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交易
銀行參與交易並承擔風險的業務
2.自營交易業務:在二級市場中投資銀行通過自己的帳戶用自有或籌措資金進行交易,獲取差價的業務。這時候投資銀行稱為交易或Trader.
(1).無風險套利(Arbitrage)--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市場中,以不同價格同時對同一種類證券進行交易,利用市場差價獲利。
(2).風險套利(Risk arbitrage)(在不同時間進行的)包括兩種類型:
對債務重整公司的風險套利
對收購兼并公司的風險套利
(3).投機
對象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上市證券;另一類是非上市證券。
擁有證券業法人資格、遵守證券法規、有一定的經營規模,註冊資本達到法定標準,證券從業務人員和管理人員達到規定人數,有固定營業場所和必要設施。
投資銀行必須投入一定量的資金,以滿足資金周轉需要
主要目的是獲取買賣差價
不須繳納手續費
自行承擔交易風險
1,決策的自主性(a,交易行為的自主性。b,選擇交易方式的自主性。c,選擇交易品種價格的自主性)
2,交易的風險型
3,收益的不穩定性
經紀業務優先原則
公平交易原則
公開交易原則
維護市場秩序原則
嚴格內部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