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體制
中國財政體制
中國目前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在實行分稅制的財政體制下,各級財政的支出範圍按照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事權劃分,中央財政主要承擔國家安全、外資和中央國家機關和所需經費,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初稿宏觀調控所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業發展支出。地方財政主要承擔本地區政權機關運轉所需支出,本地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所需支出。
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將稅種統一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將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稅種劃為中央稅;將同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的主要稅種劃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將適合地方征管的稅種劃為地方稅。分設國家與地方兩套稅務機構,中央稅和共享稅由國家稅務機構負責徵收,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構負責徵收。
中央財政根據各地方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增長情況向地方返還部分稅收。
中央財政每年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向經濟最困難地區和民族省區,非民族省區的民族自治州提供資金幫助。
中國有預版式管理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從中央到地方,共設立五級預算。國家預算由中央政府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預算年度為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演算法》,中央和地方的預算草案、預算執行情況,必須經過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審查和批准;中央和地方的預算調整方案及決算,必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