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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建文
原廣東省河源市委副書記、市長
彭建文,男,漢族,1966年9月出生,廣東省中山市人,1988年1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社科院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助理工程師。曾任廣東省河源市委副書記、委員、常委、市政府市長。
2017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1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彭建文
1989年11月,任中山市建委報建組副組長;
1992年09月,任中山市規劃局規劃報建科副科長(正股級);
1993年07月,任中山市規劃局建管科科長(副科級);
1995年09月,任中山市火炬開發區規劃分局局長(正科級);
1996年04月,任中山市規劃局副局長(正科級);
1996年11月,任中山市規劃局副局長(副處級);
1998年02月,任中山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
2004年03月,任中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7年01月,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其間:2007年05月至2007年08月,參加廣東省第10期高級公務員公共行政管理知識專題研究班(牛津班)學習;2008年03月至2010年06月,參加中山大學廣東省第二期市廳級領導幹部EMBA班學習,取得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1年02月,任河源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11年05月,任河源市委副書記、委員、常委、市政府市長;
2017年0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6月19日,廣東省紀委宣布: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河源市原市長彭建文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8月,免去彭建文的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由廣東省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彭建文,因涉嫌嚴重違紀,本人提出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17年8月23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
2017年11月,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對省安全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彭建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彭建文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並接受高檔宴請,違規為自己謀取特殊生活待遇;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長期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彭建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經濟貪婪,生活奢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彭建文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