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理性批判
辯證理性批判
《辯證理性批判》是法國哲學家讓-保羅·薩特創作的哲學著作,第一卷首次出版於1960年,第二卷尚未出版。
《辯證理性批判》是薩特的主要哲學著作,存在主義的馬克思主義的代表作之一。全書由引言及兩大篇組成,另附1957年發表的題為《方法問題》的長文作為獨立的序論。
《辯證理性批判》承認馬克思主義是人們時代唯一不可超越的哲學,存在主義只是寄生於其上的思想體系,同時又認為當代馬克思主義不再關心人,因而不再能解釋複雜的社會歷史現象。薩特提出用存在主義的“人學”補充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主義,否認自然辮證法,主張將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建立在個人的實踐活動的基礎上,由此建立起“人學辨證法”。
《辯證批判理論》第一卷“關於實踐的集合體的理論”共包括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方法問題”共四章,薩特在此集中闡述了用存在主義結合和補充馬克思主義的緣由和方案問題。第二部分正文包括辯證理性批判引論和兩篇。其中引論包括兩部分:一、“教條的辯證法和批判的辯證法”。薩特指出,辯證法只能在人的實踐活動中才能顯現出來;自然辯證法卻是從個人以外的自然界去發現辯證法,從而使辯證法變成了形而上學公式,因此,自然辯證法不足取。二、“對批判經驗的批判”。薩特在區分總體性和總體化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究了人學辯證法的可理解性,批判了斯大林主義,論述了個人和歷史、總體化和歷史的關係。正文第一篇“從個體“實踐”到實踐—惰性”包括四章,通過對需要和勞動、人與動物之間的相互否定、以物為中介而發生的人與人的相互關係的分析,集中闡發了薩特有關“匱乏—異化”的社會本體論思想。第二篇“從群體到歷史”由八章組成。薩特通過對“融合集團”、“誓約集團”、”組織集團’、”鬥士”、“制度集團”的詳盡分析,集中討論了關於社會集團的形成和分解問題,批判了唯心主義以及馬克思主義的“經濟主義”對社會歷史的分析,得出了只有意識到行動起來擺脫被動狀態的必然性,才可能有歷史的結論。
第一卷關於實踐的集合體的理論
方法問題 | 辯證理性批判 引論 |
Ⅰ馬克思主義和存在主義 | A.教條的辯證法與批判的辯證法 |
Ⅱ中介問題和輔助學科問題 | B.對批判經驗的批判 |
Ⅲ漸進—逆退法 | |
結論 | |
第一部 從個體“實踐”到實踐—惰性 | 第二部 從群體到歷史 |
A.作為整體化的個體“實踐” | A.論群體—作為必然的自由和作為自由的必然的等值——任何一種唯實論辨證法的範圍和意義 |
B.人類關係作為物質性的不同部分之間的中介 | 1.併合中的群體 |
C.物質作為整體化的整體性,以及對必然性的最初體驗 | 2.從併合中的群體到有組織的群體 |
1.匱乏與生產方式 | 3.有組織的活動 |
2.作為個體的和集體的“實踐”之異化對象化的定型物質 | 4.有組織的“實踐”的可理解性 |
3.被已定型物控制的人 | 5.從被組織的群體到機構 |
4.論作為辯證研究的新結構的必然性問題 | B.論作為整體化的辨證經驗:它的具體層次和歷史性方位 |
5.論作為物的社會存在,特別是階級的存在 | 1.辯證經驗的循環性 |
D.集合體 | 2.作為戰鬥群體、被機構化的群體和系列性的社會階級 |
1.系列結構,社會性的基本類型 | 3.歷史的特異性:在匱乏場域內對抗的相互性、“實踐”和過程 |
2.直接和間接的集合 | 4.歷史的可理解性:走向一種不起整體作用的整體化 |
3.系列性和無能;循環 | |
4.階級作為集體的存在 | |
5.實踐—惰性場域的可理解 | |
1956年匈牙利事件后,薩特與共產黨決裂了。不過,他並沒有因此向右轉,而是選擇在共產黨之外繼續堅持自己的左派立場,並努力把共產黨拒絕人們加以思考的東西思考到底。除了薩特外,以列斐伏爾為代表的、由被法國共產黨開除的知識分子組成的《爭鳴》集團當時也持類似的立場。因此,在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薩特和《爭鳴》集團平行發展,相互吸引,從對方那裡吸收了不少思想材料,促進了他對存在主義馬克思主義的深入思考。1957年1月,薩特訪問波蘭。此後,他應邀為一家波蘭刊物撰寫了“存在主義和馬克思主義”一文,次年,該文的修訂版以“方法問題”為題在法國重新發表。正是在這篇長文中,薩特詳細闡發了自己對存在主義與馬克思主義關係的理解,認為馬克思主義是我們時代唯一不可超越的哲學,但是它已經患上了嚴重的“貧血症”,因此,有必要運用存在主義加以解釋、補充。該文的寫作激發了薩特清算共產黨對自己的思想影響的想法。於是,他開始全力投入《辯證理性批判》一書,並於1960年出版了該書的第1卷。
方法問題
“方法問題”可以分為三部分。在第一部分里,薩特首先相對馬克思主義來確定存在主義的地位。在薩特看來,真正的哲學在它的那個時代明顯具有推動政治、左右社會的實踐意義。一定的哲學是不存在的,實際上只存在各種哲學。一種哲學得以成立,在於表述了它那時代的一般運動。根據這個觀點,薩特認為近代的真正哲學的創造,只能舉出三個時代,即笛卡爾、洛克階段,康德和黑格爾階段,最後是馬克思主義的階段。這三種哲學依次變成為某一特殊思想的土壤和某一文化的眼界,只要它表現的那個歷史時期還沒有被超越時,它們就不可能被超越。
薩特認為,現如今的馬克思主義卻把蘇聯的思想體系奉為真理,忘記了辯證法,墮入了簡單的客觀主義。它不再同歷史結合起來,在官僚主義和保守主義的支持下,把理論和實踐分開了。一方面,黨的領導竭力要把集團的空想推行到底,害怕真理的自由生成和與之而來的一切討論和衝突,把理論放在經驗的懷抱之外,理論與實踐的分離導致實踐變成無原則的經驗主義,理論變成純粹的僵化的知識。另一方面官僚主義不願意承認錯誤,它強制施行計劃化,於是發展成為對現實施行暴力。薩特認為,具有生命力的馬克思主義理論觀如今已成了關閉的概念,不再是鑰匙,不再是解釋的綱領,因為當代馬克思主義把它創造成一種永恆的知。這樣,馬克思主義就僵化了,不再向前發展了。固有意義上的認識已不復存在。
薩特說,出路不是在第三條道路或唯心主義人道主義的名義下擺弄馬克思主義,而是把人恢復到馬克思主義之中,由存在主義從同樣的材料、同樣的知識出發來作歷史的辯證法的分析。一旦馬克思主義的研究把人的高度即存在的計劃作為人學的基礎而加以掌握的時候,存在主義就再沒有存在的理由了,它將被哲學的總體化運動所吸收、超越和保留,而不是作為一切研究的基礎的一種特殊的研究了。因此薩特說,他的存在主義只是一種意識形態,一種寄生的體系。
《方法問題》的后兩個部分主要批評一種“懶惰”的馬克思主義,並從這種批判中引申出他自己的“人學辯證法”。薩特認為,馬克思主義單純用勞動中的階級關係來分析在歷史條件下的各種人的不同表現,這是不夠的,研究具體的人就必須要藉助於精神分析法,只有回溯到人的童年方能完整正確地理解他成年之後的思想和行為。社會、政治、階級因素是在不可超越的童年上面發生作用的。精神分析能使每個人的特殊性的根源變成為可理解的。雖然薩特也承認弗洛伊德分析理論有許多缺陷,但又認為它與唯物主義並不對立。若正確地使用它,仍能成為一種可取的歷史人學的方法。這樣,薩特就把精神分析法作為一種與馬克思主義結合補充的中介因素。
在薩特看來,馬克思主義的方法是前進的,是經過長期分析之後得到的結果,一些懶惰的馬克思主義者利用它先驗地確立了實在和政策去證明已發生的就應該那樣發生,他們事先就知道他們要遇到的東西。也就是說,他們用一種以先驗原理為依據的一系列抽象的思維宋代替對象和歷史過程。而薩特認為,與上述先驗的方法相對立,他的存在主義方法是啟發性的。這種方法是逆溯的,同時又是前進的。如若僅僅具有前進的一面,那對歷史整體化的認識就會是抽象的。還需要對人已經進行過的活動進行分析。即在分析個別人的思想與行為的時候要追尋被分析人存在的全部原來的條件,如家庭教育、集團對立影響以及他個人的生理、心理特質。這種方法薩特也稱作來一回的方法,這種來一回能夠使歷史的一切奧秘的對象豐富起來,它在歷史的總匯之中,規定了對象的本來還是一片空白的基地。
薩特提出了三項論據:
首先,從辯證法的源泉來看,它只能來源於個人的實踐。薩特說,如果人們不想把辯證法重新變成一種神的法則和形而上學的宿命,那麼,它必須來自一個個的個人,而不是來自什麼超個人的集體,應當在許多個人同自然界、同種種“既定條件”的關係之中和人與人的關係中探究辯證法。
其次,從辯證法的實質和內容來說,辯證法就是總體化,而總體化僅僅存在於人類社會中,不存在於自然界。薩特說,辯證法如果存在的話,那就只能是總體化過程中許多個別性所造成的許多具體的總體化的總結,這就是所謂辯證法的一元論,因為辯證法乃是總體化的規律。說到底,辯證法的規律就是社會被我們自己所總體化和我們自己被社會所總體化。簡言之,辯證法不是別的,只不過是實踐。同時,實踐就是產生和保持自己的整體,也可以把它叫做行動的邏輯。反之,由於人們總是外在於自然界,把自然界當作外在性來理解,所以自然界是沒有總體性的,所渭。自然界的總體性。只是一種類化,也沒有什麼“自然辯證法。。
再次,從辯證法的可理解性來說,也只有立足於總體化觀點,才能找到它。辯證規律的可理解性只來源於這樣一個事實,即,這些規律是一種總體化運動的特殊化,這種總體化運動是永遠在繼續並構成作為總體的社會,從整體的角度看,社會永遠在組織自己,改革自己,重新塑造自己。
實踐的集合體理論
薩特指出,儘管某些方法論規則已經被提出,事實上,它們甚至是無法討淪的,除非唯物主義的辯證法可以被假定為屬實。顯然,要消除這種缺乏研究前提的空中樓閣狀態,唯一的選擇就是對前提本身進行深一步的探究。這個探究是通過給“辯證理性”劃界來進行的。“劃界”分兩個步驟:
(1)把非人的外在自然界從辯證領域中驅逐出去;
(2)確立人的歷史、“歷史人學”之辯證特徵的獨一無二性。
薩特認為,自然辯證法缺乏自身合理性的根據,在於其倡導者恩格斯試圖依據片斷零碎的科學事實證明本來只在歷史領域才存在的辯證理性在全部自然界的普遍性。辯證理性的基本含義有二:(1)從本體論的角度看,“辯證理性“指從個體實踐到集團實踐再到包容著若干中介層次的歷史之具體的、發展中的總體化;(2)從認識論的角度看,辯證理性又是總體化對認識而言的可理解性。當然——薩特強調指出——由於認識本身不能被認為是某種新的本體論意義上的總體化之源泉,辯證認識必須是整個總體化過程的一個構成性因素。從這個角度講,(1)與(2)的區分又只具有相對的意義。
總之,辯證法的經歷自身就是辯證的,這就是說,它將在所有水平上發展和意識到自身;同時,它又恰恰是生活的經歷,因為去生活就是去行動和成為行動的對象,而且因為辯證法就是實踐的合理性。它必須是逆溯的,因為它將從生活過的經驗中確立起來,以便逐漸去發現實踐的所有結構。這裡已經給出了第一卷邏輯行程的方法論原則。它將是逆溯的,從簡單到複雜,從抽象到具體,從構成到被構成。它的目的則是在不參照具體歷史的條件下,確定個體實踐的具體體現、—個體實踐異化的一般結構條件、以及推動一個共同實踐構成的抽象情境。薩特同時談到了第二卷(薩特後來並未全部寫完)的任務:鑒於“辯證探究在其逆溯行程中所揭示的,並沒有超出總體化(也就是歷史)之可能性的靜態條件的範圍”,人們必須調轉方向去繼續完成這項探究。這就是,通過對歷史中某些特殊事例的“前進式”考察。
所謂“歷史入學”的形式化框架:個人—群集—集團,是要根據不同水平上人類實踐行為的抽象程度來分別揭示其特徵,從而提供一組總體化演進的內容、軌跡、結構和條件。薩特認為,個人實踐包括兩個基本要素。一是需要。如果承認個人首先必須通過自身來實現總體化,則這個總體化過程必須以需要為前提方能予以解釋。需要乃是存在於物質、人、以及人所屬的物性集合體之間的頭一個總體式關係。就它把自身表現為有機體的缺乏而言,需要是一個否定之否定;同時,需要又是一個正面肯定,因為有機的總體性總是通過它來維持自身。個人實踐中第二個,也是更重要的構成要素是勞動。薩特對群集的分析是從考察人類實踐總體化的物質背景及其對人類行為的影響引出的。由匱乏過渡到人的實踐及其產物的異化性質,是薩特深化其研究主題的關鍵—環。薩特斷言,如果植根於需要與匱乏的人類實踐活動把自身作用於惰性自然物的同時,自己也喪失了原來的自由性質,那麼可怕的“實踐—惰性”領域的出現就是不可避免的。群集,就是作為無差別的實踐—惰性現實性而存在的機械集合體。個體間外在的、瞬時的統一,群集聯結的“軟弱無力”,個體行為的“他者”性質,所有這些都是群集結構的典型特徵。
如果說,群集是從“實踐—惰性”的角度定義其存在的話,那麼集團就是在不斷地試圖消除其惰性的運動中得到界定的。首先出現的集團稱“融合集團”。據薩特看,它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集團,但也不是群集,而是介於兩者之間的東西:一方面“融合集團”是無結構的;另一方面,又與群集式的烏合之眾相對立。但是,由於“融合集團”僅僅是在其對象化行為中才構成自身,這個集團目標的實現本身就導致了作為融合集團的集團的解體。新的組織通過“聯誼”和“恐懼”代替了舊的,這就是所謂“誓約集團”。從“誓約集團”到“組織集團”再到“制度集團”,乃是薩特描繪的集團演變的三部曲,其中心主題是要說明:伴隨著集團組織結構和功能的變化,個體實踐如何從生機勃勃的“自由”重新淪為死氣沉沉的“他者”;共同實踐又如何從個體自由的中介轉化為扼殺自由的暴力。
“歷史人學”的辯證法圖式:構成的辯證法—反辯證法—被構成的辯證法。它與“歷史入學”的形式化框架相較,具有不同的解釋功能:如果說“個人—群集—集團”演變的形式化框架,以把握不同水平、層次上人類實踐行為的特徵為主旨,那麼從構成的辯證法到反辯證法再到被構成的辯證法,整個“逆溯”行程的使命則在於證明這些實踐活動的可理解性。
據薩特看,構成的辯證法體現著個人實踐的可理解性。雖然人們確實是在先前的條件下創造歷史,但創造歷史的是人而不是先前的條件。而且,這個“人”首先指以需要和勞動為特徵的、活生生的個人。正是千百萬個人的生活實踐、奮鬥抗爭,才是歷史可理解性的首要要素。另一方面,假如承認由匱乏引起的需要間的相互否定乃是—個隨之而來的不可避免的過程,假如還承認人的勞動在匱乏環境中的運用,勢必在改變周圍惰性物的同時自己也成為惰性的,那麼“反辯證法”的出現就沒有什麼奇怪之處了。“反辯證法”體現的是“實踐—惰性”領域的可理解性。“反辯證法”的存在本身就以“構成的辯證法”為前提、為基礎,雖然與此同時,前者又是對後者的否定。至於“被構成的辯證法”則與集團實踐的可理解性相聯繫。當然,無論如何,“被構成的辯證法”仍然要以“構成的辯證法”為前設,只不過是加入了“反辯證法”的種種要素。在這個限度內,“被構成的辯證法”也可以理解為是“構成的辯證法”和“反辯證法”二者的合題。
法國哲學家和人類學家克勞特·列維·施特勞斯《原始思維》:薩特在《辯證理性批判》中表現出一種在“分析理性”和“辯證理性”之間的動搖不定;有時,薩特把這兩種理性當作“魔鬼與上帝”對立起來;有時,他又把兩者看作是相互補充的,是通向同一真理的不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