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汕尾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目錄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方針、政策和擬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
2、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化藝術品科,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3、負責汕尾廣播電視台的行業管理。
5、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以及營業性文藝演出活動。
6、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管理和保護等有關工作。
7、審核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8、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文物博物專門人才的培訓,指導文化、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檢查工作。
11、審核和審批書報刊二級批發單位及批發、零售市場,監督管理印刷業、協調管理書報刊的印刷、物資供應和圖書發行等工作。
12、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制訂出版市場管理措施,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13、管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機構和直屬文化事業單位。
14、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