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光明

南疆軍區第一副政治委員

江西省吉安縣人。一九三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一九三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

簡介


曾光明(1917—1985)江西省廬陵(今吉安)縣油田鄉路西村人。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一軍團第三軍七師十九團排長、連政治指導員。第一師二團營政治教導員。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留守兵團警備四團政治處股長,一二0師三五八旅七一六團政治處主任,晉綏軍區獨立第四旅十三團政治委員。解放戰爭時期,任西北野戰軍第二縱隊獨四旅政治部主任,旅副政治委員,第一野戰軍第二軍四師副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師政治委員,南疆軍區第一副政治委員、司令員、政治委員。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經歷


開國少將
曾光明(1917~1985),江西省廬陵(今吉安)縣油田鄉路西村人,1917年1月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幼時未上過學堂,在革命運動的影響下,1930年曾光明參加了家鄉的農民赤衛隊。在攻打吉安的戰鬥中,他安排在嚮導隊。九打吉安勝利后,曾光明在擴大紅軍100萬的號召下報名參加了紅軍,被編入紅三軍七師十九團,任團勤務員。參加了中央蘇區一至五次反“圍剿”戰鬥。期間,歷任班長、排長、連長,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2年轉入中國共產黨,1935年調任第一師二團營政治教導員。參加了長征。長征中擔任紅一師二團左路前鋒。曾光明克服了左臂負傷,並患有胃病、瘧疾的困難,爬雪山、過草地,以堅韌不拔的毅力,走完了長征路。
抗日戰爭爆發后,曾光明任八路軍120師政治抗日戰線科科長。1938年參加冀中抗日根據地反“掃蕩”戰鬥。9月,曾光明參與了120師深入敵後開展抗日鬥爭工作團的組織工作,並於10月帶領一支小分隊深入農村,宣傳《抗日救國十大綱領》等,經過一個多月的宣傳發動,建立了縣級抗日游擊隊和自衛軍,為晉西北抗日根據地的建立作出了積極的貢獻。1942年12月,曾光明任三五八旅七一六團政治處主任,先後參加了山西靜樂縣康家會、米峪鎮、興縣田家會等戰鬥。戰鬥中右臂負傷。後任晉綏軍區獨立第四旅十三團政委。
1947年,曾光明任西北野戰軍二縱隊獨四旅十團政治部主任,後任旅副政治委員,參加了保衛延安、解放西北、進軍西藏、解放新疆的西北人民解放戰爭。3月13日,曾光明來到王家坪受到毛澤東的親切接見。4月,參加了青化砭、羊馬河戰役戰鬥。5月,參加了蟠龍戰鬥。1948年3月,率部參加宜川戰鬥。曾光明所率的十團,被王震司令員授予“宜川戰鬥第一功”稱號。接著又參加了洛川白水戰鬥,十團受到中央軍委嘉獎。1949年2月,任第一野戰軍(西北野戰軍)第二軍四師副政治委員。率部先後進駐南疆的喀什、和闐、疏附阿克蘇等地區,參與領導對國民黨部隊的改造、新政權的建立及清霸剿匪等工作。
進疆后,曾光明先後任四師政治委員、南疆軍區副政治委員、南疆軍區司令員、第一政治委員,履行著屯墾戍邊的歷史使命。任南疆第一政委時,曾參與指揮了1962年的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1965年,任南疆軍區司令員期間,帶病到西藏阿西地區檢查工作,驅車長途跋涉4個多月,走遍了邊防哨卡。
“文化大革命”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嚴重迫害。1969年,曾光明被免去一切職務,遣回老家,長期蒙冤,身心受到嚴重催殘。逆境中,不顧左眼失明不便,仍堅持撰寫了《九打吉安》、《三戰三捷》、《毛主席教育我們顧全大局》等回憶文章,受到福州軍區和江西省軍區的表彰。直到1979年曾光明才被平反昭雪,落實了副兵團職離休幹部待遇。
1985年,曾光明應邀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30周年大慶。在患有多種疾病的情況下,仍然克服困難千里迢迢來到烏魯木齊參加慶典活動。但由於身體虛弱,加上長途勞累而病倒了,且一病不起,於1985年11月6日醫治無效在烏魯木齊逝世。享年69歲。
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榮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