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明(台灣及海外華人學者對台灣鄭氏政權的稱呼)一般指明鄭時期(中國台灣歷史上的一個時期)
續明:即明鄭,是台灣及海外華人學者對台灣鄭氏政權的稱呼。在台灣中國歷史學者李明松編撰的《中國史詩,長偈三百》中便以續明稱呼明鄭政權,意為延續
明朝法統。
續明起始於中國明朝遺臣
鄭芝龍以太師之位,獨攬
南明朝政開始的家族政治勢力;1653年,
鄭成功受封延平郡王,建
廈門為
思明州,宗永曆為正朔,並自設
知州及六官。其後鄭成功發揚光大了明鄭政權勢力,除了支撐南明帝業外,最重要的貢獻,為在台灣建立延平王國,並在台灣立下了重要文化經濟基礎。
初期,續明不但控制海域,造成「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現象,南明中期(1653年)則自鑄
永曆通寶稱王於廈門,後期(1661年)更於台灣建立該島的第一個
漢人政權。鄭氏勢力自鄭芝龍經鄭成功到
鄭經以迄
鄭克塽,刻劃了一個閩南海商集團及政治勢力的興起與崩潰。
若以軍事專論續明,活動區域多在閩浙一帶的明鄭,軍事力量最大時候為1659年,以海軍為主的
鄭家軍精銳有17萬人之多,並曾圍攻南京。另外,1662年之前,延平郡王的軍政中樞都是在廈門,即使在鄭成功攻下台灣后,台灣仍只稱「
東都」。直至1663年,續明政權實際領導人鄭經才將政經中心從廈門移往台灣,並建立延平王國,惟明鄭統治轄域仍包含福建的金、廈兩島。1664年4月,續明於多次戰役后,喪失金廈,明鄭勢力正式於中國大陸消失,轉以台灣為最後根據地。惟因
清朝軍事攻擊等因素,續明政權於1683年隨延平王國降清而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