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省政府組成部門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貴州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優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省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製省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交流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對外宣傳、軍民融合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協調廳系統消防安全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法規處(法律顧問室)。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及編報立法計劃。指導、組織、開展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開展農業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和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報備案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三)政策與改革處。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村“三變”、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四)發展規劃處。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五)計劃財務處。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廳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六)鄉村產業發展處。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體閑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七)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八)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等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九)市場與信息化處。編製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檢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十)對外交流合作處。承擔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農業援外項目實施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交流合作。
(十一)科技教育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推動農業科技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
(十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做好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十三)種植業管理處(農藥管理處)。起草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及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省內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
(十四)畜牧發展處。起草畜牧業、飼料業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禽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
(十五)獸醫管理處。起草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葯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畜禽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省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有關工作。
(十六)漁業漁政管理處。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維護轄區水域漁業權益。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七)園區農墾管理處。編製全省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園區建設。提出促進農墾經濟發展政策建議。指導農墾企業和農墾經濟發展。
(十八)種業管理處。起草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九)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機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二十)農田建設管理處。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二十一)人事處(人才工作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二)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工作。
二、廳屬事業單位
(一)貴州省漁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漁業船舶檢驗局)。
宗旨:為漁業漁政工作提供綜合服務。業務範圍:參與起草漁業發展規劃、技術進步措施以及政策建議;開展漁業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相關工作;承擔漁政和漁港監督管理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開展漁業資源、水產種質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承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開展漁業監測統計、信息收集、分析,開展漁業信息化有關工作;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行業隊伍培訓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貴州省種子管理站(貴州南繁育種管理中心)。
宗旨:為種子管理工作提供支撐服務。業務範圍:參與種子產業發展規劃研究和起草工作;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工作;承擔品種區域試驗、新品種展示示範工作;開展種子技術推廣工作;承擔種子質量監督、檢驗、鑒定及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考核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國家和省下達的救災備荒種子儲備、管理、調撥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南繁育種基地相關工作;開展農作物種子信息收集、分析和農作物種子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種質資源進出口審核、農作物品種審定、登記、引種、推廣相關的技術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貴州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
宗旨:為農業機械安全使用提供保障。業務範圍: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行駛牌證和年度審驗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人員行駛考核發證和換證的事務性工作;為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農機事故提供技術支撐;開展在用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調查工作;承擔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維修管理相關技術性、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和農機安全技能培訓;承擔農機監理員資格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貴州省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勞動衛生管理站。
宗旨: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業務範圍:研究提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村容村貌整治和農村社區環境改善相關工作;承擔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事務性工作;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工作;承擔鄉村文化、創意農業的宣傳及推廣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貴州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宗旨:為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檢疫提供支撐服務。業務範圍:開展動物、動物產品檢疫,承擔動物防疫監督相關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下級動物衛生監督所和省際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技術指導等相關工作;承擔動物防疫證章標誌管理及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組織開展動物、動物產品溯源和獸醫執法人員培訓;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六)貴州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
宗旨:為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服務。業務範圍:承擔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農民負擔調查相關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指導全省農村集體財務會計、資產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農民負擔監測與監督和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等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政策宣傳、經濟統計分析和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培訓等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七)貴州省農作物技術推廣總站。擬訂全省種植業技術推廣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建設;指導和管理全省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省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全省農業技術推廣技術培訓和法律法規宣傳;負責種植業新技術新成果推廣的許可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種植業技術規程(規範),參與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負責種植業防汛抗旱技術服務;承擔重大種植業技術責任事故的鑒定和職業技能鑒定;承擔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貴州省果樹蔬菜工作站。承擔全省果樹、蔬菜行業和優質農產品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果樹、蔬菜產業建設和標準化、規模化基地建設,開展相關技術試驗、示範和推廣;統籌指導城鄉果品、蔬菜產銷工作,擬定產銷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果樹、蔬菜科研規劃和產地批發市場規劃;協助省農業農村廳做好蔬菜、果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果樹、蔬菜種子、種苗管理工作;完成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貴州省植保植檢站(貴州省農藥檢定管理所)。開展農業植物重大病蟲害監測、抗藥性監測及測報技術開發工作;承擔農業植物病蟲害災情分析和防治新技術示範推廣工作;承擔農業植物疫情監管、檢疫審批、調運檢疫和病蟲害測報區域站管理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農藥登記管理和農藥器械安全使用管理的事務性工作;開展農藥質量市場抽查檢驗、殘留試驗、質量檢測、環境影響檢測、毒理測定等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十)貴州省畜禽遺傳資源管理站。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畜牧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質量標準,起草地方畜牧業生產行業標準及畜禽品種標準;承擔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核(換)發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畜禽遺傳資源的調查、保護、利用及登記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省畜禽遺傳資源和畜禽新品種、配套系推薦申報工作;參與制定全省畜牧業重大技術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畜牧關鍵技術和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完成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貴州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相關工作,指導人畜共患病防治;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和疫病定性、報告、處置相關技術性工作;開展動物疫病疫情信息收集、匯總和分析工作;承擔全省動物疫情監測體系建設事務性工作;開展動物防疫員、檢疫員職業技能鑒定,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技術研究培訓、交流合作、科普宣傳;參與畜禽屠宰、加工流通等有關技術規範起草;開展屠宰行業技術指導和肉品品質鑒定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十二)貴州省獸葯飼料檢測所(貴州省獸葯殘留監測中心)。承擔獸葯、飼料產品及獸葯殘留監測工作,開展獸葯殘留質量安全評價;參與編製獸葯、飼料產品和獸葯殘留質量監測計劃;開展獸葯、飼料及獸葯殘留監測技術交流及獸葯新製劑、飼料新產品的質量複核檢驗;承擔獸葯、飼料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檢查相關的技術性工作;承擔獸葯、飼料生產企業的考核驗收的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獸葯GMP(GSP)企業、飼料生產企業質量監督技術培訓以及質量檢驗人員的綜合培訓;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十三)貴州省水產技術推廣站。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發展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全省水產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水產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和參與重大水產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承擔漁業生產中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等技術指導,提供漁業公共信息服務、水產養殖生產配套服務,組織開展漁業技術諮詢、指導、培訓工作;擬定漁業相關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參與漁業有關技術、成果的鑒定、評定、審定工作,組織實施漁業科技成果轉化、技術交流和漁業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等工作,開展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預報和防治,漁業水質、苗種、飼料、藥物的檢驗檢測等工作;負責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完成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貴州省農業展覽館(貴州省農業宣傳聲像中心)。宣傳、展示當代農業成就和近現代農業文明;組織開展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宣傳、技術推廣和交流工作;宣傳農業科學技術及生產經驗,配合省電視台辦好本省農業節目,為全省農業系統提供和製作農業聲像資料。
(十五)貴州省農業信息中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全省農業信息化推廣工作;制定農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省農業系統信息體系建設,指導全省農業系統信息化工作的開展與信息化培訓工作;承擔省農業農村廳信息網路(辦公資源網一內網、農業信息網一外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並承擔省農業農村廳機關信息平台的建設與信息整合工作;負責全省農業信息的採集、整理、分析、處理、發布和信息服務工作;協助省農業農村廳機關開展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務公開信息發布工作,並負責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參與制定省農業行業電子信息技術考核標準;承擔農業行業軟體推廣應用、技術交流以及信息諮詢服務等工作;承擔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貴州省農業農村廳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機關授權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根據授權管理、使用機關經營性資產,並確保其保值增值。
(十七)貴州省農業對外經濟合作中心。負責全省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省農業系統農業涉外事務有關事宜的服務工作;負責全省農業外資、外援項目、援外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工作;開展農業對外招商引資、項目引進、勞務輸出、商品貿易,組織全省農業對外經濟貿易活動,協調農業外資企業相關事宜;負責全省農業涉外項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擬定利用外資、外援項目規劃;協助開展國際農業信息調研,研究國外農業發展動態並對我省農業發展提出建議、意見。
(十八)貴州省農村經濟文化發展中心。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農村文化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全省新農村建設中農村文化發展規劃(草案)的起草工作;參與擬定全省農業、農村文化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農村經濟文化發展調查研究,並為制定農業、農村文化發展政策提供依據;承擔農業產業文化、農產品品牌文化建設工作,參與農業農村文化對外交流合作;承擔鄉村旅遊文化、創意農業的宣傳及推廣工作;參與新農村建設中農村綜合文化活動室、農民文化家園、廉政文化等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設;參與城鄉文化一體化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貴州省農業區域經濟發展中心。開展現代農業、農村區域經濟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研究,參與擬定相關規劃計劃;承擔農業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的調查、監測和評價;指導區域生態循環農業開發、農業資源持續利用及宣傳、培訓等相關工作;協助開展農業區域經濟建設項目監測評估工作和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具體承擔全省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二十)貴州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總站。參與農機技術推廣管理;參與擬定農機技術標準與規範;參與編製農機技術推廣計劃;參與指導農機技術推廣機構的隊伍建設;參與指導農機技術推廣業務;開展農機試驗示範;開展新農機具引進、農機對比試驗、農機質量測試、農機技術儲備、農機技術培訓和農機信息服務工作。
(二十一)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
宗旨: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保障。業務範圍: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標準、產品標準、生產技術規程等農業標準;協助主管部門參與編製全省無公害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承擔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相關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及其證后產品質量安全和標誌使用合法性監管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無公害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展覽推介工作及其產地環境的農藥、肥料、獸葯、飼料監督管理的技術性工作;承擔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網管理的事務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十二)貴州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承擔指導全省農產品綠色生產相關工作;參與起草省級綠色食品及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範;承擔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質量監督和標識管理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全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綠色生產資料申請的受理、初審和頒證後跟蹤管理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創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和有機農業示範基地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綠色食品及有機農業示範、培訓、宣傳等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產地環境和質量監測相關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十三)貴州省土壤肥料工作總站。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編製耕地培肥和中低產田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耕地質量檢測、認證及建設工作;承擔測土配方、肥料使用、植物增產、節水灌溉等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土壤改良項目;組織土肥水資源的監測、肥料對環境的影響監測與農田廢棄物監測工作,分析評價並提出技術建議,承擔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承擔土肥水技術培訓、信息服務工作;承擔復混肥、有機肥的技術管理工作;完成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負責農業部、省政府和省農業農村廳指定的農業環境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產地環境的監督檢測及評價,優質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及跟蹤監督檢測;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檢測和認證、評價;並對新產品、新品種和科研成果進行鑒定檢驗;承擔農業部、省政府和省農業農村廳指定的漁業病害和水產苗種的監測,對實施產品許可證和質量認證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檢驗;協助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承擔相關地方標準的制(修)定,研究新的檢驗技術和方法;對省內同類檢驗機構開展相關的技術指導技術諮詢和人員培訓;承擔農業部和省農業農村廳委託的相關檢驗工作。
(二十五)貴州省農業與資源保護站。承擔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建設、農業農村節能減排的有關研究和技術示範推廣工作;開展農業環境監測,參與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處理;開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清潔生產、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推廣工作;承擔農業外來物種、農業野生生物、農區生物多樣性管理和保護的相關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十六)貴州省農業科技發展中心。開展農業科技教育諮詢服務,參與農業科研項目及專家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參與農業科技培訓的組織工作,參與全省農業科技、教育等發展規劃的擬定和實施,參與農業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具體事務工作,參與協調農學會的日常事務。
(二十七)貴州省山地農業機械研究所(貴州省茶葉機械研究中心)。承擔山地農業機械化技術與機具的研究、試驗、示範;承擔農副產品加工、農業工程技術與裝備的研究;承擔山地農業機械化發展技術理論、方法、模式、標準和規劃等相關研究;為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提供相關的決策依據;利用貴州省山地小型農機具研究開放實驗室,為全省小型山地農機具數字化創新設計、樣機試驗運用、農機具綜合性能測試、基本性能和參數檢測等提供先進的基礎研發試驗條件。
(二十八)貴州省草地技術試驗推廣站。開展草地技術實驗、推廣;負責全省草業種質資源收集、篩選和保護;負責全省草業科技成果集成、轉化和應用示範;負責全省牧草種子質量檢測;開展草地畜牧業和生態技術培訓;承擔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貴州省種畜禽種質測定中心。對畜禽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和引進品種進行遺傳評價;組織開展畜禽聯合育種,承擔全省種畜禽遺傳性能集中測定,指導種畜禽生產企業開展場內測定,建立種畜禽遺傳育種資料庫,提供種畜禽遺傳性能信息;為畜牧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種畜禽生產許可、種畜禽品種資源保護、科研成果鑒定等提供質量認證、品質測定依據;負責有關種畜禽品質的仲裁檢驗和其他委託檢驗;參與有關畜禽品種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制(修)訂和有關標準的實驗驗證工作;承擔全省種畜禽質量監督抽查檢驗;開展畜禽品質和質量安全檢測新技術的研究,承擔種畜禽品質測定技術的引進和推廣運用;利用生物技術手段,開展國內外優良畜禽種質資源的搜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完成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十)貴州省威寧高原草地試驗站。承擔南方高原草地生態監測,高原牧草品種的開發利用;承擔高原牧草品種引種栽培試驗,人工草地建植;承擔全省高原草地調查;組織開展全省草畜配套系統工程試驗示範及推廣工作。
(三十一)貴州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貴州省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全省農村成人中專學歷教育,經教育部門批准,協助有關大學開展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教育;編製全省農民科技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實施農民科技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農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承擔貴州省農民體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三十二)貴州農業職業學院。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教育為主,中等職業教育為輔,同時進行非學歷教育;開設農業類和與現代農業相關的工學類、管理學類、人文學類、經濟類、信息類等學科的高等專科學歷及中專學歷教育;開展農業行業和生物、機電行業技術工種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術的鑒定工作;開展農業科技、教育科研及合作辦學活動;承擔國家和地方有關科研任務以及相關的社會服務工作。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將省農業委員會的職責,以及省委政策研究室的指導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有關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省財政廳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省國土資源廳的農田整治項目、省水利廳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農業農村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
黨組書記、廳長:楊昌鵬
楊昌鵬
黨組副書記、副廳長:胡繼承、肖榮軍、徐成高、步濤、方濤
副廳長:邵建成(掛職2年)
黨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第二十一紀檢監察組組長:沈川
副廳長級幹部:向青雲
(更新於2020年7月)
2019年12月,貴州省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