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權利報

1992年出版周刊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報,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和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領導。 《人民權利報》為對開4版,周刊。

文化傳統


精神理念

是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報,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和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領導。
《人民權利報》的宗旨、任務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以憲法為依據,本著“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的宗旨,積極宣傳憲法和法律,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為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行職權服務,為各級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服務,為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推行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服務,為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政治權利和維護人民的合法利益服務。
《人民權利報》立足山東,面向全國,堅持高標準、高起點,博採眾長,勇於創新,集思想性、指導性、知識性、趣味性、可讀性於一體,努力辦出自己的風格和特色。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下,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為人民利益鼓與呼;為人民依法行使權力,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和人民代表的監督職能作用鼓與呼;不斷總結新經驗,探索新途徑,樹立新典型,為進一步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鼓與呼。力求體現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依法行使權力的權威性,體現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群眾意願和要求的代表性;體現重大情況重要問題讓人民都知道的開放性;體現人民事情人民辦、人民群眾參政議政的參與性,充分發揮其黨與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樑、紐帶和渠道作用,當好黨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

欄目介紹


《人民權利報》版面內容安排:一版要聞綜述,評論雜談,省際交往,代表風采;二版民主政治,人生追求,典型報道,經驗交流;三版道德法制,社會治理,經濟新聞,權益保護;四版文摘文苑,世態風情,人文自然大觀等。要求報紙圖文並茂,貼近現實、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成為人大工作的窗口,人大代表的益友,輿論監督的工具,民主法制的論壇。

歷史沿革


《人民權利報》為對開4版,周刊。1992年1月1日,在原4開4版的《人民代表報》基礎上,試刊4期后,於3月1日正式創刊。期發行10萬餘份。

人員編製


人民權利報社社長由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盛林兼任,總編輯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尹承森兼任。報社下設辦公室、總編室、聞部、專題部、通聯部等機構,編製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