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增,神宗朝礦稅太監也。萬曆十二年,房山縣民史錦奏請開礦,下撫按查勘,不果行。十六年,中使祠五台山,還言紫荊關外廣昌、靈丘有礦砂,可作銀冶。帝聞之喜,以大學士申時行等言而止。
十八年,
易州民周言、張世才復言
阜平、房山各產礦砂,請遣官開礦。時行等仍執不可。至二十年,寧夏用兵,費帑金二百餘萬。其冬。
朝鮮用兵,乎尾八年,費帑金七百餘萬。二十七年,
播州用兵,又費帑金二三百萬。三大征踵接,國用大匱。而二十四年,乾清、坤寧兩宮災。二十五年,
皇極、建極、中極三殿災。營建乏資,計臣束手,礦稅由此大興矣。其遣官自二十四年始,其後言礦者爭走闕下,帝即命中官與其人偕往,天下在在有之。
真、保、薊、永則王亮,
昌黎、
遷安則田進,
昌平、橫嶺、
淶水、珠寶窩山則王忠,真定復益以王虎,並采山西平定、
稷山,浙江則曹金,後代以
劉忠,陝西則趙欽,山西則
張忠,河南則魯坤,廣東則
李鳳、
李敬,雲南則
楊榮,
遼東則
高淮,江西則
潘相,福建則
高寀,
湖廣則
陳奉,而增奉敕開採
山東。通都
大邑皆有稅監,
兩淮則有鹽監,廣東則有珠監,或專遣,或兼攝。大璫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
蕭然,生靈塗炭矣。其最橫者增及陳奉、高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