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諮詢
婚姻諮詢
婚姻諮詢是個很複雜的過程,不是一個簡單的解決婚姻問題的過程,婚姻問題本身就和人格有關。美國著名的婚姻心理學家福斯迪克曾經說過,“世界上沒有失敗的婚姻,只有失敗的人,所有婚姻問題都反映出人的本質”。中國婚姻諮詢救助網首席專家,中國著名的婚姻心理學專家宋家玉教授在他的《把脈婚姻》一書里寫道“幾乎所有的婚姻問題都和人的人格品質有關,相對健康的婚姻家庭關係往往是夫妻雙方都有較好的性格特點或較健康的人格品質,出現問題的婚姻往往是夫妻雙方至少一方在個性或人格的某些方面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足或問題,這些問題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了他們的婚姻關係和家庭關係”。
婚姻心理學家對婚姻問題的闡述精闢的指出了婚姻問題的癥結、性質和成因,為我們妥善地處理好家庭關係,解決家庭矛盾指明了方向。我們在解決自身婚姻問題和家庭矛盾的時候,也應該多從人格層面去檢查自身的不足,只有解決了人格問題才能最終解決婚姻問題,這是一個內因和外因的辯證關係,也是一個原因和結果的因果關係。
(1)對未婚與已婚者進行情感諮詢;
(2)對未婚男女進行婚前諮詢與輔導;
(3)提供夫妻關係調適的諮詢與輔導;
(4)提供家庭人際關係調適的諮詢與輔導;
(5)幫助當事人排解各種婚姻、家庭危機;
(6)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親子教育諮詢與輔導;
(7)對離婚與再婚者提供諮詢與輔導;
(8)提供家庭健康、安全方面的諮詢與輔導。
在國外,平均每10個家庭就有一位婚姻家庭諮詢師,在中國,上海、北京和大連都有為婚姻家庭提供幫助婚姻家庭諮詢師,這方面的人才十分短缺。特別是80后的小夫妻中,閃婚族多、雙獨生子女婚姻多,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婚姻家庭諮詢師在他們當中十分走俏。
婚姻諮詢的職業資格
2008年1月2日,國家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廳(局),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印發了婚姻家庭諮詢師等26個國家職業標準。其中,婚姻家庭諮詢師國家職業標準是由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組織有關專家歷時7個月編寫制定完成的。
經考前輔導后,學員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婚姻家庭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將獲得“婚姻家庭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截至2009年8月,目前國內婚姻家庭諮詢師只有三級諮詢師資格啟動了培訓和職業資格考試。
婚戀諮詢是一項針對愛情,婚姻開展的有助於協調伴侶和婚姻關係,排除因婚姻問題而造成的心理障礙的諮詢業務工作。婚戀諮詢一般認為起源於1919年赫希菲爾德(Hirschfeld,M)所創建的“柏林性研究所”。婚戀諮詢不僅是心理諮詢機構和心理衛生機構的重要工作內容,而且它也形成了一些獨立的諮詢機構,如:“倫敦結婚指導中心,”(1943),“美國家庭關係研究所”(1930),“東京都婚姻諮詢處:(1933),以及我國婦聯繫統的心理諮詢服務站。
(二)婚戀諮詢的內容很廣泛
(1)對未婚或已婚者進行情感諮詢;
(2)對婚前婚後心理進行的輔導與調適;
(3)有關性器官與性生活疾患問題;
(4)與婚姻相關的心理與生理問題;如,恐懼、排斥、不安、缺乏性愛等;
(5)與婚姻有關的法律與倫理問題;如,婚外戀、婚前同居、非婚生育、婚約責任等;
(6)與婚姻有關的社會文化問題,如,人種、國籍、民族、宗教不同的婚姻問題,文化、經濟、社會地位不同的婚姻問題等。
(1)雙向性。婚姻諮詢是由諮詢對象和諮詢員兩方面組成的。其中,諮詢員在整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但諮詢對象是婚戀諮詢過程中的主體。雙方必須互相配合,又互相影響。其中主要以諮詢員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豐富的婚戀諮詢方面的知識去影響、轉變諮詢對象的心理緊張狀態或異常心理,使之向積極健康的方向轉變。
(2)多端性。人的心理狀態和心理結構是由多方面所組成,主要包括認識、情感、意志和人格等幾個方面。人的心理問題也常表現在這幾個方面,其表現形式又因個人的差異而有區別。在婚戀諮詢中,諮詢員應從諮詢對象的薄弱環節入手,最先予以解決,由點到面,這樣才能使婚戀諮詢收到良好的效果。
(3)社會性。人生活在社會中,社會各個方面的因素必然對人的心理活動產生影響。婚戀諮詢亦不能脫離社會的真空中進行,因此,諮詢員對諮詢對象的幫助也只是各種因素中的一部分。社會上其他各種因素都會影響婚戀諮詢的效果。有的會促進婚戀諮詢的效果,而有的則會與婚戀諮詢效果背道而馳。因此,諮詢員必須設法調動社會上有利於婚戀諮詢效果的因素,如與其學校,工作單位進行聯繫,統一步調,共同幫助諮詢對象面對和解決問題。
(4)漸進性。涉及婚戀諮詢中的一般常識性問題,諮詢員通過知識性的解答能很快消除諮詢對象的疑慮。但是,涉及到和婚戀問題相關的一些較為嚴重的心理和生理問題時,婚戀諮詢的過程就具有漸進性的特點。因為,人在婚戀中產生的不良心理品質和心理變態不能只經過一次諮詢,立刻恢復正常。因此,對諮詢對象已產生心理和生理問題的,婚戀諮詢應當有目標和步驟的進行。不能希望成功於一旦。
婚姻諮詢是諮詢員通過提供和利用相關知識幫助諮詢對象解決問題的一個過程。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1)掌握材料階段,主要是收集和了解諮詢對象的基本人口學資料、社會背景以及婚姻基本情況的資料。如:年齡,種族,職業,婚姻史,已婚年限,婚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2)診斷和分析階段,就婚姻中的主要問題以聯繫的整體觀進行分析和指導,充分調動和發揮諮詢對象的主動性和自主性,幫助其尋找可行的解決辦法。(3)勸導和幫助階段,諮詢人員必須會同諮詢對象就婚姻問題從多種可能行和可能付出的代價進行最優化的選擇,要提供大量的相關信息並針對問題採取必要的解決措施。(4)檢查和鞏固階段,諮詢對象經過諮詢離開諮詢機構后,諮詢人員要繼續進行追蹤研究。方式一般有電話詢問,訪問諮詢對象和召開有關座談會等。
1、去心理諮詢公司、工作室進行婚姻心理諮詢(一般面向單獨的個人);
2、去婚姻家庭諮詢公司、工作室進行婚姻家庭諮詢(一般面向夫妻或整個家庭系統);
3、通過電話、網路進行遠程諮詢(如直接撥打諮詢電話、加諮詢師QQ,或去諮詢師所在的“婚姻家庭諮詢師之家”等論壇、社區)。
註:家庭整體參與當面諮詢是最理想的諮詢方式。
1,尊重服務對象,滿足服務需求;
2,保護個人隱私,嚴守諮詢秘密;
3,堅持誠實守信,禁止濫用信用;
4,語言舉止文明,素質能力相宜;
5,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規;
6,弘揚家庭美德,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