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瓷局
景德鎮市瓷局
根據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景德鎮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贛字[2002]38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 <景德鎮市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的通知》(景黨發[2002]24號)精神,組建景德鎮市瓷局,為統一規劃、組織、指導、協調、管理全市陶瓷產業發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2017年1月份,根據《景德鎮市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景德鎮市陶瓷工業發展局更名的批複》(景編髮〔2017〕1號)精神,更名為景德鎮市陶瓷產業發展局。
(一)擬訂全市陶瓷工業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陶瓷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陶瓷工業發展規劃,推進陶瓷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陶瓷工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陶瓷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陶瓷工業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有關陶瓷行業協會工作;指導陶瓷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陶瓷工業經濟、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五)指導、協調全市陶瓷園區發展規劃和企業扶持政策;監測分析陶瓷園區運行態勢;指導陶瓷園區建設,負責全市陶瓷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開展陶瓷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八)制定全市陶瓷行業人才規劃,參與實施陶瓷人才資源的開發與管理,參與科教人才資源配置。
(九)指導和監督全市陶瓷民間組織機構的業務工作;參與全市陶瓷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認定、報批和管理工作。
(十)開展陶瓷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協調全市陶瓷在國內外的文化、經貿、交流、展示活動。
(十一)指導、推進景德鎮陶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方霞雲
根據上述職責,機關內設5個職能科室。
(1)黨政辦(2)經貿科(3)行業管理科(4)技術人才開發科(5)招商辦公室(6)法規科。
景德鎮市陶瓷產業發展局機關行政編製26名,事業編製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