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鹽務局
山東省鹽務局
山東省鹽務局是山東省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副廳級建制,主管全省鹽業工作,負責全省鹽業行政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等工作。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系山東省國資委直接監管的國有企業,始建於1949年1月,1999年6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為省屬國有獨資公司,依法從事全省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2009年10月,山東省鹽業總公司整體轉製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現有在冊職工12800餘人。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山東是全國第一產鹽大省,海岸線全長3024.4公里,灘塗面積廣闊。省內鹽資源十分豐富,環萊州灣沿岸的地下滷水資源全國獨一無二,濃度高、儲量大,有效降低了海鹽生產的成本。鹽礦資源儲量也很豐富,泰安市已探明的礦鹽儲量達75億噸,東營、聊城也發現了大型鹽礦。2011年,全省原鹽生產能力2500萬噸,佔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強。產品遠銷十餘個省市,並出口日本、韓國及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製鹽企業鹽化工產品種類達30餘種,年產量30多萬噸,其中,溴素的產銷量佔全國總量的95%以上。鹽業海產養殖近幾年發展迅速,海參、珍貴魚類、蝦、貝、蟹等養殖已形成規模,技術水平、養殖數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
山東鹽業集團在全省17個市、124個縣(市、區)均設立了鹽業經營管理機構(鹽業公司、鹽務局),實行垂直管理,批發企業中有10家達到國家“AAA”質量管理等級,有57家達到“AA”質量管理等級。另有6個直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1個鹽業轉運處。各類食鹽產能140萬噸,2010年累計生產食鹽106.2萬噸,除保障本省食鹽市場需求外,還供應北京、上海等十餘個省市。集團公司現有在冊職工1.28萬人。2009年,全省製鹽企業總數達186家,其中產能達到30萬噸以上的企業55家,有10家企業產能達到60萬噸。
截止2012年底,省鹽業集團資產總額33.17億元,同比增長15.93%,凈資產10.87億元,同比增長17.22%;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3.4億元,同比增長2.02%;利潤總額1.87億元。2012年省鹽業集團實際上繳稅金3.28億元。
1949年1月1日,經華東財經辦事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山東省鹽務局成立,隸屬省財政廳,統一負責全省鹽務行政、鹽稅徵收及公營鹽灘的管理經營。
1954年2月,與原主管省內外銷鹽的山東鹽業公司合併,實行產銷統一領導,合署辦公。
此後隸屬關係多次變更,歷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山東省輕工業廳、第一輕工業部中國鹽業公司、山東省商業局、山東省一輕廳等部門管理。
1988年,山東省鹽業公司(鹽務局)升格為副廳級建制。
1992年,經山東省政府批准,更名為山東省鹽業總公司。
2004年,山東省鹽業總公司(鹽務局)劃歸山東省國資委管理。
2009年10月,經山東省國資委批准,整體改製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為省屬國有獨資公司,依法從事本省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加掛山東省鹽務局的牌子,為省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省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據以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規劃,研究制定全省鹽業的行業發 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法加強對鹽資源的保護、開 發和利用,調整和優化產業、產品結構;負責製鹽企業基建、技改、擴建項目和鹽田廢轉的審核、申報或審批;對系統外製鹽企業實行歸口管理和宏觀指導;協調產銷關係。
3、負責全省鹽政管理工作。對全省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 導、分級管理並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履 行鹽業行政複議職責;培訓、管理鹽政執法人員;為行業和社會提供有關鹽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4、負責全省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統籌規劃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國家級、省級食鹽分配調撥中心的布局和建設;對食鹽的生產、加工、分配調撥和質量監測實行統一管理;對全省食鹽專營業務,按國家政策、法規要求組織批發企業經營銷售,保證市場供應。
5、綜合、分析全省鹽業經濟運行情況及發展趨勢,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收集、發布國內外鹽業經濟、技術、市場信息,預測市場發展趨勢。
6、制定行業技術進步規劃,負責重大科研項目、工業性試驗項目、重大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成果。
7、管理市級鹽務局的領導幹部;負責本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人才培養和職工培訓
8、指導全省鹽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鹽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的工作。
9、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山東省集團有限公司(鹽務局)總部內設職能機構14個。
集團公司職能部室8個: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企業管理部(信息中心)、人力資源部(黨委組織部)、財務管理部(產權管理部)、科技工作部(科技研發中心)、紀檢監察部(審計法務部)、黨群工作部(機關黨委)、監事會工作辦公室(政策研究室);
鹽務局行政管理機構2個:行業管理處(食鹽專營處)、鹽政法規處(鹽政稽查總隊);
直屬機構2個:生產事業部、經營事業部;
機關服務機構1個:機關服務中心;
臨時機構1個:置業籌建辦公室(辦公樓建設辦公室)。
生產事業部包括山東菜央子鹽場、山東寒亭第一鹽場(受集團委託管理山東鹽業科技發展公司)、山東肥城精製鹽廠、山東岱嶽製鹽有限公司、臨沂千源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煙台海晶包裝製品有限公司、山東省鹽業集團濱豐鹽化有限公司。
經營事業部單位包括青島市鹽務局(副廳級,地方管理為主);濟南市鹽務局、濰坊市鹽務局、煙台市鹽務局、威海市鹽務局、東營市鹽務局、濱州市鹽務局、日照市鹽務局、泰安市鹽務局、濟寧市鹽務局、德州市鹽務局、菏澤市鹽務局、淄博市鹽務局、臨沂市鹽務局、萊蕪市鹽務局、棗莊市鹽務局、聊城市鹽務局(鹽業公司,省局垂直管理)
經貿公司、昌樂鹽業轉運處(副處級)。
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17.5%,並列第一大股東)
山東省輕工工程學校(隸屬於青島市教育局)、山東省海洋化工科學研究院(隸屬於山東省輕工業協會)。
孫樹聲:山東省鹽務局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法定代表人,主持省鹽業集團公司、省鹽務局全面工作,主持集團(省局)黨委全面工作,兼管科技、審計、組織人事工作。
梁金久: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副書記,負責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重點分管安全生產、經營管理、財務管理、企業管理、勞資等工作。
袁譚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職工董事、工會主席、黨委委員,分管黨建、工會工作,聯繫監事會,協助黨委書記分管組織人事工作。
魏衍亭: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負責集團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食鹽安全)工作、協助總經理分管企業改革和科技管理工作。
於本傑: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負責行業管理、鹽政法規等工作,分管辦公樓籌建工作,分管電子商務公司籌建及運營工作。
牛德興: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協助總經理分管生產經營、市場營銷等管理工作,重點負責魯鹽經貿公司的運營管理,及新產品開發、推廣等工作。
商國慶: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集團公司紀委工作,分管紀檢和法律事務工作。
曹宏武: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負責兩辦、物業管理工作,協助總經理分管企業管理、規劃、考核、勞資等方面的工作。
孫天一: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賈元學: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外部董事,履行省國資委委派的財務總監、外部董事職責,協助總經理分管財務管理工作,重點負責小貸公司籌建、運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