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發崇讓宅紫薇
臨發崇讓宅紫薇
《臨發崇讓宅紫薇》是唐代詩人李商隱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詩篇從秋庭幕雨的背景襯托下,勾畫出一樹濃花鮮艷觸目的圖象,明暗對比強烈,正象徵詩人自己與周圍環境的尖銳衝突,次聯剛提出“有待”,“緊接著”“別離”,希望轉為失望,感情抑揚起伏。頷聯聯承接別離寫家室之思,結尾故作寬解,卻仍無法掩飾去國離京時失意感傷的情懷。這首詩寫得含蓄蘊藉,情意深沉。
首聯寫崇讓宅的庭院之中,一樹紫薇花事繁茂。詩人獨自一人,在傍晚時分欣賞,此時,正秋雨綿綿,如塵埃般又輕又細,漫天飄灑。“獨看”二字,既寫出作者的孤獨無人相伴,也寫出紫薇的寂寥無人欣賞。
頷聯“不先搖落應為有,已欲別離休更開”,意謂紫薇於秋天而未搖落,應是為我而開,然而我現在即將離此地而他住,花開再無人賞,也不要再開了吧。在這四句之中,作為欣賞客體的紫薇與作為欣賞主體的詩人之間似有一種惺惺相惜之情,紫薇與詩人實已合二為一。
頸聯引入兩種花與紫薇形成對比,生於露井之上的桃樹和長於章台街旁的柳樹,與空庭暮雨中的紫薇相比,是逢時而得意者。“桃緩”佩於貴官之身,此處隱以擬人,也許指與詩人同年登第而仕途得意者;“柳綿”飄於繁華街市,也許是比喻在京城為官的同年。露井之桃,章台之柳,皆逢時得地,更反襯出紫薇的落寞無主之狀。
尾聯寫種植於帝京上苑的桃柳與淪落“天涯地角”的紫薇既然同一榮謝,又何必非要以“移根上苑”為幸運。“天涯地角”比喻自己將要離開東都洛陽崇讓宅而遠適他方;“移根上苑”則是比喻擔任京城中的清要美職。此處作者明顯以紫薇自喻,“豈要”之語,是無奈之中的自我解嘲,而解嘲之中也隱約有憤激不平之氣。從另一方面說,推想到作者的內心深處,仍然忘不了置身朝廷的“夢”。這個夢,折磨了他一輩子,幾乎令他在不同的時地,不論接觸到任何外物,都會有意無意地要拉扯到這個夢境中去。可惜,夢境永難化為現實,李商隱也就成為一個標準的追夢者。
就此詩的藝術而言,末句如不用“移根上苑”之語,似乎更好。首聯在秋亭暮雨中獨賞紫薇,三四句,別出奇想,認為紫薇之不先搖落,應是為了有我之前來欣賞,然後在臨發之際,吩咐它不要再開。“花”與“人”之間,簡直到了物我相通的境界。前四句,完全以“我”為主,在李商隱的詩歌中,極少有此心態。五六句,一筆推開,為紫薇找來兩個同伴,一個是“桃”,一個是“柳”,此種作法,乃是李商隱的慣用伎倆。事實上,對“紫薇”所要說的話,到第四句,已到了盡頭,再說便不免重複。在此種情況之下,一筆推開,另覓同伴,再結合主題,以引伸出某一種足以說明生死榮謝的道理,自然是最好不過的筆調。所以,第七句緊接著提出一個共同的規律,那就是“天涯地角同榮謝”,這句話用在這裡,也實在足以撼人心弦。可惜,最末一句的“移根上苑”,破壞了全詩的情調,從而令前後失去了和諧,無端減低了欣賞價值。
李商隱為王的女婿,對崇讓宅中的一切自然很熟悉。會昌元年(841),王茂元出為忠武節度使、陳許觀察使(治所在陳州,今河南淮陽縣),秋,李商隱受招赴陳許為掌書記,此詩是詩人離開洛陽崇讓宅前夕,於秋雨之中觀紫薇有感而作。
李商隱(約813年-約858年),字義山,號玉溪(谿)生,又號樊南生,祖籍懷州河內(今河南焦作沁陽),出生於鄭州滎陽(今河南鄭州滎陽市),晚唐著名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