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又稱國道三號,簡稱福高),是我國台灣省第二條南北向的高速公路,同時是台灣省內最長、第一條以葡萄牙文命名的高速公路。北起基隆市安樂區大武侖,與基金公路交會,南至屏東縣東港鎮大鵬灣,貫穿台灣西部地區南北,是總長431.5公里(主線)的封閉式汽車專用道路系統。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從1987年北二高部份路段開工后,一直到2004年1月11日中二高龍井到快官路段通車、全線貫通為止,總共興建了17年,建造經費新台幣4580億元。公路沿途設置了55個交流道,13個系統交流道,11個收費站及7個服務區,除此之外為了與部分重要都會區相連,或是與原本的中山高速公路相連形成路網,沿途還設有多處環線或支線。因而相較於中山高速公路,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的主要功能為疏散中山高速公路趨近飽和的交通流量,同時具有平衡城鄉發展的任務,全線主要穿越台灣西部的中小型城鎮與鄉村地帶,能促進沿線地區的經濟發展。

介紹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簡稱福高,又稱為國道三號或俗稱二高(包括北二高,南二高與中二高),是台灣西部平原丘陵區上第二條南北縱向貫穿全島的高速公路。除了可以有效疏通國道一號(中山高)已趨近飽和的交通流量外,平衡城鄉發展也是這條高速公路非常重要的功能之一。

建造歷史


國道三號在初期時,是從北部路段開始修築,當時台灣只有一條國道(中山高速公路),因此很習慣地將新建的高速公路稱呼為“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北二高),之後的南部路段與中部路段,則是依循北部的模式,稱呼為南二高與中二高。但根據台灣道路系統的命名規則(南北方向的道路是使用單數的編碼),這條新建的高速公路正式的編碼為「國道三號」。只是俗名與正式編號間的落差,常常讓用路人將北二高誤呼為國道二號(真正的國道二號是桃園內環線)。為解決此問題,國道三號在公開徵求命名后,於2004年11月1日正式選定命名為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簡稱為“福高”(福爾摩沙是葡萄牙文中對台灣的稱呼)。
國道三號自北開始,依序經過基隆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相對於中山高當初規劃是以串聯台灣西岸主要大城市為目的,考慮到平衡地區發展、土地取得的成本與避免都市附近短途通勤車流造成阻塞,國道三號的選線刻意避開人口稠密的都會區,通過許多原本低度開發的鄉村地帶。
國道三號從北部開始,分別在汐止系統交流道(新北市)、新竹系統交流道(新竹縣)與彰化系統交流道(彰化縣)與中山高交會。其中汐止到新竹的路段,是行走較偏遠的山區鄉鎮,新竹到彰化則是經由濱海地區,彰化以南的路段都是沿山區行走,直到南端的林邊為止都採取與中山高平行的路線。相對於原本中山高較為直線的規劃,國道三號因適應地形與避開人口已非常密集的市鎮,路線迂迴較明顯,沿途大量使用高架橋的方式穿越不平坦的地形,工程難度較國道一號提升許多。全程共有15個隧道,其中有9個是聚集在台北盆地南邊的山區,沿線最長的隧道為1,875公尺長的木柵隧道。
除了主線,國道三號在台北南區設置用來連接市區(辛亥路)的支線-國道三甲(台北聯絡線),在萬芳交流道與信義快速道路(舊名北二高信義支線)相接。而除了三個與中山高相交會的系統交流道外,兩條南北向的高速公路間還有四條新修築的東西向高速公路互相連結,但這些東西向的高速公路擁有各自的編號,並不屬於國道三號的一部份。此外新修築的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五號),也與國道三號在南港系統交流道相交。

公路數據


車道數

中和交流道-鶯歌系統交流道、霧峰交流道-南投交流道八車道,九如-林邊端四車道,其餘路段為六車道

收費站

七堵收費站、樹林收費站、龍潭收費站、後龍收費站、大甲收費站、名間收費站、古坑收費站、白河收費站、善化收費站、田寮收費站、竹田收費站。(實施電子計程收費後廢止)

休息站服務區

木柵休息站(北上)、關西服務區、寶山休息站(南下)、西湖服務區、清水服務區、南投服務區、古坑服務區、東山服務區、新化休息站、關廟服務區。(註:國道三號的“休息站”原稱“停車場”,可停車輛數較少且僅有廁所設施,並未有販賣、加油等服務。)

速限

除了收費站與施工路段外,中和交流道以北速限90公里/小時,中和以南、土城交流道以北路段100公里/小時,土城交流道以南路段則擁有全台灣最高的110公里/小時速限(在2003年4月15日後正式調高)。

興建單位

台灣地區行政機構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維護單位

台灣地區行政機構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管理單位

台灣地區行政機構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

大事記


1987年 - 國道三號(北二高路段)動工興建。
1993年1月 - 土城至三鶯段通車。
1993年7月 - 關西至新竹段通車。
1993年8月 -中和至新竹全段通車。
1996年2月 - 新竹系統至香山段通車。
1996年3月 - 汐止至木柵段與台北聯絡道通車。
1997年8月 -汐止系統至汐止交流道路段通車,北二高(除汐止以北的延伸路段外)全線通車。
2000年2月 - 南二高全線通車
2001年12月 - 斗六至新化段、香山至竹南鎮段通車。
2002年5月 - 竹南至後龍段通車。
2002年6月 - 草屯至斗六段通車。
2002年10月 - 中港系統至龍井段通車。
2003年1月 - 後龍至中港系統段、快官至草屯段通車。
2003年4月 - 中和至土城段速限調高為100公里,土城以南速限調高為110公里。
2004年1月11日 - 龍井至快官段通車,國道三號全線通車。
2004年3月23日 - 信義快速道路(原北二高信義支線)沿線的隧道在施工時,因為在推進鋼模過程中上方鋼筋倒塌,造成3死5傷的意外。
2004年11月1日 - 國道三號正式命名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2006年2月10日 - 實施計次電子收費(ETC)
2013年12月30日 - 實施計程電子收費(ETC)

山崩事件


2010年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山崩事件
(官方名稱國道三號3.1公里崩塌事件)又稱425山崩事件,是指發生在台灣地區國道三號(又稱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基隆汐止段在2010年4月25日約下午14時29分,3K+250M處邊坡的「師公格山」(又名西公吉山、司公髻山(Sai gong gek)、東勢中股山、茅草侖山(壹周刊報導),主峰海拔254公尺,因山頭形如道士(師公)頭上髮髻而得名。)所發生之山崩事件;山崩地點位於台灣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山區,造成雙向車道遭埋面積達200×60平方公尺,大埔跨越橋也隨著山崩斷成兩截而掉落至高速公路主線。南北雙向六個車道全遭土石覆蓋,高速公路局及國道公路警察局因此緊急雙向封閉國道3號汐止系統交流道以北至基金交流道以南路段,交通完全中斷。據統計倒坍塌下來的石堆約有10萬立方公尺。這也是台灣地區國道通車36年來,除1974年9月28日中山高速公路八堵交流道附近造成36人死亡的山崩事件外,最嚴重的崩塌意外。

事件起因

國道高速公路局宣布,國道三號的汐止系統至基金路段南北雙向封閉。為疏緩交通壅塞,國道一號汐止收費站,自2010年4月26日零點起暫停收費,並呼籲用路人改走替代道路。
台灣鐵路管理局宣布,自2010年4月26日起,基隆-台北區間車於早上6點至晚上10點間,每小時加開一班共計雙向32班;並於27日開始,在國道三號災變路段搶修期間,增加每日6-8時以及17-20時於通勤尖峰時段分別在七堵、八堵停靠共15列次的對號列車,以輸運此區間的旅客。
國道高速公路局決定在2010年4月27日起,每日07:00~19:00在中山高南下13.1~16.1公里,開放路肩供小客車行駛,直到救災告一段落後再取消。
公路總局協調各客運業者增加班次,以紓解因本事件受影響的基隆至台北之間的旅運需求。
國光客運1815金山→北二高→台北線,改道基隆交流道。
因應本次事件的發生,國道新建工程局全面清查國道1、3號沿線的順向坡。
為紓解基隆市區交通,基隆市公車於4月28日起至國道3號搶通前全面免費。
為確保國道三號邊坡安全性,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將在三個月內初步在國道三號32處順向坡加裝簡易型工程用側傾儀及鑽探簡易型地下水觀測井,未來將照專家評估及建議,規劃做國道邊坡整治計畫。

影響

鐵公路交通
基隆或其他地區的部分通勤族因為坍塌路段封閉而改走替代道路,估計台北至基隆的路程可能要多花一個半小時。
由於坍塌路段封閉,導致部分車潮被迫改走中山高速公路或省道,造成不少地區大塞車。
中山高速公路基隆至台北區間南北雙向路段於尖峰時段出現車多壅塞現象。
政治影響
災變期間有民間業者主動提供冰櫃,經國民黨立委謝國梁轉達給交通部長毛治國,不料當記者問及是否作好最壞的準備時,毛治國脫口說出「冰櫃準備好了」,引起輿論撻伐。後來毛治國低調還原當時在救災現場的說明,是在回應立委的詢問,說明「檢察官下令要求,交通部已經準備」,針對的對象並非是受難者家屬或媒體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