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公安局
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能:黃山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具有武裝特點和刑事司法屬性的國家治安行政管理機關,主要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的任務。
內設機構:辦公室、法制科、監所管理科、出入境管理科、行財科、督察支隊、政治處等10個職能科室和紀檢、監察機構。
直屬機構:交通警察支隊、巡邏警察支隊、刑事警察支隊、治安警察支隊、指揮中心、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12個機構。
派出機構:屯溪公安分局及老街等9個公安派出所
下轄公安局:徽州公安分局、黃山公安分局、歙縣公安局、休寧縣公安局、祁門縣公安局、黟縣公安局、黃山風景區公安局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現任公安局局長:伍春宏
黃山市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領導下,依法履行以下職能:
1、根據國家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部署,結合黃山市實際,研究確定黃山市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組織、指導全市重、特大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處置重大治安案件、突發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騷亂事件。
4、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黃山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消防工作。
6、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7、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作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安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0、組織實施來黃山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和安全警衛活動。
11、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12、負責全市勞動教養審批和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13、制定公安科學技術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工作。
14、規劃、實施全市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和機關行政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
15、領導和建設全市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
16、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宣傳、優撫、表彰等工作方案、具體措施。
17、負責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方案和措施,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或督辦全市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18、指導全市鐵路、民航、林業公安部門的業務工作。
1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安局局長:伍春宏
局黨委書記:王革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錢豐:分管刑警支隊、經偵支隊、行動技術支隊、禁毒支隊(禁毒辦)和法制科(勞教辦)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龍威飛:分管指揮中心(反恐辦)、信息中心、治安支隊、特警支隊、消防支隊工作和基建工作,聯繫民航、鐵路和林業公安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建根:分管國保支隊、信訪科、監管科、看守所、拘留所工作。
局黨委委員程利民:負責警衛處的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方治民:負責政治部工作。分管宣教科、警察培訓學校工作。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吳端芳: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督察支隊工作。
局黨委委員、黃山風景區公安局局長謝漢斌:負責黃山風景區公安局的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屯溪分局局長吳彤:負責屯溪公安分局的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歙縣公安局局長陳新生:負責歙縣公安局的全面工作。
交警支隊召開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攻堅戰誓師大會
為了迅速貫徹落實全省公安機關重點工作推進會議和市公安局黨委(擴大)會議精神,2013年9月9日下午,交警支隊在七樓會議室召開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攻堅戰誓師大會。支隊班子成員以及區縣大隊、支隊各部門、直屬各大隊、高速各大隊等部門中隊長以上民警參加會議。會議由汪忠經副支隊長主持。
會議傳達了全省公安機關重點工作推進會上和市局黨委(擴大)會議精神。任良輝支隊長指出,全省公安機關重點工作推進會議和市公安局黨委(擴大)會議提出打好“四個攻堅戰”,落實“六項工作機制”的總要求,為黃山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明方向、明確目標、吹響號角。全市公安交警要在市局黨委的堅強領導和省廳交警總隊的正確指導下,舉全警之力,揚拼搏之氣,立必勝之志,迎難而上,順勢而為,堅決打贏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攻堅戰這場硬仗。任良輝支隊長要求:一是要全面提振精氣神,以昂揚向上的姿態,全力投入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攻堅戰。按照“重在持續、穩中求進,實幹實效、奮力爭先,確保穩定、服務大局”總思路,牢固樹立“人命關天、安全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為”,“有責必履、執法必嚴”的理念,以踏石有印、抓鐵留痕的作風,集全警之智,舉全警之力,迅速行動、履職盡責,全身心投入到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攻堅戰中。二是要充分認清當前形勢,以清晰明確的思路,全力實現“五個確保”工作目標。要切實認清形勢,充分認識到開展此次攻堅戰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全面樹立決戰決勝的信心,採取超常規的工作措施,力求實現“五個確保”工作目標。三是要加大攻堅克難力度,以紮實有力的措施,全力確保交通安全工作穩中有進。要繼續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在深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的同時,強化“五類”重點車輛及駕駛人源頭監管,強化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巡邏管控,強化秋冬季節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強化道路安全隱患“再排查、再整治”,強化交通安全“六進”宣傳,強化日常接處警工作規範管理,堅決打好源頭監管、秩序管控、應急處置、隱患排查、宣傳教育以及日常接處警等“六個攻堅戰”。四是要推進工作督導檢查,以務實嚴謹的作風,全力提升工作主動性和執行力。繼續實行支隊領導包縣區、高速公路,縣公安局和交警大隊領導包鄉鎮,交警中隊和民警包線路的承包責任制,定期組織督查組直插基層,對各項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現場辦公、現場解決;對管理缺位、推諉扯皮、工作不到位引發嚴重後果的,堅決追究責任。五是要突出“四嚴”,以奮發有為的狀態,全力提高交通管理的工作效應。勤務安排要嚴謹,確保科學、細緻、到位、可持續;執勤執法要嚴格,做到令行禁止,嚴格依法辦事,忠實履職;督查檢查要嚴密,採取明察暗訪的形式,深入路面、崗亭、高速服務站等一線部門進行密集督查;責任追究要嚴肅,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絕不放過任何應該承擔責任的單位和人。
歙縣、黃山區交警大隊、高速四大隊、直屬一大隊分別就打好、打贏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攻堅戰作表態發言。
1949年6月成立徽州專署公安辦事處,隸屬於皖南行署公安局領導;1950年6月,改稱皖南徽州專署公安處;1952年5月,改稱安徽省人民政府徽州區專署公安處;1955年2月,改稱徽州專員公署公安處,1956年1月併入蕪湖專署公安處;1961年4月,恢復徽州公安處,,1967年3月被軍管,1968年7月被徽州地區革委會代管。1973年3月,成立徽州地區革委會公安局;1975年3月,改稱徽州地區公安局;1980年10月改稱徽州地區行政公署公安處;1988年4月改稱為黃山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黃山市公安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