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構成必要要件是“犯罪構成選擇要件”的對稱。刑法規定的對一切犯罪都具有普遍意義的構成要件。即對於一切犯罪都不可缺少的犯罪構成要件。這類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一般主體要件(包括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犯罪客體、犯罪行為、罪過(即犯罪故意或過失),一般規定於刑法總則條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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