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風景區公安局

黃山風景區公安局

黃山風景區公安局是主管黃山風景區湯口地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行政上隸屬於黃山風景區管委會,業務上受黃山市公安局領導。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公安工作的、政策和部署,結合黃山風景區實際,研究確定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二)組織、指導黃山景區的案件偵破工作;組織協調處治重大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騷亂事件。
(三)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案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
(四)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境內居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六)依法管理黃山景區及湯口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七)指導和依法監督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八)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九)依法執行刑罰。
(十)組織實施到黃山景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外賓及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制定公安科學技術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工作。
(十二)規劃,實施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和機關行政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
(十三)領導和建設黃山景區武警內衛部隊、消防和警衛部隊
(十四)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十五)指導和管理黃山景區林業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公安機關和市委景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