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淑慎公主
清朝公主
和碩淑慎公主(1708年1月24日—1784年10月23日),清朝公主,康熙帝之孫女,和碩理密親王、廢太子允礽第六女,雍正帝養女,序齒為二公主。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正月初二日生,母為允礽側福晉唐氏。
雍正帝初撫養宮中。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下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指配理藩院額外侍郎觀音保衛額駙,是年封和碩淑慎公主。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九月初十日,和碩淑慎公主薨逝,享年七十七歲。
關係 | 人物 | 備註 |
額駙 | 觀音保 | 為孝惠章皇後母家從孫。雍正十一年(1733)八月授理藩院額外侍郎。雍正十三年(1735)二月去世。 |
養父 | 雍正 | 實行改革,將人丁稅攤入地畝,按地畝之多少,定納稅之數目。地多者多納,地少者少納,無地者不納。是謂"攤丁入地",一舉取消了人頭稅。這項措施有利於貧民而不利於地主,是我國財政賦稅史上的一項重大改革。耗羨歸公。我國古代以銀、銅為貨幣,徵稅時,銀兩在兌換、熔鑄、保存、運解中有一定損耗,故徵稅時有一定附加費。此項附加費稱"耗羨"或"火耗",一向由地方州縣徵收,作為地方辦公及官吏們的額外收入。耗羨無法定徵收額,州縣隨心所欲,從重徵收,有的抽正稅一兩、耗羨達五六錢,人民負擔甚重。雍正實行"耗羨歸公",將此項附加費變為法定稅款、固定稅額,由督撫統一管理,所得稅款,除辦公費用外,作為"養廉銀",大幅度提高官吏們的俸入。這樣,既減輕了人民負擔,又保證了廉政的推行。故雍正說:"自行此法以來,吏治稍得澄清,閭閻咸免擾累。" |
母親 | 唐氏 | 允礽側福晉 |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后,於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固倫”滿語意為天下、國家、尊貴、高雅;“和碩”,滿語,意為一方。兩種封號強調了嫡庶之別。
關於和碩淑慎公主
◎劉心武
那天偶然見到一檔電視節目,作為嘉賓的一位學者談及清雍正朝的和碩淑慎公主,以諧謔的口氣問道:“不知劉心武是否知道她?”
和碩淑慎公主原是康熙朝兩立兩廢的太子允礽第六女,康熙薨逝后,雍正繼位不久,就將她收為養女,予公主封號。我對《紅樓夢》的研究心得之一,是認為書中秦可卿的原型,系廢太子一個女兒,曾藏匿到曹家,書中關於她的故事,是“真事隱”后“假語存”。那位學者的言外之意,是康熙朝廢太子的女兒均可以和碩淑慎公主為例,不會有生存危機,毫無藏匿之必要。
我知道和碩淑慎公主。如何評價雍正的統治非我力所能及,但若把雍正收養廢太子之女視為慈行善舉,恐怕是太小覷了他的政治權術吧?
雍正甫繼位,就大施隆恩。其中包括封八阿哥允禩和十三阿哥允祥為親王,廢太子二阿哥允礽嫡子弘皙為郡王。允禩在康熙朝就是個爭皇位的野心家,雍正卻將他的地位從多羅貝勒提升為廉親王,此舉是為了封堵允禩的篡位野心。但允禩豈是省油的燈,他與九阿哥允禟勾結,繼續覬覦大位,於是雍正果斷地在兩三年後將他們惡治,先革爵,再逐出宗室,再后就讓這兩個兄弟相繼猝死於禁所。不管怎麼說,對允禩這樣的政敵,雍正欲擒故縱先封親王是著好棋。
至於將十三阿哥允祥封為親王,則是雍正真的看重他。康熙曾在康熙三十八年和四十八年兩次對年長之子封爵。第一次分封時允祥十三歲,未受分封不奇怪。但第二次分封時他已經二十三歲了,連比他小兩歲的十四阿哥(當時叫胤禎后被雍正改為允禵)也被封為了貝子,允祥卻仍然未得分封,這就很奇怪了。但史家對這一情況分析闡釋甚少。雍正一登基,卻立即將這位十三弟封為和碩怡親王,並對他極其信任倚仗。其實允禵是雍正唯一的既同父也同母的親胞弟,康熙晚期朝野都看好他,認為是康熙沒有公開宣布而實際上內定的皇儲,康熙任命他為征西大將軍,立下赫赫戰功。他在任上忽然得到父王薨逝的消息,馬不停蹄趕回京城,四阿哥竟已登上寶座,要他下跪臣服,開始他無論如何不肯承認這個事實,他的母親向著他,堅決不肯讓雍正把她“移宮”到紫禁城去享皇太后之尊,搞得雍正非常尷尬。當時十四阿哥是雍正最難對付的政治勁敵,血氣方剛(比他小十歲),羽翼豐滿,皇太后護著又不好動粗。雍正且將十三阿哥奉為臂膀,來維繫政局。
十三阿哥怡親王允祥與曹雪芹他們家有種特殊的關係。雍正二年,雍正將江寧織造曹頫(若非曹雪芹父親則是他叔叔)交與怡親王“看管”,現在我們仍可看到雍正在曹頫請安折上長達近三百字的硃批,其中有許多“怪話”值得推敲,如說“諸事聽王子教導而行……不要亂跑門路,瞎費心思力量買禍受……恐人指稱朕意撞你……若有人恐嚇詐你,不妨你就求問怡親王……主意要拿定,少亂一點,壞朕聲名,朕就要重重處分……”雍正的名聲,怎麼至於被曹頫那麼個小角色“壞掉”?那令雍正不安的具備“恐嚇”“訛詐”威力的“人”究竟是誰?又為什麼非得把曹頫交給怡親王看管?怡親王看管的效果又究竟如何呢?那以後又足足過了四年,曹頫才終於被治罪,公開的罪狀是“騷擾驛站”,那不能公開的罪是什麼呢?我們後人當然要重視官方正式檔案,但盡信“官檔”,可能就永遠無法接近曾經有過的事實。
大家都知道,自來有“滿蒙一家親”之說。早在關外征戰、定鼎中原之前,滿族上層與蒙古族上層就不斷以通婚來鞏固雙方的政治聯盟。入主中原、定都北京以後,康熙的二十個公主中,就有七個下嫁蒙古王公。這雖然不好跟“和番”畫等號,但從繁盛的京城嫁到相對艱苦的草原,更何況遇上什麼丈夫自己完全不能把握,無論如何難稱幸運幸福。
父皇的這項將公主下嫁蒙古王公的傳統政策,雍正當然樂於繼承。但雍正登基時已經四十四歲,卻只養大了一個女兒,他的下嫁蒙古王公的公主儲備,是大大地欠缺。於是,他立即補充了三位公主,也就是從兄弟那裡過繼來三位侄女。其中兩位是他重用信賴的怡親王的第四女(后稱和碩和惠公主),以及庄親王允祿的長女(后稱和碩端柔公主),還有一位,就是廢太子的第六女,也就是弘皙的六妹。
雍正登基前,廢太子已經是政治上的“死老虎”了,況且到雍正二年,他也就死在禁所,樂得追謚他“理密親王”。
那麼,廢太子第六女被雍正收來作為公主,是否能證明廢太子的女兒們都沐新皇之恩,屬幸福之輩呢?
揆諸史料,可知這位和碩淑慎公主生於康熙四十七年正月初二,就在這一年九月,她父親的太子身份被廢掉,全家處於被圈禁的狀態,雖然過了半年,她父親又戲劇性地被複立為太子了,但她只是個嬰兒,應該全無記憶。到康熙五十一年,她父親再次被廢,那時她有四歲的樣子,也許會多少留下一些記憶。那應該是很恐怖的記憶。太子被廢黜被圈禁,他那一大家子人,他的正妻和許多側室,以及這些女子所生下的孩子,所有的男女一律僕役,隨之他們失去自由,雖然康熙命令豐其衣食、保障供給,誰會甘願過那種禁錮的生活呢?能設法逃離的,一定不會放過任何機會。設若廢太子身邊一位女子恰好在那時生下了一個女兒,尚未及到宗人府註冊登記,於是其母設法將其運出禁所託付給平日相與親密的官宦人家藏匿起來,就是可能的。如果說太子一廢時家中諸人萬沒想到手足無措,那麼二廢前家中個別人應變有方,也是不奇怪的。現在我們雖然未能找到廢太子家族成員設法逃出藏匿的例證,但卻分明可以從《清聖主實錄》第二百八十六卷里查到這樣的記載:就在太子被二廢時,太子宮中有個叫得麟的人,通過“詐死”的方式,讓人把自己當死屍運了出來,當時一位大學士嵩祝,就冒犯王法藏匿了他。當然後來敗露了,得麟處死,嵩祝被懲治。
雍正真的很同情他那被兩立兩廢的哥哥嗎?真的對這位倒霉的二哥的女兒充滿慈愛嗎?如若慈愛他登基前為什麼不把那位二哥的六女接來當作繼女?直到那位姑娘飽受禁錮之苦,到她十四歲的時候才收為養女,被雍正從禁所接出去。沒過幾年,雍正四年,她十七八歲的時候,就下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觀音保,封為和碩淑慎公主。那位額駙觀音保到雍正十三年二月就“嗝兒屁、潮涼、大海棠”(北京俗語謂死亡)了。那一年和碩淑慎公主才二十六七歲,從此守寡,一直守到乾隆四十九年九月初十日去世,終年七十七歲。她一生的七十七年,有十四年隨父被幽禁,有五十餘年守寡。和碩淑慎公主的個案絕不意味著廢太子所有女兒都有“公主命”,卻可以有力地證明雍正對皇族所有成員的態度,全都由政治權謀所牽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