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動脈損傷
股動脈損傷
1.嚴重的股動脈開放性損傷可因大出血導致失血性休克甚至死亡,此種情況除戰傷外主要見於交通事故和銳器傷。
2.閉合性股動脈裂傷如管壁斷裂或部分斷裂則大腿迅速出現進行性腫脹且可見與脈搏相一致的搏動(後期則無),同時出現患肢發涼、疼痛、麻木、足背動脈搏動消失等下肢缺血癥狀。
3.股動脈壁挫傷或內膜撕裂傷可因繼發血栓或血管短暫痙攣出現下肢缺血癥狀。
4.股動脈醫源性損傷可出現股動脈假性動脈瘤,表現為腹股溝區搏動性包塊,進行性增大。
5.如合併股靜脈損傷,可導致股動靜脈瘺,表現為患肢腫脹、皮溫高,體檢時可聞及腹股溝區雜音或震顫。
1.B超
可大致了解股動脈損傷情況、有無繼發血栓、假性動脈瘤及有無動靜脈瘺;
2.X線
可明確有無股骨骨折;
3.CTA或動脈造影
明確股動脈損傷部位及指導手術治療。
根據外傷史、骨折類型及特點、臨床表現及足背動脈搏動減弱或消失一般不難作出診斷,個別診斷困難者可選擇性地採用CTA或動脈造影。
因股動脈阻塞後肢體壞死率高,因此要求儘早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恢復股動脈的正常血供。
1.開放性股動脈損傷,應在積極維持生命體征的前提下儘可能的控制出血。
2.根據股動脈損傷程度可行股動脈局部修補、利用自體靜脈或人工血管行股動脈重建術。
3.如合併股動脈血栓形成,應行股動脈取栓,保證損傷部位遠端的血管通暢,合併動靜脈瘺可行動靜脈瘺結紮術;如伴有股靜脈損傷可同時行股靜脈修補。
5.如有股動脈假性動脈瘤形成,可根據情況行壓力治療、瘤腔內注射凝血酶或動脈瘤切除,股動脈重建術。
6.圍術期適當給予抗凝治療,防止血栓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