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輕工業史學會

中國輕工業史學會

中國輕工業史學會成立於1995年,多年來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發展,我國的經濟、社會情況,特別是輕工業以及輕工業的組織管理機構發生了巨大變化。

概述


為了使新一屆史學會的工作更加適應當前國家特別是輕工行業發展變化的客觀實際,使史學會的工作在保持學會工作優良傳統和自身特點的基礎上,更緊密與行業、企業的工作相結合,兼及歷史、現實與發展,使學會工作在繼承中得以創新發展,有必要對原章程中有關的工作範圍、工作方法、工作重點等進行修改和完善。
中國輕工業史學會成立於1995年,參與編寫了《當代中國的輕工業》、《中國大百科全書·輕工業卷》、《輕工軍事工業史》、《輕工業黨史人物》以及部分輕工行業史等一批優秀的史、志、鑒著作,為輕工業整理保留了一批重要的歷史資料,積累了一筆豐厚而寶貴的財富,在建設輕工業的行業文化中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

會員代表大會


7月30日,中國輕工業史學會在京召開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會長陳士能代表中輕聯向大會致賀並講話,中輕聯副會長步正發王世成、楊自鵬以及國資委民政部中國經濟史學會等主管單位、兄弟單位的領導和嘉賓共100餘人出席會議。王世成同志做工作報告,大會通過了中國輕工業史學會章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領導班子和組織機構。中輕聯會長陳士能受邀擔任中國輕工業史學會名譽會長,中輕聯副會長楊自鵬、中國經濟史學會會長董志凱擔任顧問,王世成出任會長。
王世成在報告中指出,在新的形勢下,作為行業性、全國性學術團體,輕工業史學會要以為行業長遠發展和全面建設服務為根本目的,服務輕工行業、服務輕工企事業單位、服務建設世界輕工業強國的宏偉目標是學會工作的根本宗旨,學會的工作和活動要緊密依靠輕工行業聯合組織——中國輕工業聯合會開展,同時要充分發揮學會基礎廣泛、專家支撐、代表性強、參與度高的優勢,充分調動行業內外各方面的積極性開展輕工史學工作。

章程主要變更內容


1、關於第一章“總則”
(1)第二條修改為“本團體是輕工業工作者、相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自願結成的學術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2)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系統研究輕工業的歷史,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的輕工業發展史,總結經驗、教訓,得出規律性的認識,為輕工業的現代化建設服務;組織和團結從事輕工業研究的學者、專家和工作人員,為促進輕工業史學科的發展,為編纂好各類輕工業史和企業文化建設服務”修改為“本團體的宗旨:本團體在遵守憲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前提下,積極組織輕工業的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管理者、專家、學者、實際工作者以及相關各界的單位和人員,運用科學發展觀,對我國輕工業發展歷程進行客觀記述、科學總結,以史為鑒,史為今用,推動輕工業史學科建設,助益輕工業發展、提高,促進我國輕工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建設”。
2、關於第二章“任務”
(1)將“第二章任務”規範為“第二章業務範圍”
(2)將“第五條,宣傳、貫徹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有關歷史研究工作的方針、要求,協助各地、行業、企業進行輕工業史編研的規劃、總體設計和制定實施方案”、“第六條,支持、組織、協調輕工業史研究、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與全國各地、行業、企業輕工業史研究單位和個人的聯繫,通報信息,交流經驗,不斷提高輕工業史研究、宣傳、教育工作的水平”、“第七條,開展對外學術交流活動,向世界和港、澳、台準確、客觀、全面地介紹中國輕工業的歷史。了解國外和港、澳、台研究中國輕工業史的情況”、“第八條,編輯出版中國輕工業史、地方史、行業史、企業史、史料和期刊,以及有關出版物”、“第九條,獎勵輕工業史研究的優秀成果,表彰為發展輕工業史學科作出顯著成績或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第十條,開展為團體會員單位服務和為是此案本會宗旨和任務所必要的其他活動”修改調整為“第六條,本團體的業務範圍:(一)組織研究、交流、合作。組織和推動輕工業史、輕工行業史、地方輕工業史、輕工企事業史及相關專題史的研討、交流;組織和推動輕工業管理者、專業技術工作者、教育宣傳工作者以及有關單位、有關人員在輕工業史研究及史今參考借鑒工作方面的聯繫與合作;(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組織會員參加、進行有關輕工業史的工作、活動,為會員提供輕工業史有關信息、資料、諮詢和服務;(三)組織學習、培訓、對外交流。組織輕工業史、志、鑒工作人員及其單位進行有關學習;對相關業務及人員進行培訓、指導;組織國內外相關史、志、鑒的交流;宣傳、推介優秀工作和學術成果,宣傳典型和經驗;(四)編輯書刊、資料。組織輕工業史及輕工業階段性工業資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工作;編輯、出版輕工業史、志、鑒、階段性工作資料及相關內容書刊;(五)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本團體可對輕工業史做出較大成就,或對本團體工作有重大貢獻者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