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糧食局

河池市糧食局

河池市糧食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市糧食流通和市儲備糧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監督執行。
(二)擬訂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動用市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全市儲備糧直補訂單糧食收購工作,擬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
(三)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協調軍糧供應、災區、庫區和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
(四)負責管理市儲備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儲備糧規模總量、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市儲備糧輪換計劃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市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市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依法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六)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推動開展綠色儲糧、科學儲糧和實施“放心糧油”工程,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糧食質量標準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糧食市場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擬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改造,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市投資項目。
(八)指導、監督、檢查全市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和糧食安全儲存工作,承擔糧食流通的行業統計,管理糧食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