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政府是鷹潭市月湖區政府機關。
(一)辦理上行、下行來文的呈傳閱及有關文電的處理工作,提出貫徹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負責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承辦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對區政府重要會議、文件、決定和工作部署以及領導重要批示的督辦和落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三)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提出的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區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四)組織對全區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協助區政府領導決策。
(五)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向區政府請示的問題,提出審核和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綜合反映區政府工作的重要情況和意見;根據領導批示和辦理公文的需要,協調部門之間、鄉鎮街道之間以及跨地區之間的有關工作。
(七)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審核有關部門制定的專項改革方案,指導、協調部門、行業進行綜合配套改革,參與重要的改革試點,總結推廣經驗。
(八)負責與市政府辦公室和區委、區人大、區政協辦公室的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市人大代表、區人大代表的建議和市政協委員、區政協委員的提案。
(九)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十)指導各鄉鎮場、區政府各部門辦公室的業務工作,組織培訓各鄉鎮、區政府各部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十一)負責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隊伍建設。
(十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區政府法制、外事僑務、公務接待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和農墾場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發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綜合股:辦理文電收發、校核、印製、呈傳閱和公文交換、歸檔、銷毀工作;負責印鑒管理和文件資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和利用;辦理本辦人事工作;辦理政府機關總支及辦公室支部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值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實。
秘書股:負責區政府各種會議材料的起草、指導、審核,區政府及辦公室文件、函件、批複的起草、核稿,整理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紀要及決定事項文字材料;承辦區政府領導交辦的文字材料;負責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綜合管理和指導工作
機要保密股:負責文電處理及公文呈(傳)閱、印章管理、機要、檔案、保密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政公文交換、政府公文管理(含電子公文)等工作
督查股:對上級政府交辦和區政府決定事項進行查辦督辦;承辦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承辦區政府系統年度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電子政務和政務公開工作。
信息調研股:負責各類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圍繞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中心任務,搞好調查研究,定期向區政府和上級反映全區經濟發展情況、問題和經驗,提出政策性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區政府總值班室: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工作;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日常值班任務,做好與市政府、區政府總值班室的聯絡、對接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調、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接待來訪群眾工作。
行政股:負責辦公室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代管辦公室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承擔區政府領導同志和幹部職工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工作,承擔事務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