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學技術局

昆明市科學技術局

昆明市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市科學技術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划入昆明市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的職責。
(三)將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受理、評估和中期檢查(評估)職責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四)增加高新技術企業的組織認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的科技方針,執行國家和雲南省科學技術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擬定科技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組織研究昆明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 規劃;研究並指導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的領域;協調指導昆明區域性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三)編製部門預、決算;管理市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資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會同財政等部門管理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並協調和監督基金的運作。
(四)擬定昆明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進建立新型的科技管理體制和技術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定促進民營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市民營科技事業的發展。
(五)制定昆明市科技計劃的項目指南、相關扶持措施及管理辦法,編製年度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審批年度科技計劃項目。
(六)做好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科技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核上報;提出昆明市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市屬獨立科研機構改革與調整的意見。
(七)指導、監督全市國際科技合作、市院市校及其他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技術引進工作,擬定科技合作的規劃,制定年度科技合作項目指南,編製年度科技合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重大技術引進、技術改造和重點科技建設項目進行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做好昆明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其後備人選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其後備人選的審核上報;承擔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工作。負責昆明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
(十一)協調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指導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各部門和縣(市)區的科技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對縣(市)區黨政一把手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科技宣傳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等工作。
(十四)負責市政府科技顧問團的日常工作。承辦市科教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承擔市科教領導小組科技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督辦局機關的有關政務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件、組織會議,負責處理文電和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信訪、行政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市科教領導小組科技辦公室和市政府科技顧問團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任務。
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
研究全市科技工作、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戰略、政策和措施;擬訂有關科技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負責科技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應訴工作;協調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體制改革的重點和政策措施並督促落實;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及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組織實施年度軟科學研究計劃;參與涉及全市科技工作和全局重要問題的調研;指導全市各類科技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參與區域性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組織擬訂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相關措施,綜合協調全市科普工作。
發展計劃處
擬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製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製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調研和超前研究;組織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的評估、論證、招標;提出各項科技計劃的協調、綜合平衡經費配置的意見;負責科技統計及科技年報的編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條件財務處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編製部門預、決算;管理市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資金、科技發展資金、市政府科技顧問團專項資金以及局機關行政經費;做好科技經費管理改革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擬定科技經費使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經費的使用管理;參與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管理;負責局系統的財務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製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擬定技術創新條件保障方面的措施;編製和管理市科技局系統基建計劃;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帳務管理,監管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科技合作處
做好昆明市與國內外的科技合作工作;擬定全市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市院市校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際國內科技合作、市院市校科技合作等方面的重點科技計劃;組織做好各類科技經濟協作工作。
工業與高新技術發展處
擬定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計劃和工業方面的重點科技計劃,協調指導全市工業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聯繫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科技工作;組織高新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核上報;參與和協調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組織、指導企業申報國家和雲南省及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農業科技處
擬定科技促進農業與農村發展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農業方面的重點科技計劃;指導全市農業領域的科技進步和農業科技示範園的建設,組織開展農村科技脫貧致富工作;聯繫協調縣(市)區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對縣(市)區黨政一把手進行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參與和協調農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
社會科技發展處
擬定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進步;組織實施人口、資源、環境、醫療衛生等社會發展領域的重點科技計劃;組織實施生物醫藥等領域的高新技術研究開發計劃;參與和協調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承擔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和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幹部繼續教育及培訓工作;辦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出境人員政審;負責科技局系統內的專業職稱評審組織工作,做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制度的改革;協助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起草黨委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規章制度、會議紀要等;負責黨委印章、介紹信的使用和管理;抓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推進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研究制定黨員幹部的學習培訓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宣傳落實黨的統戰政策,為統戰對象搞好服務;做好協調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的工作;按照黨委和紀檢監察部門的要求,宣傳貫徹落實黨中央反腐倡廉的各項規定,對違紀黨員進行教育,及時查處違紀案件;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做好矛盾調處工作;負責收繳黨費,完成黨內統計報表;完成黨委及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刀福東:局長。
陸佳:副局長。

人員編製


昆明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製38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副局長4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13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正科級),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

其他事項


(一)將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受理、評估和中期檢查(評估)職責交給昆明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承擔。
(二)撤銷昆明市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其行政職責及3名公務員划入市科學技術局,4名事業編製由市編辦收回。
(三)昆明市科學技術局管理昆明市知識產權局、昆明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昆明市水產科學研究所、昆明市科技培訓中心、昆明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站、昆明市民辦科技機構管理處、昆明市生產力促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