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教育制度

法國教育制度

法國教育制度是指法國的教育實行的制度。法國屬於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強調教育治理要統一,在教育治理上長期實行高度的中央集權制。法國人口5700萬(1991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20380美元(1991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使教育不斷適應社會、政治、經濟與科技發展的需要,於1959、1963、1968、1975、1984和1989年頒布重要教育法,對教育制度進行改革。教育體系分學前、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級。

教育理念


政府非常重視教育,確立了教育的優先地位,強調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均等;規定中小學實行學校、家長、學生合同制;設立“國家教學大綱委員會”,定期審查修改教育內容,改革學制,簡化考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鼓勵大學畢業生從教,建立教師培養學院,強調教師接受繼續教育的必要性;重視教育改革,重點放在消除教育治理中的官僚主義和加強技術教育上,強調教育、科研與企業發展緊密結合。

教育制度


法國強調教育治理要統一,教育部垂直治理基礎教育。基礎教育結構全國統一,小學為五年制,初中為四年制,高中為三年制。初中分為適應階段、中間階段和專業定向三個階段。高中階段分為確定階段和最後階段。
儘管法國基礎教育是統一治理,但在小學、初中拓寬知識的基礎上,高中教學越來越注重學科選擇的多樣化,共有文科、經濟與社會、科學三大類專業和第三產業科學技術、工業科學和技術、實驗科學和技術以及醫學社會科學四個技術專業供學生選擇。法國的職業高中屬於短期教育,學製為二年,通常出路只有就業,做普通技術工作,但對進入職業高中的優秀學生,政府為其打通了進入普通與技術高中的通道。
法國借鑒地方分權制國家的教育治理經驗,將部分權利下放給地方。地方教育行政分為大區、省和市鎮三級治理,大區負責高中和一些專科學校;省負責初中;市鎮負責小學和幼兒學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制定中小學的教育規劃,分級負責中小學的基建和日常教育經費投入及其日常教學治理。例如,里昂瑪利王市政府撥付學校的日常經費,以一所只有200名學生的小學為例,一年就支出40萬法郎。與此同時,在人事治理上實行減政放權,將中小學教師由國家治理改為由學區治理;賦予小學教師新的職責,教師在教學安排和教學方式上有更大的自主權。其他諸如學制、教學大綱、教材治理等方面也逐步下放權力,有步驟地進行改革,形成了教育治理體制的多樣化。
法國中小學實施校長負責制。校長作為學校的一員,既是校長又是任課教師。法國校長同教師一樣,均是國家公務員,聘任權在國家,而不在學校,工資直接由國家教育部發放。法國對校長的選拔非常嚴格,既注重資格,也注重經歷,競聘校長職務的教師必須通過嚴格的考試和培訓。這些措施既保證了校長的質量,又提高了其權威。

教育體系


法國的高等教育制度分為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法國的公立大學一律免費,只需支付一定的註冊費(約500€)。法國的高等教育歷史悠久,現有80餘所大學和300多所專業高校和研究中心。十分發達的教育體制使法國的高等教育質量得以保證,法國的文憑國際公認,並且學費低廉。法國大學與2004年開始現實行與國際接軌的LMD教育制度,分三階段:第一階段(Licence)三年,畢業后獲大學基礎文憑,相當於我國學士文憑;第二階段(Master)兩年,畢業后獲碩士學位;第三階段(Docteur)三年,畢業后可獲博士學位。
凡申請進入第一階段學習的學生,需通過法國使館的法語考試。法國大學接受取得國內大學錄取資格的中國高中畢業生赴法攻讀本科;中國大學在校生可去法國大學插班學習;中國大專和本科畢業生可去法國攻讀碩士學位。
法國高等教育體系多元化,結構複雜,學位種類獨特。法國現有400餘所高等院校,根據學校的培養目標、招生制度、教學安排和行政管理等特點,可分為三大類平行的院校:
● 綜合大學(Les Universités Françaises)、
● 高等專業學院,又譯大學校(Les Grandes Ecoles)、
● 高等專科院校(Les Écoles Spécialisées)等。
不同類型的學校有不同的教學目標,而課程設置和入學條件也各不相同。眾多公立、私立學校各有千秋,公立學校由國家資助,相比之下,學費低廉的近乎於免費。按教學機構劃分,現有三大類教學機構並存:
(1)法國有悠久的大學精英教育傳統。巴黎大學堪稱歐洲大學之母,索邦的聲譽更是享譽全球。今天的法國大學,仍以巴黎大學為首,其中巴黎一大(索邦),巴黎二大(阿薩斯)在法律、政治、經濟、管理、歷史、地理、藝術等方面擁有著不可比擬的優勢,為法國也為國際其他國家培養了無數精英,從總統,總理,到各部部長,法官等等不勝枚舉。法國其他地方也有一些較出名的大學,里爾一大,圖盧茲一大,里昂二大等。
(2)法國的大學校(高等專業學院)是主流架構大學之外的教育機構(有私立和公立兩種),通常專註於某個單獨的學科領域,例如工程或商業,規模不一,與大學殘酷的年年選拔制相比,採取“入學考試製度”,經過入學考試的學生,將不再必面對大學里殘酷的篩選,而相對安逸進行學習獲得文憑。此外,一些大學校脫離高等教育傳統範疇兼具職業型繼續教育或培訓公務員(ENA)的功能。
(3)高等專科院校(LesÉcolesSpécialisées):該類院校大部分在藝術、建築等創作性領域進行高等專業教育。屬於長期學制。入學條件:大部分學校自行組織入學考試,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除長期學制以外,法國短期學制的職業教育也扮演著重要角色。
(4)大學校預科班(classes préparatoires aux grandes écoles,CPGE)是一種預科學校,所有學生要進入Grand Ecole必須進入預科學校進行三年的學習,並通過殘酷嚴格的考試才能申請進入Grand Ecole。預科學校是法國精英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