第一任皇帝元帝。
司馬睿當上皇帝之後,追封早死的元配妻子虞孟母為“元敬皇后”,將繼弦妻子鄭阿春封為“夫人”。雖然鄭阿春沒有成為皇后,但是後宮以她為尊,司馬睿要求包括太子在內的兒女都要以嫡母之禮侍奉她,服從她的命令。
雖然很得寵,但是鄭阿春仍然常常面帶愁容。司馬睿非常奇怪,便詢問原因。鄭阿春回答道:“我有三個妹妹,大妹妹已經嫁給了長沙王褒,次妹幼妹至今仍未婚配,只怕是因為我這個姐姐如今為人之妾,於士族名聲有影響,所以別人就不來求婚了。”
司馬睿明白原因之後,立即就命令散騎常侍劉隗道:“鄭夫人的兩個妹妹未婚,你去為她們尋覓匹配的男子,不能有失身份。”
劉隗奉了這麼一道聖旨,大出意外,於是便讓自己的侄兒劉佣娶鄭三妹,讓漢中舊族李氏娶鄭小妹。(?)
在兩個小姨子出嫁之後,司馬睿又將大姨子的丈夫王褒召入朝中,封了一個尚書郎的官職給他,作為進一步的補償以安慰未能封后的鄭阿春。
鄭阿春為司馬睿生下了二子一女:琅琊悼王、簡文帝司馬昱、尋陽公主。(?)
永昌元年(公元322),四十六歲的晉元帝司馬睿去世,長子司馬紹繼位,他封自己的繼母鄭阿春為“建平國夫人”、生母荀宮人為“建安君”。
四年後,鄭阿春病逝。
《晉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一·后妃上》:
簡文宣鄭太后,諱阿春,河南滎陽人也。世為冠族。祖合,臨濟令。父愷,字祖元,安豐太守。后少孤,無兄弟,唯姊妹四人,后最長。先適渤海田氏,生一男而寡,依於舅濮陽吳氏。元帝為丞相,敬后先崩,將納吳氏女為夫人。后及吳氏女並游後園,或見之,言於帝曰:“鄭氏女雖嫠,賢於吳氏遠矣。”建武元年,納為琅邪王夫人。甚有寵。后雖貴幸,而恆有憂色。帝問其故,對曰:“妾有妹,中者已適長沙王褒,餘二妹未有所適,恐姊為人妾,無復求者。”帝因從容謂劉隗曰:“鄭氏二妹,卿可為求佳對,使不失舊。”隗舉其從子佣娶第三者,以小者適漢中李氏,皆得舊門。帝召王褒為尚書郎,以悅后意。後生琅邪悼王、簡文帝、尋陽公主。帝稱尊號,后雖為夫人,詔太子及東海、武陵王皆母事之。帝崩,后稱建平國夫人。
咸和元年薨,簡文帝時為琅邪王,制服重。有司以王出繼,宜降所生,國臣不能匡正,奏免國相諸葛頤。王上疏曰:“亡母生臨臣國,沒留國第,臣雖出后,亦無所厭,則私情得敘。昔敬后崩,孝王已出繼,亦還服重。此則明比,臣所憲章也。”明穆皇后不奪其志,乃徙琅邪王為會稽王,追號后曰會稽太妃。及簡文帝即位,未及追尊。臨崩,封皇子道子為琅邪王,領會稽國,奉太妃祀。
太元十九年,孝武帝下詔曰:“會稽太妃文母之德,徽音有融,誕載聖明,光延於晉。先帝追尊聖善,朝議不一,道以疑屈。朕述遵先志,常惕於心。今仰奉遺旨,依《陽秋》二漢孝懷皇帝故事,上太妃尊號曰簡文太后。”於是立廟於太廟路西,陵曰嘉平。時群臣希旨,多謂鄭太后應配食於元帝者。帝以問太子前率徐邈,邈曰:“臣案《陽秋》之義,母以子貴。魯隱尊桓母,別考仲子之宮而不配食於惠廟。又平素之時,不伉儷於先帝,至於子孫,豈可為祖考立配?其崇尊盡禮,由於臣子,故得稱太后,陵廟備典。若乃祔葬配食,則義所不可。”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