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鯈
樊鯈
樊鯈,字長魚東漢學者、大臣,劉秀表弟。南陽湖陽(今唐河縣)人。初嗣父樊宏壽張侯,后徙封燕侯。樊鯈專修《公羊嚴氏春秋》,時稱“樊侯學”,廣收門徒,不參與外戚專權。漢明帝初年,拜長水校尉,與公卿制定東漢郊祠禮儀,並訂正五經,廣詔名儒入京。他還以法處死漢明帝弟廣陵王劉荊。死後謚哀侯。
人物關係
建武年間,諸王長成,都招引賓客。因為樊鯈是外戚,諸王都爭相邀請他。但樊鯈潔身自好,不和諸王有所結交。等到沛王劉輔的事情敗露后,許多貴族子弟都被拘捕,樊鯈因為不是諸王的賓客而免受連累。漢光武帝去世,樊鯈是復土校尉。
漢明帝永平元年,樊鯈被任命為長水校尉,和公卿一起制訂郊祠禮儀,用讖記糾正《五經》中不同的說法。北海人周澤、琅邪人承宮都是國內著名的儒者。樊鯈都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良師益友,並把他們聘請朝廷上來。樊鯈向朝廷建議,現在各郡、國推舉孝廉,大多隻選取那些年紀輕、能向推薦者報答恩德的人,年紀很大而賢良的人都不被舉薦,朝廷應該下令各郡國推舉選拔賢良優秀的人。又建議執行死刑,應該等待秋季,以順應四時氣候的變化。漢明帝都接受了他的建議。
永平二年,朝廷把壽張國加給東平王,徙封樊鯈為燕侯。後來廣陵王劉荊有罪,漢明帝因為廣陵王劉荊和自己是兄弟關係,因此特別悲傷惋惜,下詔樊鯈和羽林監督南陽任隗一起審理劉荊的案情。事情辦完后,樊鯈向朝廷奏請誅殺廣陵王劉荊。漢明帝在宣明殿引見樊鯈,漢明帝特別生氣說:“諸位臣子因為廣陵王劉荊是我弟弟的緣故,就想殺了他,假使是我兒子,你們敢這樣嗎?”樊鯈仰起頭回答說:“天下是漢高祖的天下,不是陛下的天下。《春秋》的義理上說‘國君的親屬不要做篡奪殺戮的事情,如果做了應殺掉他們。’因此周公殺掉自己的弟弟,魯國季友用毒酒殺死自己的哥哥,經傳都讚揚他們的行為,我們認為廣陵王劉荊是陛下的胞弟,陛下對他特別關心憐憫,所以才敢向你奏請。如果他是陛下的兒子,我們用不著向你奏請就把他殺了。”漢明帝嘆息了很久。樊鯈因此更加聞名天下。
後來樊鰷的弟弟樊鯈替自己的兒子樊賞向楚王劉英請求要讓楚王英的女兒敬鄉公主嫁給樊賞,樊鯈聽說了這件事就制止樊鮪的做法,說:“建武年代,我家備受榮譽和朝廷的寵愛,一門之內出了五個侯王。當時我們的父親憑藉他的榮耀官位只要說一句話,就可以使自己的女兒嫁給皇帝的兒子,兒子尚配皇帝的公主。但因為貴寵太盛,就是禍患,所以不這樣做。況且你只有一個兒子,怎麼能把他拋向楚王劉英呢?”樊鮪不接受樊鯈的建議。
永平十年,樊鯈去世,朝廷贈送他家辦喪事的財物特別多,贈送給他的稱號是哀侯。
樊鯈侍奉後母很孝順,等到後母死,樊鯈哀痛思念超過了正常禮儀所規定的,他因哀痛過度,身體患病,不能支持。漢光武帝常常派遣中黃門在早晨晚上送糜粥給樊鯈。
漢明帝派小黃門張音詢問樊鯈的遺言。先前河南縣丟失官錢,很多抵押典當及欠負官錢的人都犯了死罪,或者因罪被遷徙,於是河南縣把責任推給別人,來抵償他們的損失。鄉里的官員和機構都因此做壞事,樊鯈常常痛恨這件事。又野王縣每年都向朝廷貢獻甜酒、飴糖,每次總是煩擾許多人,辦事的官吏把這當成是獲利的好機會。樊鯈想把這兩件事一起向皇帝奏請罷免,後來患病沒有來得及向朝廷上奏。張音回來,把這兩件事詳細地向漢明帝報告,漢明帝看了樊鯈的奏章,就悲嘆起來,下令這兩個郡都要接受樊鯈的意見。
長子:樊汜嗣,以次子樊郴、樊梵為郎。
據《後漢書-卷三十二 樊宏陰識列傳第二十二》記載:
樊宏字靡卿,南陽湖陽人也,世祖之舅(1)。其先周仲山甫(2),封於樊(3),因而氏焉,為鄉里著姓。父重,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勠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有節畧)
【註釋】
1.世祖,東漢光武皇帝劉秀。
2.仲山甫,周宣王卿士。《詩。大雅。烝民》記載了仲山甫的事迹。
3.樊,古地名,今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區。
鯈字長魚,謹約有父風。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4),毀病不自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饘粥(5)。服闋,就侍中丁恭受公羊嚴氏春秋(6)。建武中,禁網尚闊,諸王既長,各招引賓客,以鯈外戚,爭遣致之,而鯈清靜自保,無所交結。及沛王輔事發,貴戚子弟多見收捕,鯈以不豫得免。帝崩(7),鯈為復土校尉。(有節畧)
【註釋】
4.哀思過禮,《禮記。曲禮》‘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生與來日,死與往日。’
5.饘,音沾,稠粥。
6.嚴氏,嚴彭祖。
其後廣陵王荊有罪(7),帝以至親悼傷之(8),詔鯈與羽林監南陽任隗,雜理其獄。事竟,奏請誅荊。引見宣明殿,帝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欲誅之,即我子,卿等敢爾邪!」鯈仰而對曰:「天下高帝天下(9),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誅焉』(10)。是以周公誅弟(11),季友鴆兄(12),經傳大之。臣等以荊屬託母弟,陛下留聖心,加惻隱,故敢請耳。如令陛下子,臣等專誅而已。」帝嘆息良久。鯈益以此知名。(有節畧)
【註釋】
7.劉荊,光武帝劉秀之子,母陰麗華,東漢明帝劉庄之弟。《後漢書廣陵思王劉荊傳》曰‘時西羌反,荊不得志,冀天下因羌驚動有變,私迎能為星者,與謀議。帝聞之,乃徙封荊廣陵王,遣之國。其後,荊復呼相工,謂曰‘我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
8.帝,東漢明帝劉庄。劉荊、劉庄,同父同母之兄弟。
9.高帝,劉邦。
10.‘君親無將,將而誅焉’,《春秋公羊傳魯昭公三十二年》之文。將者,將為弒逆之事也。
12.季友,魯桓公第四子,謚成。魯桓公四子:魯庄公同、慶父、叔牙、季友。季友鴆殺其兄叔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