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荒活民書
救荒活民書
古籍簡介
《救荒活民書》·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四庫提要
宋董煟撰。煟字季興,鄱陽人。紹熙五年進士,嘗知瑞安縣。是書前有自序,謂上卷考古以證今,中卷條陳救荒之策,下卷備述本朝名臣賢士之所議論施行可為法戒者。書中所序,如以常平為始自隋,義倉為始自唐太宗,皆不能遠考本原。然其載常平粟米之數,固《隋書》所未及志也。其宋代蠲免優恤之典,載在《宋史》紀志及《文獻通考》、《續通鑒長編》者,此撮其大要,不過得十之二三。而當時利弊,言之頗悉,實足補《宋志》之闕。勸分亦宋之政令,史失載而此有焉。他若減租貸種,淳熙恤災令格,皆可為史氏拾遺。而宋代名臣救荒善政,亦多堪與本傳相參證。猶古書中之有裨實用者也。
《救荒活民書》·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全書三卷,全文38000餘字,附《拾遺》7000餘字。上卷考古證今,論述較詳。中卷條陳救荒之策,備述救荒之具體辦法。包括常平、義倉、勸今、禁遏糴、不抑價、檢旱、減租、貸種、恤農、遣使、馳禁、鬻爵、度僧、治盜、捕蝗、和糴、存恤流民、勸種二麥、通融有無、借貸內庫、預講救荒之政、救荒仙方等細目。其中捕蝗一目作者一再強調“蝗蝻則有捕瘞之法。凡可以用力者,凱可坐視而不救耶”,批評宿命論者無所作為的遁詞。記述了世界上最早的治蟲法規,即北宋熙寧八年(公元1075)頒布的“熙寧詔”和南宋淳熙九年(公元1182)頒布的“淳熙敕”,並總結了當時行之有效的七條捕蝗方法,對後世的治蝗工作和治蝗著作編寫有深遠影響。下卷為救荒雜說,備述本朝名臣賢士可資鑒戒的救荒議論。《拾遺》部分包括前代除蝗條令、捕蝗法、賑濟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