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旺土司
大旺土司
明玉珍置大旺宣撫司。明代洪武八年(1375年)因之,田驢蹄為宣撫,屬四川,永樂五年(1407年)改置安撫司,轄兩個蠻夷長官司:東流司,洪武八年因之置東流安撫司,后廢,宣德三年(1428年)五月改置;臘壁峒司,宣德三年(1428年)置。土家語稱“分開”、“分支”為“塔皮”,“臘壁”乃“塔皮”的變音或誤記,“臘壁司”意指大旺土司的分司。《明太祖實錄·卷九十七》記載洪武八年被授予大旺宣撫、東流安撫官職的土官姓名分別為驢獨、果出。據學者考證,“驢蹄”是土家語,“驢”指“老虎”,“蹄”指“大”,意思就是“大老虎”。
明萬曆年間,大旺安撫田養民、臘壁長官田洪、東流長官田盡忠,皆曾領土兵赴貴州參與明廷的“平播之戰”。
清代康熙初年,大旺安撫田永封歸附。
大旺土司衙署,最先設在今舊司鄉集鎮,清朝時遷往新街(在舊司鄉集鎮西南3.5公里處)。1949年後曾在舊司鄉財稅所後面發現一塊大石碑,上鑿“衙署”字樣,此地即衙署舊地。在新街,還曾有一棟“大旺書院”。司治前為芭蕉溪、東為達車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