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襲兵役制

世襲兵役制

古代官府把士兵之家列為軍戶父死子繼,兄終弟及,世代服兵役。此種制度為世襲兵役制。

淵源以及發展


早在三國,兩晉時期就已經實行過這種兵役制度
元代,規定15歲以上,70歲以下的蒙古族男子都要服兵役,后因兵源不足。又規定漢人20戶出兵,凡當過兵的“壯士以及有力之家”都被列為軍戶,世代為兵。
明代,各衛所的軍士。少數駐防,多數屯田,農時耕種,農隙訓練,戰時出征,軍士之家列為軍戶,世代服兵役。
清代八旗兵,也採用世系兵役制,凡16歲以上的八旗子弟,“人盡為兵”,世代相襲。

沒落


隨著封建制度的沒落,世襲兵役制也退出了歷史的舞台,代之而起的是募兵制徵兵制,收編製這三種兵役制度。其中西元1936年前以募兵製為主,之後以徵兵製為主。