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稅

應用於稅收領域的經濟術語

定額稅是按稅率分類的一類稅。指按定額稅率計征的各種稅。如我國現行的鹽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燒油特別稅等。定額稅計算簡便,適用於從量計征的稅種,一般對那些價格穩定,質量和規格標準較統一的產品課徵

舉例說明


如中國現行消費稅中對汽油、柴油,直接規定每升消費稅稅額。土地使用稅按使用土地面積,規定每平方米稅額。車船使用稅對車輛從量規定幅度稅額、對船舶按凈噸位或載重噸位統一規定分類分級的固定稅額。
又如中國的資源稅對各稅目(如原油、煤炭、鹽等)均規定按噸(或立方米)徵收一個固定稅額。
又如車船使用牌照稅規定按噸或按輛徵收一個固定稅額。

主要特點


定額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稅率不受課稅對象價格升降變化的影響。價格提高,稅額不變,則稅負相應減輕;價格降低,稅額不變,則稅負相應提高。因此,在價格變動的情況下,往往導致稅額的頻繁調整。
定額稅不易反映課稅對象質的差別。有的商品量相同的質不同,價格相差很大,按量規定稅額,稅負不盡合理,必須按質分等定稅額,而為了分等,必須制定質量標準
定額稅對於收入水平不同的納稅人是一種等量負擔政策,即稅額相等,實際稅率不等,收入越高,實際稅率越低。因此,根據合理負擔、適當調節的稅收政策,定額稅是不合理的。
但是對那些價格穩定,質量和規格標準統一的產品,應盡量採用定額稅的形式,不僅因為定額稅計算簡便,更重要的在於:定額稅有利於企業改進包裝,提高售價而稅額不增,避免了從價徵稅的缺點;定額稅還有利於促進企業提高產品內在質量。在優質優價、劣質劣價的情況下,稅額固定,優質優價的產品相應稅負輕,劣質劣價的產品相應稅負重。

徵收方式


解釋

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範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包括經營數量)或所得額(以下簡稱定額)進行核定,並以此作為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代征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徵收方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適用定期定額徵收方式。

流程

(一)自行申報。定期定額戶應當在辦理稅務登記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所辦理申報,並自行填報《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納稅定額表》。
對未按照規定期限自行申報的定期定額戶,主管稅務所可以不經過自行申報程序,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方法核定其定額。
(二)核定定額。主管稅務所應在受理申報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情況,參考典型調查結果,通過實地調查,採用下列一種或兩種以上方法核定定額:
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3、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4、按照發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5、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6、按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7、按照從業人員人數核定;
8、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三)定額公示。主管稅務所應當將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在辦稅服務廳以公告形式進行公示,還可以在街道、鄉鎮、集貿市場或通過稅務網站等形式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公示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定期定額戶姓名、稅務登記證號,經營地址、行業類別、主管稅務所初步核定的定額、應納稅額、核定日期、定額執行期、稅收管理員、稅務機關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四)上級核准。主管稅務所根據公示意見結果維持或調整定額,並填報《個體工商戶定額核定(匯總)審批表》,將核定情況報稅務分局審核批准。
(五)下達定額。稅務分局審核批准后,主管稅務所填寫《核定定額通知書》,並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在未接到稅務機關送達的《核定定額通知書》前,應當按月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六)公布定額。主管稅務所將最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範圍內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