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臣
小臣
小臣,漢語辭彙,拼音為xiǎo chén,釋義為商、西周初期朝廷官員;臣子在君王前的自稱,出自《國語·晉語二》。
《國語·晉語二》:“驪姬與犬肉,犬斃。飲小臣酒,亦斃。”
1、商、西周初期朝廷官員,亦稱“少臣”,為掌管占卜、祭祀、田獵、征伐之官。有時還監督管理“眾人”耕種。
《禮記·禮運》:“故政不正,則君位危;君位危,則大臣倍,小臣竊。”孔穎達疏:“大臣謂大夫以上……小臣,士以下。”清·葉廷琯《吹網錄·閉城門大搜揚雄待詔二事芟正文留考異》:“始知薦雄者,不特非王音,且亦非王根也。然庄(楊庄)乃小臣,但能誦之帝前;根則執政,既已奇而召為門下史,遂薦之於帝,同時并行,固無不可。”
2、西周中期以後指職位低下的小吏。
3、臣子在君王前的自稱。
《書·召誥》:“﹝召公﹞拜手稽首曰:‘予小臣敢以王之讎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漢書·石顯傳》:“唯陛下哀憐財幸,以此全活小臣。”《東周列國志》第四回:“庄公怪而問之,考叔對曰:‘小臣家有老母,小臣家貧,每日取野味以悅其口,未嘗享此厚味。今君賜及小臣,而老母不沾一臠之惠,小臣念及老母,何能下咽?故此攜歸,欲作羹以進母耳。’”
先秦官名。本為侍奉君主的近臣﹐地位和奴僕相近。古書中稱商湯之輔佐伊尹為小臣﹐或說他出身於媵臣﹐表明小臣地位本極低賤。由於在君主身邊執役﹐小臣中有的人得到君主賞識被委以要職。據甲骨卜辭﹐商王派小臣去管理祭祀﹑農業﹑車馬等事務﹐有的小臣還奉命出使或隨王率師征伐。如小臣牆從征危方得勝﹐俘獲五百多人及武器等物品。在傳世的商代器物銘文中﹐也有關於小臣受商王賞賜而作玉器﹑銅器以為紀念的記載。這些小臣掌握了相當的權力﹐在王朝中具有顯赫的地位。
西周從周公到成﹑康﹑昭﹑穆時期﹐小臣仍受到君主重用。據銅器銘文﹐小臣單﹑小臣宅等人曾接受周貴族賞賜的海貝﹑車馬﹑干戈等物﹐並為此製作銅器以炫耀所得恩寵。但銅器銘文中也提到有些小臣和小子﹑夷仆等習射於學宮﹐則這些人和前面所舉的躋身於顯宦者有所不同。
西周的大克鼎銘文中曾說﹐周王把小臣﹑史賞賜給克﹐這說明大貴族家中也設有小臣之官﹐其地位低下可想而知。見於《左傳》的小臣極少﹐僅提到晉獻公時﹐晉君以小臣作為檢測有毒食品的犧牲品之事。另外﹐又有以小臣為景公殉葬的事例。可見﹐從商到西周﹑春秋﹐小臣中有相當一部分仍非常低賤。
戰國早期﹐小臣之官名猶存。《周禮》敘其職掌﹕一是“掌王之小命”﹐詔相王之小儀法﹔二是“掌三公及孤卿之復逆”﹐復逆是指為王向下傳頒詔命和向上轉達公卿之章奏﹔三是“王之燕出入﹐則前驅”﹔四是掌祭祀﹑賓射等事。《儀禮》中也多處提到小臣﹐並言其參與君主燕饗﹑賓射之事﹐王出行時則持戈護衛﹐這些職掌和《周禮》所述基本一致。《儀禮》中有小臣正﹑小臣師﹐以統率人數頗多的小臣。《周禮》所舉小臣諸職掌﹐可能有些還是沿襲商﹑周之舊制﹐如掌王命和公卿之復逆﹐皆屬樞機之職。但春秋戰國時﹐小臣職權日益削弱﹐處於津要地位的小臣在文獻中已不復見﹐《周禮》所說的有些職掌﹐恐為具文。
《周禮》﹑《儀禮》中有所謂內小臣﹐皆由奄人充任﹐主要在後宮管事﹐並管理王之妃嬪﹐相當於後來的宦官內監。戰國時出現宦者名稱﹐內小臣之名漸為其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